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鼎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2017-02-15
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
决议生效公告
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已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 24 时截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此次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期限为 2017 年 1 月 19
日至 2017 年 2 月 13 日 24 时止。2017 年 2 月 14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
计票, 上海市静安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
所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
表的基金份额共计 782,269,634.52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86.28%,
达到法定表决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
此次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修改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
由参加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通讯方式对本次会议议
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782,041,001.69 份,
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 99.97%;反对票所代表
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228,632.83 份,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
基金份额的 0.03%;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0.00 份,占参加本次会议表
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 0.00%。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
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超过二分之一,达到法定
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和《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次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具体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0,000
公证费 8,000
合计 48,000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光大保德信鼎
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
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备案。
三、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说明,本基金将从
2017 年 2 月 14 日起,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按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 0.15%的年费率计提”。
四、备查文件
1、《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公告》
2、《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