关于前海开源沪港深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公告
2021-06-18
前海开源沪港深蓝筹精选混合
关于前海开源沪港深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前海开源沪港深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1年6月18日起对旗下前海 开源沪港深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提高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将形成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001837;C类基金份额代码:012711)。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不收取申购费。原有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本基金A/C类基金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的转换参照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执行。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相互之 间的转换规则以其相关公告为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2021年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安排参照A类基金份额执行。 1、C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C类基金份 额不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C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D(天)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D<7 1.50% 7≤D<30 0.50% D≥30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C类基金份额赎回。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不设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含申购费)。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和代销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和 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追加申购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含申购费)。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和代销机构追加申购本基金A类和C类 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具体申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4)投资人赎回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该类基金份额赎回,但每笔最低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份;各类基金份额的账户最低余额为10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 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某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该类基金份额,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剩余部分的该类基金份额强制赎回。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提高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从小数点后3位变更为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网点 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可通过本公司官方网站(www.qhkyfund.com)进行查询。本公司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本公司网站公示。 四、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C类基金份额、提高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前海开源沪港深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前海开源沪港深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此外,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对法律文件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详见附件《前海开源沪港深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更新《前海开源沪港深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前 海开源沪港深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如对上述事项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qhkyfund.com)或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666-998)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 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基金名称仅表明基金可以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基金资产对港股标的投资比例会根据市场情况、投资策略等发生较大的调整,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8日 附件:《前海开源沪港深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表述 修改后表述 全文 指定媒介、指定网站、指定报刊 规定媒介、规定网站、规定报刊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第一部分 前言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 七、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 关法律法规。 起执行。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04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 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 第二部分 释义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 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并经2020年3月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 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2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 2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 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第二部分 释义 25、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 25、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 外法人 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 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5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 57、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 第二部分 释义 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 58、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指定网站 介 应当无偿向投资者提供基金信息披露服务 59、基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别: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布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0、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第二部分 释义 基金份额 61、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基金份额 62、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 费用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 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不损害已 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停止现 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 告。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 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 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 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 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赎回金额为 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 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担。 4、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C类基 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 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 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 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 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 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 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 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 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 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 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 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部分,基金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 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 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 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 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含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含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 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 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当连续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当连续 暂停时间超过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刊登公告的频率。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暂停时间超过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刊登公告的频率。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规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各类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 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格;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20年以上;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格;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20年以上;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在对现有 务费率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申购费、赎回费的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申购费、赎回费的收费方式; 方式; (6)增加或减少基金份额类别,或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止日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 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涉及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的,应分别由主袋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涉及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的,应分别由主袋账 账户、侧袋账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 户、侧袋账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 决权。表决事项未涉及侧袋账户的,侧袋账户份额无表决权。 的表决权。表决事项未涉及侧袋账户的,侧袋账户份额无表决权。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 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定。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 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 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 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额净值错误。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 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 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 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 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 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 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 费率等相关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 告。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收益的计算以权益登记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的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收取费用情况 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四、收益分配方案 四、收益分配方案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 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由于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不同,基金管理 人可相应制定不同的收益分配方案。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 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 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符合中国证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 监会规定条件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规定报刊”)和《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以下 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 简称“规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息资料。 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 资料。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 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五)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 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 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规定网 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 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符 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 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 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 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证券法》规 的清算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 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人员。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的清算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 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各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 的清算 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 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 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定报刊上。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的清算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20年以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对上述相应修订内容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