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激励动力混合: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5-10-29
华泰柏瑞激励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5 年 10 月 2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激励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激励动力混合
001815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0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其配套法规、《华泰柏瑞激
励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华泰柏瑞激励动
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在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5]1534 号
自 2015 年 8 月 20 日
基金募集期间
至 2015 年 10 月 23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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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5 年 10 月 27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8,047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955,339,242.53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96,178.51
人民币元)
募 集 份 额 有效认购份额 955,339,242.53
( 单 位 : 利息结转的份额 96,178.51
份 ) 合计 955,435,421.04
其中:募集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期 间 基 金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管理人运
用固有资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金认购本
基金情况
其中:募集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31,640.55
期间基金
管理人的
从 业 人 员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33%
认购本基
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符合
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 2015 年 10 月 28 日
确认的日期
2
注:
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
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
量为 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 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将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在确定了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开放日前 3 个工
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互
联网网站(www.huatai-pb.com)也将同时公布此项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
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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