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泰久益混合:关于九泰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9-06-25
关于九泰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
业绩比较基准评估九泰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依据
《九泰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自 2019 年
6 月 25 日起,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
基金合同的相应条款。
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沪深 300 指
数收益率×3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70%”变
更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0%+中国债券总指数
收益率×30%”。
本基金持续关注优质企业的长期投资机会,近几
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稳步增强,很多绩优股成长价值
显著。后续本基金将把资产配置重点投向权益投资,
加大成长股的投资力度,加强本基金的投资运作管理,
力争为投资者带来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提
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通过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可以
使投资者更准确地了解本基金的投资风格特征。
据此,本公司对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
资”章节中“五、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如下修订:
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30%+中国债券总指
数收益率×70%。”修订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7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30%。”
上述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不改变基金投资范围,
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变更修订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
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对
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本公司网站:http://www.jtam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免长途费)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及相关
公告,如实填写或更新投资者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选择与自身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