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基金:关于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8-03-24
前海开源嘉鑫混合A
临时公告 关于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要求及相关规定,并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前 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对旗下 59 只基金调整投资交易限制、申购与赎回安排、基金估值和信息披露等内容并 修改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应条款。 关于相关基金基金合同修改的具体内容请详见附录。 涉及基金合同修改的 59 只基金产品名单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1 前海开源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 前海开源可转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 前海开源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4 前海开源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5 前海开源大海洋战略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前海开源中国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前海开源股息率 100 强等权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 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前海开源大安全核心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 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12 前海开源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 前海开源工业革命 4.0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 前海开源中航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5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 前海开源优势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7 前海开源一带一路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 前海开源国家比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9 前海开源再融资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 前海开源清洁能源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 前海开源金银珠宝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2 前海开源中国稀缺资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3 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24 前海开源沪港深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 前海开源强势共识 100 强等权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6 前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 前海开源沪港深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临时公告 28 前海开源人工智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9 前海开源沪港深汇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0 前海开源沪港深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 前海开源沪港深龙头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2 前海开源恒泽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3 前海开源鼎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4 前海开源沪港深农业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5 前海开源鼎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6 前海开源沪港深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7 前海开源鼎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8 前海开源沪港深大消费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9 前海开源沪港深核心资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 前海开源外向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1 前海开源沪港深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2 前海开源祥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3 前海开源沪港深核心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4 前海开源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5 前海开源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6 前海开源聚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47 前海开源沪港深隆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8 前海开源沪港深强国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9 前海开源沪港深新硬件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0 前海开源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1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2 前海开源瑞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3 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4 前海开源港股通股息率 50 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5 前海开源沪港深景气行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6 前海开源沪港深乐享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7 前海开源尊享货币市场基金 58 前海开源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9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需提示的重要事项 1、本次 59 只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 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本公司对相关基金基金合同进行 修改后,也将对相关基金托管协议涉及的上述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于本公 告日在公司官网上同时发布经修订后的相关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 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根据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2、本次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生效。根据《流动性风险 临时公告 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将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 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投资者 2018 年 3 月 30 日 15: 00 之前的赎回申请,适用调整前的赎回费规则;对于投资者 2018 年 3 月 30 日 15:00 之后的赎回申请,适用调整后的赎回费规则。 3、投资者可访问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qhkyfund.com)或 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9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 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 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临时公告 附录 一、 前海开源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基金合同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目的、依据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和原则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规。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临时公告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购与赎回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五、申购和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赎回的数量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限制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金份额的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六、申购和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赎回的价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格、费用及 要的手续费。 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 其用途 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第六部分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金份额的申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 七、拒绝或 ……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临时公告 暂停申购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情形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 新增内容如下: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发生上述第 1、2、3、5、6、7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 情形时。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 购业务的办理。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金份额的申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八、暂停赎 支付赎回款项。 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回或延缓支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付赎回款项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的情形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临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金份额的申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临时公告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 金将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股 金将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股 二、投 票,将不低于 5%的基金资产投资于 票,将不低于 5%的基金资产投资 资范围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其中,每 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其中,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 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股指 期货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 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部分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基金的投资 指 期货合 约需缴 纳的交易 保证金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四、投资限 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 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制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1、组合限制 债券; 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临时公告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的投资;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 (18)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 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六、暂停估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值的情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临时公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披露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五、公开披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息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六)基金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 定期报告, 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 包括基金年 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 度报告、基 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 金半年度报 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 告和基金季 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 度报告 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披露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五、公开披 重大事项时;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临时公告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本基金的配置比例为:本基 本基金的配置比例为:本基金 督和核查 金将基金资产的0%-95%投资 将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股 于股票,将不低于5%的基金资 票,将不低于 5%的基金资产投资 产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 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其中, 种,其中,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 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 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指期货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股指 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期货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 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 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期限进行监督: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临时公告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的投资;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进行调整。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 (18)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 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算和会计核算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四)暂停估值与公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情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临时公告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 源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 改。除此之外,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将调整为: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 D(天) 赎回费率 D<7 1.50% 7 ≤D<30 0.50% D≥30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C 类基金份额赎回。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 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前海开源可转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可转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基金合同的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目的、依据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 和原则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临时公告 第二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申购与赎回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五、申购和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赎回的数量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限制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临时公告 申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六、申购和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赎回的价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格、费用及 手续费。 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 其用途 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第六部分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基金份额的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申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 七、拒绝或 ……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暂停申购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情形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 新增内容如下: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 形时。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发生上述第 1、2、3、5、7 项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 业务的办理。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临时公告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基金份额的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申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八、暂停赎 支付赎回款项。 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回或延缓支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付赎回款项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的情形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基金份额的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申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临时公告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期赎回处理。 第七部分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金合同当事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人及权利义 务 二、基 金托管人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 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 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 二、投 金资产的 80%;投资于可转债(含 金资产的 80%;投资于可转债(含 资范围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不低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不低 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股票等权 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股票等 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 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 产的 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资产的 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 临时公告 产净值的 5%。 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 购款等。 第十二部分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的投资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四、投资限 的政府债券;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制 ……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1、组合限制 等;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的投资;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临时公告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 (18)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 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六、暂停估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值的情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披露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五、公开披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息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六)基金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定期报告,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包括基金年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度报告、基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金半年度报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告和基金季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度报告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 临时公告 形除外。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披露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五、公开披 重大事项时; 露的基金信 息 (八)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 基金合 同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可转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一、 基金托管协议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本基金的配置比例为:本基 本基金的配置比例为:本基金 督和核查 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 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可转 资产的 80%;投资于可转债(含分 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 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 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股票等权 80%;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 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 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 产的 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 临时公告 净值的5%。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购款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融券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 对基金投资、融资、融券比例进行 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整期限进行监督: 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以内的政府债券;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 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 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 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 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 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 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临时公告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进行调整。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 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 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 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 2、12、17、18 项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 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算和会计核算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四)暂停估值与公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情形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可转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可转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可转债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除此之外,本基金 的赎回费率将调整为: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 D(天) 赎回费率 D<7 1.50% 7≤D<366 0.10% 366 ≤D<731 0.05% 临时公告 D≥731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期大于等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三、前海开源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的、依据和原则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关法律法规。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新增内容如下: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 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临时公告 ……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 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新增内容如下: 购与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 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 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 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 用及其用途 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 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 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 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 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临时公告 购与赎回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 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 金申购申请。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发生上述第 1、2、3、5、6、7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形时。 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发生上述第 1、2、3、5、6、8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 办理。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 办理。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购与赎回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回款项的情形 付赎回款项。 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临时公告 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 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购与赎回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方式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 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 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 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 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 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 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 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 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 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 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 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 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 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 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 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 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 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 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 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临时公告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理。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二、投资范围 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 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 资产的 85%,投资于中证军工指数成 金资产的 85%,投资于中证军工指数 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 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 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 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 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四、投资限制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1、组合限制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新增内容如下: (1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 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 临时公告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 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除上述第(2)、(10)、(14)、(15) 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 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 新增内容如下: 值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 新增内容如下: 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临时公告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 新增内容如下: 披露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七)临时报告 大事项时;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 同步更新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 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 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 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 督。 督。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新增以下内容: (1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 临时公告 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 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因证券市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 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 管部门修改或取消上述限制规定时, 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 本基金不受上述投资组合限制并相 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除上述 应修改其投资组合限制规定。 第(2)、(10)、(14)、(15)项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 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法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取消上述 限制规定时,本基金不受上述投资组 合限制并相应修改其投资组合限制 规定。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 新增以下内容: 计核算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三)暂停估值的情形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中证军工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除此之外,本基金的赎回费 率将调整为: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临时公告 持有期限 D(天) 赎回费率 D<7 1.50% 7 ≤D<366 0.50% 366 ≤D <731 0.25% D≥731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 持有期大于等于 7 日的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 D(天) 赎回费率 D<7 1.50% D≥7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C 类基金份额赎回。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 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前海开源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基金合同的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目的、依据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 和原则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临时公告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申购与赎回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五、申购和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赎回的数量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临时公告 限制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申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六、申购和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赎回的价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格、费用及 手续费。 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 其用途 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第六部分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基金份额的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申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 七、拒绝或 ……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暂停申购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情形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 新增内容如下: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 形时。 临时公告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发生上述第 1、2、3、5、7 项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 业务的办理。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基金份额的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申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八、暂停赎 支付赎回款项。 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回或延缓支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付赎回款项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的情形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基金份额的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申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临时公告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期赎回处理。 第七部分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金合同当事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人及权利义 务 二、基金托 管人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 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 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 二、投 金资产的 90%,投资于沪深 300 指数 金资产的 90%,投资于沪深 300 指 临时公告 资范围 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 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 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5%;本基金 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5%;本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分 1、大类资产配置 1、大类资产配置 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按照沪深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按照沪深 三、投 300 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 300 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 资策略 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指数成份 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指数成份 股 及其权 重的变 动而进行 相应调 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 整。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 整。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投资于沪深 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投资于沪 300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 深 300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 产 比例不 低于非 现金基金 资产的 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8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 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分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基金的投资 指 期货合 约需缴 纳的交易 保证金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四、投资限 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 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制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1、组合限制 债券; 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临时公告 …… 新增内容如下: (1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投资;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除上述第(2)、(10)、(14)、 (15)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 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六、暂停估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值的情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临时公告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披露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五、公开披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息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六)基金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定期报告,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包括基金年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度报告、基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金半年度报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告和基金季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度报告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披露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五、公开披 重大事项时;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 基金合 同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二、 基金托管协议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临时公告 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本基金的配置比例为:本基 本基金的配置比例为:本基金 督和核查 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 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 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沪深 资产的 90%,投资于沪深 300 指数 3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 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 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5%;本基 产的8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 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融券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 对基金投资、融资、融券比例进行 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整期限进行监督: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 以内的政府债券;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新增内容如下: 1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临时公告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资;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1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 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除上述第 2、10、14、15 项外, 进行调整。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 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算和会计核算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四)暂停估值与公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情形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沪深 300 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除此之外,本基金的赎回费 率将调整为: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临时公告 持有期限 D(天) 赎回费率 D<7 1.50% 7≤D<366 0.50% 366 ≤D <731 0.25% D≥731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期大于等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五、前海开源大海洋战略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大海洋战略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的、依据和原则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律法规。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新增内容如下: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 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临时公告 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 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新增内容如下: 购与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 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 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 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购与赎回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 用及其用途 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 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 临时公告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购与赎回 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 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 …… 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 申购申请。 …… 新增内容如下: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发生上述第 1、2、3、5、6、7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 时。 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 发生上述第 1、2、3、5、6、8 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 理。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 办理。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购与赎回 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临时公告 回款项的情形 回款项。 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 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购与赎回 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方式 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 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 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 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 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 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 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 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 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 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 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 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 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 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 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 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临时公告 动延期赎回处理。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理。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 二、投资范围 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投资于大海洋战略经济主题相 0-95%,投资于大海洋战略经济主题 关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相关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券。 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四、投资限制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1、组合限制 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券; 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 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 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临时公告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 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 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进行调整。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18) 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 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 新增内容如下: 值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临时公告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 新增内容如下: 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 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 新增内容如下: 披露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七)临时报告 大事项时;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 同步更新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大海洋战略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 督和核查 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 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投资于大海洋战 例范围为0-95%,投资于大海洋 略经济主题相关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战略经济主题相关证券不低于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临时公告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应收申购款等。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内的政府债券。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行监督: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应收申购款等; 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 新增内容如下: 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1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 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 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 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投资;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 临时公告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 除上述第 2、9、15、16 项外,因证券市场波 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进行调整。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算和会计核算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四)暂停估值与公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情形 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大海洋战略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大海洋战略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 源大海洋战略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 改。 六、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目的、依据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 和原则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有关法律法规。 临时公告 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等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 购与赎回 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 五、申购和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 赎回的数量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 限制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金份额的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 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六、申购和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赎回的价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格、费用及 要的手续费。 其用途 临时公告 第六部分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金份额的申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 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七、拒绝或 ……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暂停申购的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情形 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 新增内容如下: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 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 发生上述第 1、2、3、5、6、7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 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金份额的申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八、暂停赎 支付赎回款项。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回或延缓支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付赎回款项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 的情形 金赎回申请。 临时公告 第六部分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 金份额的申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日未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 基金的投资 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 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投资于新经济主题相关股票 二、投 为 0-95%,投资于新经济主题相关 及债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 资范围 股票及债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临时公告 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 第十二部分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基金的投资 指 期货合约 需缴纳 的交易 保证金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四、投资限 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制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1、组合限制 债券; ……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 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 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 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 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 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 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 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因证券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 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临时公告 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值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六、暂停估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值的情形 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 披露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五、公开披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露的基金信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息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六)基金 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 定期报告, 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 包括基金年 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度报告、基 金半年度报 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 披露 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临时公告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依据、目的和原则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 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 与格式〉》、《前海开源新经济 他有关规定。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为行使监督权 督和核查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 临时公告 行监督: 行监督: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 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 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 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本基金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内的政府债券。 的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b、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b、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和应收申购款等;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p、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以内的政府债券;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30%; q、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 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 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限资产的投资; 临时公告 r、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 b、l、q、r 项外,由于证券市场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 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 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 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 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规定的投资比 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 例限制要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 规定的投资比例限制要求。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新经济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 七、前海开源中国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中国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的、依据和原则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临时公告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新增内容如下: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 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 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 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新增内容如下: 购与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制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 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 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 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 临时公告 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 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 费用及其用途 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 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 费。 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购与赎回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 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 形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 请。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 发生上述第 1、2、3、5、6、7 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项 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 办理。 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 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临时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购与赎回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 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赎回款项的情形 付赎回款项。 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 回申请。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 购与赎回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 理方式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 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 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 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 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 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 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 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 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 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 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 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 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 延期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 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 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 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 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 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 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 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 临时公告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 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 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 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 二、投资范围 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0-95%;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 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 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四、投资限制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1、组合限制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政府债券;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 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新增内容如下: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 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 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 临时公告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 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 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 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除上述第(2)、(12)、(18)、(19) 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 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 新增内容如下: 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临时公告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 新增内容如下: 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 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 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 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 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 新增内容如下: 披露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 (七)临时报告 事项时;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 同步更新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中国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 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 临时公告 督。 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督。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政府债券;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新增以下内容: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 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 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期间,基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 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 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金合同的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上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 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临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 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 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 取消上述限制规定时,本基金不受上 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期间,基 述投资组合限制并相应修改其投资 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 组合限制规定。 金合同的约定。除上述第(2)、(12)、 (18)、(19)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 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 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 改或取消上述限制规定时,本基金不 受上述投资组合限制并相应修改其 投资组合限制规定。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 新增以下内容: 会计核算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三)暂停估值的情形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中国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中国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中国 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 八、前海开源股息率 100 强等权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股息率 100 强等权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临时公告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基金合同的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目的、依据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和原则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规。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临时公告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申购与赎回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五、申购和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赎回的数量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限制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申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六、申购和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赎回的价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格、费用及 手续费。 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 其用途 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第六部分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基金份额的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申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 七、拒绝或 ……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暂停申购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情形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临时公告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 新增内容如下: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形时。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发生上述第 1、2、3、5、7 项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业务的办理。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基金份额的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申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八、暂停赎 支付赎回款项。 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回或延缓支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付赎回款项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的情形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临时公告 基金份额的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申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期赎回处理。 临时公告 第七部分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金合同当事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人及权利义 务 二、基 金托管人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资 产占基 金资产的 比例为 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二、投 90%-95%,投资于股息率 100 强股票 90%-95%,投资于股息率 100 强股票 资范围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的 90%。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 的 90%。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 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 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10%。本基金 工具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10%。本基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临时公告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的投资;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 (18)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 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临时公告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 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六、暂停估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值的情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披露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五、公开披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息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六)基金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定期报告,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包括基金年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度报告、基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金半年度报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告和基金季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度报告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披露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五、公开披 重大事项时; 露的基金信 临时公告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 基金合 同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股息率 100 强等权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 基金托管协议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本基金的配置比例为:本基 本基金的配置比例为:本基金 督和核查 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为90%-95%,投资于股息率100强 90%-95%,投资于股息率 100 强股票 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基金资产的90%。债券、资产支 的 90%。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 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 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 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不 工具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10%。本基 超过基金资产的10%。本基金每 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 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的政府债券。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临时公告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融券 对基金投资、融资、融券比例进行 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 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整期限进行监督: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 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 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 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 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 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 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临时公告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资; 特殊情形除外。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 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 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 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 2、12、17、18 项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 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算和会计核算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四)暂停估值与公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情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股息率 100 强等权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股息率 100 强等权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股 息率 100 强等权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 九、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临时公告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基金合同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目的、依据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和原则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 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 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 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 购与赎回 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临时公告 五、申购和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赎回的数量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 限制 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金份额的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 六、申购和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 赎回的价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 格、费用及 要的手续费。 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其用途 第六部分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 金份额的申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 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七、拒绝或 ……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暂停申购的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情形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 新增内容如下: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 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 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 情形时。 发生上述第 1、2、3、5、6、7 ……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项暂停申购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临时公告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 金份额的申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 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八、暂停赎 支付赎回款项。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回或延缓支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付赎回款项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 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 金份额的申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办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 临时公告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 183-187 号 大 都 会 广 场 43 楼 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4301-4316 房) 注册资本:人民币 7,621,087,664 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591929.1464 存续期间:长期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股 基金的投资 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资产占基 指期货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30%;债 二、投 金资产的 0-30%;债券、现金等其 券、现金等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 资范围 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 低于 70%,其中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于 70%,其中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政 府债券 不低于 基金资产 净值的 和应收申购款等;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0-3%。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临时公告 ……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 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值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六、暂停估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临时公告 值的情形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 披露 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五、公开披 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 息 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 (六)基金 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定期报告,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 包括基金年 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 度报告、基 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金半年度报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 披露 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临时公告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事人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 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5 注册资本:人民币 7,621,087,664 元 楼、7 楼、18 楼、19 楼、36 楼、 存续期间:长期 38 楼、39 楼、41 楼、42 楼、43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 楼和 44 楼 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 591929.1464 万元人民币 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为期货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 做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 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 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 业务。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依据、目的和原则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 第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 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以下简称“法律法 临时公告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下简称“法律 规”)、《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 法规”)、《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增利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权证、股 督和核查 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资 指期货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30%;债 产占基金资产的0-30%;债券、现 券、现金等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 金等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 低于 70%,其中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比例不低于70%,其中每个交易日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和应收申购款等;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占基 0-3%。 金资产净值的0-3%。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融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券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整期限进行监督: 定,对基金投资、融资、融券比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 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 临时公告 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 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形除外。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 (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券进行监督。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1、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含义与上文流 定,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进 动性受限资产定义有所不同,应遵守《关于基 行监督。 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 1、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 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应遵守《关于规范基金投资非公 开 发 行 证 券 行 为 的 紧 急 通 知 》、 《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 临时公告 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 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算和会计核算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四)暂停估值与公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情形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睿远稳健 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 十、前海开源大安全核心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大安全核心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目的、依据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和原则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法律法规。 规。 第二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 临时公告 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 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 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 申购与赎回 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五、申购和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赎回的数量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 限制 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 六、申购和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 赎回的价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 格、费用及 手续费。 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其用途 第六部分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 基金份额的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 临时公告 申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七、拒绝或 ……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暂停申购的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情形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 新增内容如下: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 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 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 形时。 发生上述第 1、2、3、5、6、7 ……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项暂停申购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 基金份额的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 申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八、暂停赎 支付赎回款项。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回或延缓支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付赎回款项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 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 基金份额的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临时公告 申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办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资 产占基 金资产的 比例为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投资于大安全主题 二、投 0-95%,投资于大安全主题相关证券 相关证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资范围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临时公告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的政府债券。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 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 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临时公告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值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六、暂停估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值的情形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 披露 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五、公开披 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 息 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 (六)基金 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 定期报告,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 包括基金年 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 度报告、基 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金半年度报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 披露 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临时公告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 基金合 同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大安全核心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 督和核查 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 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投资于 例为0-95%,投资于大安全主题 大安全主题相关证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 相关证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 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的政府债券。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 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 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等;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新增内容如下: 临时公告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 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 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 30%;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 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资;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 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持一致;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除上述第 2、12、18、19 项外,因证 特殊情形除外。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临时公告 算和会计核算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 (四)暂停估值与公 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情形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的; (三)《前海开源大安全核心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大安全核心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 源大安全核心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 改。 十一、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基金合同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目的、依据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和原则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有关法律法规。 法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 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 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临时公告 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 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购与赎回 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五、申购和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 赎回的数量 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 限制 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金份额的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六、申购和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赎回的价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 格、费用及 要的手续费。 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其用途 第六部分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 金份额的申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 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临时公告 七、拒绝或 ……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暂停申购的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情形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 新增内容如下: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 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 度的情形时。 发生上述第 1、2、3、5、6、7 ……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项暂停申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 金份额的申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 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 八、暂停赎 支付赎回款项。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回或延缓支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 付赎回款项 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的情形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 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金份额的申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 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 临时公告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其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期赎回处理。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七部分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金合同当事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 人及权利义 甲 17 号 层 务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注册资本:人民币 88 亿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20667.5685 万元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 基金的投资 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90%-95%,其中投资于标的 临时公告 二、投 90%-95%,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非现金基 资范围 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非现金 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除股票外的其他资 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除股 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5%-10%,在扣除 票外的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 范围为 5%-10%,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 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 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 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 购款等。 产净值的 5%。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 五、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 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临时公告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值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六、暂停估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值的情形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 披露 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五、公开披 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息 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 (六)基金 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 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包括基金年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度报告、基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 金半年度报 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 告和基金季 外。 度报告 临时公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 披露 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事人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街甲 17 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20667.5685 万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88 亿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为行使监督权 督和核查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范围、 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范围、投 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资对象进行监督。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 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 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90%-95%,其中投资于标的 为90%-95%,其中投资于标的指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 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 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除股票外的其他资产 临时公告 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5%-10%,在扣除股指 于80%;除股票外的其他资产占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 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 5%-10%,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行监督: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行监督: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新增内容如下: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 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 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基金与私募类 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 临时公告 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 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一致;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 的特殊情形除外。 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算和会计核算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六)暂停估值的情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形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中证大 农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除此之外,本 基金的赎回费率将调整为: “4、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 D(天) 赎回费率 D<7 1.5% 7≤D<366 0.50% 366≤D<731 0.25% D≥731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 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临时公告 手续费。” 十二、前海开源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 的、依据和原则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新增内容如下: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 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临时公告 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 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新增内容如下: 申购与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制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 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 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 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 费用及其用途 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 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 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申购与赎回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 形 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临时公告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 申购申请。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发生上述第 1、2、3、5、6、7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时。 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发生上述第 1、2、3、5、6、8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理。 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 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理。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申购与赎回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 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赎回款项的情形 付赎回款项。 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 受基金赎回申请。 临时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申购与赎回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理方式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 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 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 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 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 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 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 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 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 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 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 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 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 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 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 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 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 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 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 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理。 临时公告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 二、投资范围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投资于高端装备制造主题相 0-95%,投资于高端装备制造主题相 关证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 关证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 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 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四、投资限制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1、组合限制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 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新增内容如下: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 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 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 临时公告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 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8)、(19) 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 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 新增内容如下: 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 新增内容如下: 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临时公告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告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 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 新增内容如下: 息披露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七)临时报告 大事项时;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 同步更新 同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 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 督。 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督。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政府债券;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临时公告 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新增以下内容: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 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 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 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 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当符合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因证券市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 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 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 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 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 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 修改或取消上述限制规定时,本基金 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 不受上述投资组合限制并相应修改 当符合本基金合同的约定。除上述第 临时公告 其投资组合限制规定。 (2)、(12)、(18)、(19)项外,因 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 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 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 管部门修改或取消上述限制规定时, 本基金不受上述投资组合限制并相 应修改其投资组合限制规定。 (三)《前海开源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 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 十三、前海开源工业革命 4.0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工业革命 4.0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的、依据和原则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临时公告 规。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新增内容如下: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新增内容如下: 购与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临时公告 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用及其用途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手续费。 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 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购与赎回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 ……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 新增内容如下: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发生上述第 1、2、3、5、6、7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形时。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临时公告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购业务的办理。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购与赎回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回款项的情形 支付赎回款项。 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购与赎回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方式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临时公告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二、投资范围 金 股票投资 占基金 资产的 比例为 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投资于与工业革命 4.0 主题 0-95%,投资于与工业革命 4.0 主题 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 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 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 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以内的政府债券。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 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临时公告 四、投资限制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1、组合限制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的投资;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临时公告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 (18)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 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 外。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 新增内容如下: 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 新增内容如下: 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 临时公告 形除外。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 新增内容如下: 披露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七)临时报告 重大事项时;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 同步更新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工业革命 4.0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 (一)…… (一)…… 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 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例为0-95%,投资于与工业革命 0-95%,投资于与工业革命 4.0 主 4.0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 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 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 内的政府债券。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 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 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期限进行监督: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临时公告 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 款等; 新增内容如下: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 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 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 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 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的 30%;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 特殊情形除外。 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 临时公告 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除上述第 2、12、18、19 项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 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 新增内容如下: 算 3.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净值的情形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工业革命 4.0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工业革命 4.0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 工业革命 4.0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十四、前海开源中航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中航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 的、依据和原则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临时公告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新增内容如下: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 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 7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 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等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 新增内容如下: 申购与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临时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制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 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 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 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 见相关公告。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 费用及其用途 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 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申购与赎回 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 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 形及处理方式 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 申购申请。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发生上述第 1、2、3、5、6、7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时。 临时公告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 发生上述第 1、2、3、5、6、8 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理。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 办理。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申购与赎回 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 九、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 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 回款项。 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理方式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 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 申购与赎回 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 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 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理方式 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 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包括前海开源 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包括 中航军工份额、前海开源中航军工 A 前海开源中航军工份额、前海开源中 份额、前海开源中航军工 B 份额)的 航军工 A 份额、前海开源中航军工 B 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 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 予以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申请延期予以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 的赎回申请,应当按照其申请赎回份 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 临时公告 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 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定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 额(包括前海开源中航军工份额、前 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 海开源中航军工 A 份额、前海开源中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 航军工 B 份额)10%以上的部分,基 未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外,延迟至下 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办理。对 一个开放日办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 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 开放日的价格。依照上述规定转入下 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 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 权,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投 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 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 的限制。 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办理部 分予以撤销外,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 办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 格。依照上述规定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以此类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部分顺延赎 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当 出现巨额赎回时,场内赎回申请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注册登记机构的 有关业务规则办理。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 (2)场内份额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外 申购与赎回 后,持有期限将重新计算,赎回时按 十四、基金的转托管 变更后的持有期限计算适用赎回费 2、跨系统转托管 率。 第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 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 一、基金管理人 司 司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二道 6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 号武汉大学深圳产学研大楼 B815 房 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临时公告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13 年 1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设立日期:2013 年 1 月 23 日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51 号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51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000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占基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占基 二、投资范围 金资产的比例为 90%-95%;其中, 金资产的比例为 90%-95%;其中, 投资于中证中航军工主题指数成份股 投资于中证中航军工主题指数成份 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 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 金资产的 90%;同时保持不低于基金 金基金资产的 90%;同时保持不低于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 申购款等。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投资 (2) 保 持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2) 保 持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五、投资限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1、投资组合限制 政府债券; 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 临时公告 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 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 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除上述第(2)、(12)、(16)、(17)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情形除外。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 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八部分 基金资产 新增内容如下: 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的 新增内容如下: 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七)基金定期报告,包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告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 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临时公告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的 新增内容如下: 信息披露 32、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 (八)临时报告 大事项时; 第二十九部分 基金合 同步更新 同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中航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1.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二道 6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 号武汉大学深圳产学研大楼 B815 房 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000 元 ……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3.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 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 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 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 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 行监督: 行监督: (2) 保 持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2) 保 持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 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临时公告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 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 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除上述第(2)、(12)、(16)、(17)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 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8.8. 基金资产净值 3.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和会计核算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金份额净值及各类份额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参考净值的情形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中航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中航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中航军工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除此之外,本基金的赎 回费率将调整为: 临时公告 “本基金场外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 D(天) 赎回费率 D<7 1.50% 7 ≤D<365 0.50% 365≤D<1095 0.20% D≥1095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期大于等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 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场内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 D(天) 赎回费率 D<7 1.50% D≥7 0.5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期大于等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 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十五、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基金合同的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目的、依据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和原则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临时公告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规。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 7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九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申购与赎回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临时公告 五、申购和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赎回的数量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限制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九部分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申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六、申购和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赎回的价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格、费用及 要的手续费。 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 其用途 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第九部分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基金份额的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申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 八、拒绝或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暂停申购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情形及处理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方式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发生上述第 1、2、3、5、6、7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形时。 临时公告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购业务的办理。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购业务的办理。 第九部分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基金份额的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申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九、暂停赎 支付赎回款项。 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回或者延缓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支付赎回款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项的情形及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处理方式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九部分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 基金份额的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 申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十、巨额赎 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回的情形及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 处理方式 回 比例不 低于上 一日基金 总份额 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2、巨额赎回 (包括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前 (包括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前 的处理方式 海开源中证健康 A 份额、前海开源 海开源中证健康 A 份额、前海开源 中证健康 B 份额)的 10%的前提下, 中证健康 B 份额)的 10%的前提下,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予以办理。对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予以办理。若 于 单个基 金份额 持有人的 赎回申 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 临时公告 请,应当按照其申请赎回份额占当 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 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包括前海开源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 中证健康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 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 A 份额、前海开源中证健康 B 份额)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 1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 日未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外,延迟 其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 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赎回价格为 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依照上述规 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 定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 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 赎回优先权,并以此类推,直到全 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 部赎回为止。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 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 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办理部分予以 撤销外,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 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 依照上述规定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 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以此类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部分顺延 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 制。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场内赎回 申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注册登 记机构的有关业务规则办理。 第九部分 (2)场内份额跨系统转托管至 (2)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跨 基金份额的 场外后,持有期限将重新计算,赎 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基金注 申购与赎回 回时按变更后的持有期限计算适用 册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办理。 十四、基金 赎回费率。 的转托管 (3)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份额跨 2、跨系统转 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基金注 托管 册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办理。 第十一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临时公告 基金合同当 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 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 事人及权利 公司 公司 义务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二道 6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一、基金管 号武汉大学深圳产学研大楼 B815 房 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 理人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一)基金 设立日期:2013 年 1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管理人简况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 设立日期:2013 年 1 月 23 日 号 :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许 可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 [2012]1751 号 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2012]1751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000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第十一部分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当 注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注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事人及权利 1012 号 1012 号 义务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法定代表人:何如 二、基金托 成立时间:1994 年 6 月 成立时间:1994 年 6 月 管人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 (一)基金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托管人简况 Z27074000 Z27074000 注册资本:人民币 700,000 万 注册资本:人民币 82 亿元 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 监许可[2013]1666 号 监许可[2013]1666 号 第十六部分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占基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占 基金的投资 金资产的比例为 90%-95%;其中, 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90%-95%;其 二、投 投资于中证健康产业指数成份股和 中,投资于中证健康产业指数成份 临时公告 资范围 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 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 金资产的 90%;同时保持不低于基 金基金资产的 90%;同时保持不低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六部分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的投资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五、投资限 的政府债券;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制 ……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1、投资组合 等; 限制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投资;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除上述第(2)、(12)、(16)、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17)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 临时公告 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 外。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六、暂停估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值的情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二十三部 新增内容如下: 分 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信息披露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五、公开披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息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七)基金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定期报告,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包括基金年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度报告、基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金半年度报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告和基金季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度报告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第二十三部 新增内容如下: 分 基金的 32、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信息披露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临时公告 五、公开披 重大事项时; 露的基金信 息 (八)临时 报告 第二十九部 同步更新 分 基金合 同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1.基金托管协议当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事人 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 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二 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 道 6 号武汉大学深圳产学研大楼 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B815 房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000 元 1.基金托管协议当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事人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700,000 万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82 亿元 3.基金托管人对基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督和核查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 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 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 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 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期限进行监督: 临时公告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以内的政府债券;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新增以下内容: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 除上述第(2)、(12)、(16)、 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17)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特殊情形除外。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 外。 临时公告 8.8. 基金资产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净值计算和会计核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算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四)暂停估值与公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告基金份额净值及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各类份额参考净值 的情形 (三)《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中证健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中证健 康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除此之外,本 基金的赎回费率将调整为: “本基金场外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 D(天) 赎回费率 D<7 1.50% 7 ≤D<365 0.50% 365≤D<1095 0.20% D≥1095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期大于等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 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场内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 D(天) 赎回费率 D<7 1.50% D≥7 0.5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期大于等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 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十六、前海开源优势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优势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临时公告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基金合同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目的、依据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和原则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 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 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 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 购与赎回 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五、申购和 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 赎回的数量 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 限制 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临时公告 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金份额的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 六、申购和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 赎回的价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格、费用及 要的手续费。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其用途 第六部分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 金份额的申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 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七、拒绝或 ……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暂停申购的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情形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 金申购申请。 …… 新增内容如下: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 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 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 形时。 发生上述第 1、2、3、5、6、7 ……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项暂停申购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申购业务的办理。 临时公告 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 金份额的申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 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八、暂停赎 支付赎回款项。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回或延缓支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付赎回款项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的情形 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 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 金份额的申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受 赎回 比例 不低 于上 一开 放日 基金 总份 额的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办理。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临时公告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延期赎回处理。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资 产占基 金资 产的 比例 为 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投资于与优势蓝筹 二、投 80%-95%;投资于与优势蓝筹主题 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资范围 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 80%;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资产的 80%;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 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 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 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临时公告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 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值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六、暂停估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值的情形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 披露 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五、公开披 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 息 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 (六)基金 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 临时公告 定期报告, 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 包括基金年 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 度报告、基 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金半年度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 披露 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优势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2.本基金各类品种的投资比 2.本基金各类品种的投资比例、投资限 督和核查 例、投资限制为: 制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 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 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投资于与 例为80%-95%;投资于与优势蓝 优势蓝筹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 筹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 金基金资产的 80%;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持有全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 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临时公告 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 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 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 下限制: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 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 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临时公告 …… …… 5.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5.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 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 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基金的投资 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 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基金的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 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 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除上述第(2)、 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 (12)、(17)、(18)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 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 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因证券 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 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 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 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 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 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 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三)《前海开源优势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优势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优势蓝筹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除此之外,本基金的 C 类基 金份额赎回费率将调整为: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 D(天) 赎回费率 D<7 1.50% 7≤D<30 0.50% D≥30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C 类基金份额赎回。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 C 类基 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临时公告 十七、前海开源一带一路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一带一路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基金合同的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目的、依据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和原则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规。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临时公告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申购与赎回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五、申购和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赎回的数量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限制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申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六、申购和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赎回的价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格、费用及 手续费。 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 其用途 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第六部分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基金份额的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申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 七、拒绝或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暂停申购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临时公告 情形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发生上述第 1、2、3、5、6、7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形时。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购业务的办理。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基金份额的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申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八、暂停赎 支付赎回款项。 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回或延缓支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付赎回款项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的情形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基金份额的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临时公告 申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期赎回处理。 第七部分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临时公告 基金合同当 公司(简称:银河证券) 公司(简称:银河证券) 事人及权利 住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 住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 义务 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街 35 号 2-6 层 二、基金托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管人 成立时间:2007 年 1 月 26 日 成立时间:2007 年 1 月 26 日 (一)基金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 托管人简况 号: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25 号: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25 号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75.37 亿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1.37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 监许可【2014】629 号 监许可【2014】629 号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 基金的投资 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二、投 0-95%;投资于一带一路主题相关证 0-95%;投资于一带一路主题相关证 资范围 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 80%;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 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临时公告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的投资;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 (18)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 临时公告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 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 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六、暂停估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值的情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披露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五、公开披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息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六)基金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定期报告,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包括基金年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度报告、基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金半年度报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告和基金季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度报告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临时公告 披露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五、公开披 重大事项时;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 基金合 同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一带一路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1.基金托管协议当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事人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 街 35 号 2-6 层 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成立日期:2007 年 1 月 26 日 成立日期:2007 年 1 月 2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证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 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25 号 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25 注册资本:101.37 亿元人民币 号 注册资本:75.37 亿元人民币 3.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 督和核查 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 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为 0-95%;投资于一带一路主题 0-95%;投资于一带一路主题相关证 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 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基金资产的 80%;持有全部权证 80%;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 临时公告 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 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 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 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期限进行监督: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新增以下内容: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临时公告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的投资;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 (18)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8.8. 基金资产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净值计算和会计核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算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四)暂停估值与公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情形 (三)《前海开源一带一路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 临时公告 容 《前海开源一带一路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 开源一带一路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 应修改。除此之外,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将调整为: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 D(天) 赎回费率 D<7 1.50% 7≤D<30 0.50% D≥30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C 类基金份额赎回。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 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十八、前海开源国家比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国家比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基金合同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目的、依据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和原则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临时公告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 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 等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 购与赎回 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 五、申购和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 赎回的数量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 限制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金份额的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 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六、申购和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 赎回的价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格、费用及 要的手续费。 其用途 第六部分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金份额的申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 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七、拒绝或 ……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暂停申购的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临时公告 情形 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 新增内容如下: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 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 发生上述第 1、2、3、5、6、7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金份额的申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八、暂停赎 支付赎回款项。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回或延缓支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付赎回款项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 的情形 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 金份额的申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 临时公告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日未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投 资占基 金资产的 比例为 产的比例为 0-95%;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 二、投 0-95%;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 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资范围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 等。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临时公告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 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 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 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 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 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 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 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因证券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 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外。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临时公告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值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六、暂停估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值的情形 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 披露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五、公开披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露的基金信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息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六)基金 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 定期报告, 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 包括基金年 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度报告、基 金半年度报 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 披露 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临时公告 (二)《前海开源国家比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依据、目的和原则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 〈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前海开源 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 国家比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内容与格式〉》、《前海开源国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 家比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其他有关规定。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行为行使监督权 督和核查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 行监督: 比例进行监督: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 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本 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金股 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0-95%;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 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临时公告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同》的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限制: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 b、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 b、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 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p、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 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q、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 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r、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临时公告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 除上述第 b、l、q、r 项外,因证券市场 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特殊情形除外。 除外。 (三)《前海开源国家比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国家比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 国家比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 十九、前海开源再融资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再融资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 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 一、订立本 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基金合同的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目的、依据 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和原则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临时公告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 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 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的申购与 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赎回 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 五、申购和 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赎回的数量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 限制 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 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的申购与 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 赎回 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 六、申购和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 赎回的价 要的手续费。 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格、费用及 其用途 第六部分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 临时公告 基金份额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 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的申购与 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赎回 ……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七、拒绝或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暂停申购的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 情形 请。 …… 新增内容如下: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 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 发生上述第 1、2、3、5、6、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项暂停申购情 7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 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 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的办理。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 基金份额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 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的申购与 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赎回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八、暂停赎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回或延缓支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 付赎回款项 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的情形 临时公告 第六部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基金份额 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 的申购与 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 赎回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 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 九、巨额赎 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 回的情形及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 处理方式 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2、巨额赎回 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 的处理方式 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 可以对其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 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 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 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 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 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 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 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 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 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 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 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赎回处理。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 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 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 分基金的 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投资于再融资主题相 投资 为 80%-95%,投资于再融资主题相 关企业证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二、投 关企业证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临时公告 资范围 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收申购款等。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第十二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分基金的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投资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四、投资限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 制 以内的政府债券; 收申购款等; 1、组合限制 ……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 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 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 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 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因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 临时公告 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 新增内容如下: 分 基金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资产估值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六、暂停估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值的情形 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 新增内容如下: 分 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 的信息披 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露 等。 五、公开披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露的基金信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 息 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 (六)基金 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 定期报告, 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包括基金年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度报告、基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金半年度报 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 第十八部 新增内容如下: 分 基金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 的信息披 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临时公告 露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 同步更新 部分 基 金合同内 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再融资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 督和核查 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 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投资于再 例为80%-95%,投资于再融资主 融资主题相关企业证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 题相关企业证券的资产比例不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 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应收申购款等。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 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 临时公告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 新增内容如下: 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 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 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 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 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 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 除上述第 2、12、18、19 项外,因证券 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特殊情形除外。 情形除外。 临时公告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算和会计核算 3.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 (四)暂停估值与公 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情形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再融资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再融资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再融资 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 二十、前海开源清洁能源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清洁能源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基金合同的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目的、依据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和原则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规。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临时公告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申购与赎回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五、申购和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赎回的数量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限制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申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六、申购和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临时公告 赎回的价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格、费用及 手续费。 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 其用途 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第六部分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基金份额的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申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 七、拒绝或 ……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暂停申购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情形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 新增内容如下: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形时。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发生上述第 1、2、3、5、7 项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业务的办理。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临时公告 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基金份额的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申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八、暂停赎 支付赎回款项。 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回或延缓支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付赎回款项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的情形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基金份额的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申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临时公告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期赎回处理。 第七部分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金合同当事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人及权利义 务 二、基 金托管人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投 资占基 金资产的 比例为 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二、投 0-95%,投资于清洁能源主题相关证 0-95%,投资于清洁能源主题相关证 资范围 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 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临时公告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的投资;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临时公告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 (18)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 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 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六、暂停估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值的情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披露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五、公开披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息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六)基金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定期报告,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包括基金年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度报告、基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金半年度报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告和基金季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临时公告 度报告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披露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五、公开披 重大事项时;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 基金合 同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清洁能源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四、 基金托管协议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本基金的配置比例为:本基 本基金的配置比例为:本基金 督和核查 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为0-95%,投资于清洁能源主题 0-95%,投资于清洁能源主题相关 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 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 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临时公告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 府债券。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购款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融券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 对基金投资、融资、融券比例进行 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整期限进行监督: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 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 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 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 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 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 临时公告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资; 特殊情形除外。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 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 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 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 2、12、17、18 项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 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算和会计核算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四)暂停估值与公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情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清洁能源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清洁能源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 开源清洁能源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 应修改。除此之外,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将调整为: 临时公告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 D(天) 赎回费率 D<7 1.50% 7≤D<30 0.50% D≥30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C 类基金份额赎回。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 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十一、前海开源金银珠宝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金银珠宝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基金合同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目的、依据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和原则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 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 临时公告 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 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 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 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购与赎回 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五、申购和 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赎回的数量 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限制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金份额的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 六、申购和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 赎回的价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 格、费用及 要的手续费。 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其用途 第六部分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 金份额的申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七、拒绝或 ……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暂停申购的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情形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 申请。 …… 新增内容如下: 临时公告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 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 发生上述第 1、2、3、5、6、7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项暂停申购情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购业务的办理。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 金份额的申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八、暂停赎 支付赎回款项。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回或延缓支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付赎回款项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的情形 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请。 第六部分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金份额的申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 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日未延 临时公告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投 资占基 金资 产的 比例 为 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投资于与金银珠宝主 二、投 0-95%,投资于与金银珠宝主题相关 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资范围 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以内的政府债券。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和应收申购款等; 临时公告 ……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 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 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 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因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值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六、暂停估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临时公告 值的情形 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 披露 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五、公开披 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息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六)基金 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 包括基金年 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 度报告、基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 金半年度报 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 披露 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金银珠宝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临时公告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行为行使监督权 督和核查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 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 比例进行监督。 行监督。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 《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 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 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投资于与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银珠宝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 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 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例为0-95%,投资于与金银珠宝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款等。 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同》的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 的政府债券。 限制: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 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 新增内容如下: 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 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临时公告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 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 除上述第 2)、12)、17)、18)项外,因 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特殊情形除外。 殊情形除外。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算和会计核算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四)暂停估值与公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情形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金银珠宝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 容 《前海开源金银珠宝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 开源金银珠宝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 临时公告 应修改。除此之外,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将调整为: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 D(天) 赎回费率 D<7 1.50% 7≤D<30 0.50% D≥30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C 类基金份额赎回。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 C 类基 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十二、前海开源中国稀缺资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中国稀缺资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基金合同的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目的、依据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和原则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规。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 临时公告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申购与赎回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五、申购和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赎回的数量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限制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申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六、申购和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赎回的价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格、费用及 手续费。 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 临时公告 其用途 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第六部分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基金份额的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申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 七、拒绝或 ……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暂停申购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情形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 新增内容如下: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形时。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发生上述第 1、2、3、5、7 项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业务的办理。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临时公告 基金份额的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申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八、暂停赎 支付赎回款项。 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回或延缓支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付赎回款项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的情形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基金份额的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申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临时公告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期赎回处理。 第七部分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金合同当事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人及权利义 务 二、基 金托管人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投 资占基 金资产的 比例为 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二、投 0-95%,投资于中国稀缺资产主题相 0-95%,投资于中国稀缺资产主题相 资范围 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内的政府债券。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 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临时公告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的投资;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临时公告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 (18)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 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 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六、暂停估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值的情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披露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五、公开披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息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六)基金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定期报告,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包括基金年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度报告、基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金半年度报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告和基金季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度报告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 临时公告 形除外。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披露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五、公开披 重大事项时;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 基金合 同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中国稀缺资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五、 基金托管协议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本基金的配置比例为:本基 本基金的配置比例为:本基金 督和核查 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为0-95%,投资于中国稀缺资产 0-95%,投资于中国稀缺资产主题相 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 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 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 临时公告 的政府债券。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申购款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融券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 对基金投资、融资、融券比例进行 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整期限进行监督: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 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 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 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 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 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临时公告 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资; 特殊情形除外。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 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 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 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 2、12、17、18 项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 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算和会计核算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四)暂停估值与公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情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中国稀缺资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中国稀缺资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 中国稀缺资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 除此之外,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将调整为: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临时公告 持有时间 D(天) 赎回费率 D<7 1.50% 7≤D<30 0.50% D≥30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C 类基金份额赎回。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 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十三、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一)《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基金合同的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目的、依据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和原则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 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 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 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 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释义 14、《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 临时公告 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 6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 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6、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申购与赎回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五、申购和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赎回的数量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限制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第六部分 2、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 2、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 基金份额的 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 诱发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可对以下 申购与赎回 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 情形征收强制赎回费用: 六、申购和 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 (1)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 赎回的价 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 临时公告 格、费用及 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为 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 其用途 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 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 5%且偏离度为负时;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 (2)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 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 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 请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 份额 50%的,且投资组合中现金、 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 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 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 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 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 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 形除外。 计低于 10%且偏离度为负时。 当出现上述任一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 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 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 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 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申购与赎回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七、拒绝或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暂停申购的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 情形 形时。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发生上述第 1、2、3、5、6、7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临时公告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发生上述第 1、2、3、5、6、8、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业务的办理。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的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申购与赎回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八、暂停赎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回或延缓支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付赎回款项 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 的情形 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 (2)部分延期赎回 :当基金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基金份额的 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申购与赎回 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九、巨额赎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回的情形及 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处理方式 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2、巨额赎回 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的处理方式 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部 临时公告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延期赎回处理。 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 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7)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持有的 (7)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持有的 基金的投资 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 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 四、投资限 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制 合计不得低于 5%; 合计不得低于 5%,其中现金不包括 1、组合限制 (9)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持有的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 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款等; 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 新增如下内容: 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 (15)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 不得超过 30%; 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 份额的 5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 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60 天,平 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 天;投 临时公告 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 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 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16)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 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 份额的 2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 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90 天,平 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 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 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 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因证券市场波 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 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 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 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 超过 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 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 不得超过 2%;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 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 《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行存款、同业存单、相关机构作为 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履 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 临时公告 行适当程序后,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本基金拟 除上述(7)、(13)项外,由于证券 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 市场波动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 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 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 符 合上述 约定的 比例不在 限制之 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 内,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 管人的同意; 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但中国证 (1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同一商业银 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 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 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履 行适当程序后,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除上述(1)、(7)、(12)、(17)、(20) 项外,由于证券市场波动或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 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 例不在限制之内,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 准,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临时公告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六、暂停估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值的情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披露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五、公开披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 息 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 (五)基金 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定期报告, 者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 包括基金年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度报告、基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金半年度报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告和基金季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度报告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中,至少披露报告期末 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类别、 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等信 息。 第十九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8、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披露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五、公开披 重大事项; 露的基金信 息 临时公告 (六)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 基金合 同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督和核查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本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例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 进行监督。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例进行监督。 (7)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持 (7)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持有的 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 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 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 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5%; 合计不得低于 5%,其中现金不包括 (9)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持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 有的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 购款等; 的逆回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 新增以下内容: 性受限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 (15)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 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30%; 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 份额的 5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 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60 天,平 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 天;投 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 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 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临时公告 (16)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 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 份额的 2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 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90 天,平 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 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 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 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因证券市场波 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 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 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 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 超过 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 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 不得超过 2%;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 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 《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存款、同业存单、相关机构作为 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 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不受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本基金拟 上述限制。除上述(7)、(13) 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 项外,由于证券市场波动或基金 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 临时公告 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 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 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基 管人的同意; 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1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行调整,以达到标准,但中国证 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同一商业银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 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 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履 行适当程序后,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除上述(1)、(7)、(12)、(17)、(20) 项外,由于证券市场波动或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 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 例不在限制之内,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 准,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 (三)《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 二十四、前海开源沪港深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沪港深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临时公告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目的、依据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和原则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 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 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 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购与赎回 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临时公告 五、申购和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 赎回的数量 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 限制 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金份额的申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 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购与赎回 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 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六、申购和 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赎回的价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格、费用及 要的手续费。 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 其用途 产。 第六部分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 金份额的申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 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 购与赎回 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七、拒绝或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暂停申购的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情形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新增内容如下: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 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 发生上述第 1、2、3、5、6、7 度的情形时。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项暂停申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 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 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 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临时公告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 金份额的申 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 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 购与赎回 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 八、暂停赎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回或延缓支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 付赎回款项 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的情形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 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金份额的申 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 购与赎回 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 九、巨额赎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 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 回的情形及 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 处理方式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 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 2、巨额赎回 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 的处理方式 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 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 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 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 其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 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 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 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 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 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 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 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 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 临时公告 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 期赎回处理。 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 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 基金的投资 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 二、投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 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资范围 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及特定范围港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及 股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沪港 特定范围港股的比例占基金资产 深蓝筹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 的 0-95%),投资于沪港深蓝筹主题 金资产的 80%;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 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 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金资产的 80%;持有全部权证的市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基金的投资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 四、投资限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制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1、组合限制 以内的政府债券;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 临时公告 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 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 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除外。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值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六、暂停估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值的情形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临时公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 披露 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五、公开披 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息 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 (六)基金 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 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包括基金年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度报告、基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 金半年度报 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 告和基金季 外。 度报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 披露 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沪港深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 临时公告 督和核查 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 例为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 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及特定范围港 金资产的0-95%,投资于港股通 股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沪港 标的股票及特定范围港股的比 深蓝筹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 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投资 金资产的 80%;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 于沪港深蓝筹主题相关证券的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80%;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 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等。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2、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以内的政府债券。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 2、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监督; 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下限制: 新增内容如下: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托管人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 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 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本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临时公告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 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本基金管 理人承诺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本基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并承担由于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 不一致所导致的风险或损失; 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情形除外。 (三)《前海开源沪港深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沪港深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 源沪港深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 改。 二十五、前海开源强势共识 100 强等权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强势共识 100 强等权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临时公告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基金合同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目的、依据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和原则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规。 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 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 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购与赎回 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五、申购和 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 临时公告 赎回的数量 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限制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 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金份额的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 六、申购和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 赎回的价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 格、费用及 要的手续费。 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其用途 第六部分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 金份额的申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七、拒绝或 ……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暂停申购的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情形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 请。 …… 新增内容如下: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 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 发生上述第 1、2、3、5、6、7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项暂停申购情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临时公告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的办理。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 金份额的申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八、暂停赎 支付赎回款项。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回或延缓支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付赎回款项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 的情形 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金份额的申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 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可以对其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临时公告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赎回处理。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投 资占基 金资产的 比例为 金资产的比例为 90%-95%,投资于沪深 A 股中强 二、投 90%-95%,投资于沪深 A 股中强势 势共识 100 强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资范围 共识 100 强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 收申购款等。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收申购款等; ……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 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 临时公告 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 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 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因 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 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 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值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六、暂停估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值的情形 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 披露 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五、公开披 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息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 (六)基金 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 临时公告 定期报告, 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 包括基金年 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度报告、基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金半年度报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 披露 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强势共识 100 强等权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依据、目的和原则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前 临时公告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 海开源强势共识 100 强等权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 内容与格式〉》、《前海开源强 有关规定。 势共识100强等权重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行使监督权 督和核查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 行监督: 监督: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 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金股 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金股 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90%-95%,投资于沪 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深 A 股中强势共识 100 强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 90%-95%,投资于沪深 A 股中强 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势共识 100 强股票的比例不低于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的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内的政府债券。 b、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 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和应收申购款等; b、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p、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 临时公告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q、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 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 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投资; r、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 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 b、l、q、r 项外,因证券、期货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 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三)《前海开源强势共识 100 强等权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强势共识 100 强等权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 强势共识 100 强等权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 临时公告 二十六、前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基金合同的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目的、依据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和原则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规。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临时公告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申购与赎回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五、申购和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赎回的数量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限制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申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六、申购和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赎回的价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格、费用及 手续费。 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 其用途 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第六部分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基金份额的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申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 七、拒绝或 ……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临时公告 暂停申购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情形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形时。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发生上述第 1、2、3、5、7 项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业务的办理。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基金份额的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申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八、暂停赎 支付赎回款项。 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回或延缓支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付赎回款项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的情形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临时公告 第六部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基金份额的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申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临时公告 期赎回处理。 第七部分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金合同当事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人及权利义 务 二、基 金托管人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投 资占基 金资产的 比例为 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二、投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资范围 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 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智 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智 慧生活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 慧生活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临时公告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的投资;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 (18)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 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临时公告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 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六、暂停估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值的情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披露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五、公开披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息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六)基金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定期报告,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包括基金年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度报告、基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金半年度报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告和基金季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度报告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披露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五、公开披 重大事项时; 露的基金信 临时公告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 基金合 同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六、 基金托管协议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 人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本基金的配置比例为:本基 本基金的配置比例为:本基金 督和核查 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为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 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资产的0-95%,投资于港股通标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 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 0-95%),投资于智慧生活主题 智慧生活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 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 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 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府债券。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临时公告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融券 对基金投资、融资、融券比例进行 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 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整期限进行监督: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 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 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 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 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 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 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临时公告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资;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 特殊情形除外。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 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 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 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 2、12、17、18 项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 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算和会计核算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四)暂停估值与公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情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前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 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 时相应修改。 临时公告 二十七、前海开源沪港深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沪港深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目的、依据和原则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规。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新增内容如下: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临时公告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新增内容如下: 申购与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限制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费用及其用途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手续费。 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 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申购与赎回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 情形 ……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临时公告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 新增内容如下: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发生上述第 1、2、3、5、6、7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形时。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购业务的办理。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申购与赎回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支付赎回款项。 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临时公告 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申购与赎回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处理方式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临时公告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二、投资范围 金 股票投 资占基 金资产的 比例为 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 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持有全部 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持有全部 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 款等。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四、投资限制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1、组合限制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临时公告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的投资;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 (18)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 新增内容如下: 估值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临时公告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 新增内容如下: 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息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六)基金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度报告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 新增内容如下: 息披露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息 重大事项时; (七)临时报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 同步更新 同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沪港深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临时公告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 督和核查 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 例为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 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 金资产的0-95%,投资于港股通 资产的 0-95%);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 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0-95%);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等。 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期限进行监督: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新增内容如下: 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 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 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临时公告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 除上述第 2、12、18、19 项外,因证券、 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 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 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外。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算和会计核算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四)暂停估值与公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情形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沪港深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沪港深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 源沪港深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 改。 二十八、前海开源人工智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人工智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临时公告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基金合同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目的、依据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和原则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 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 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 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 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 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购与赎回 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五、申购和 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临时公告 赎回的数量 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限制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金份额的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 六、申购和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 赎回的价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 格、费用及 要的手续费。 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其用途 第六部分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 金份额的申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七、拒绝或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暂停申购的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情形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 申请。 新增内容如下: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 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 …… 发生上述第 1、2、3、5、6、7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项暂停申购情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购业务的办理。 临时公告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 金份额的申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八、暂停赎 支付赎回款项。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回或延缓支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付赎回款项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的情形 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 请。 第六部分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 金份额的申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 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办理。对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于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临时公告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投资 占基金 资产的 比例为 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投资于人工智能主题 二、投 0-95%,投资于人工智能主题相关证 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资范围 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申购款等。 内的政府债券。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和应收申购款等; ……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 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临时公告 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 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 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因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除外。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值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六、暂停估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值的情形 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 披露 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五、公开披 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息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六)基金 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 临时公告 包括基金年 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 度报告、基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 金半年度报 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 披露 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人工智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 督和核查 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 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投资于 例为0-95%,投资于人工智能主 人工智能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 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 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和应收申购款等。 临时公告 政府债券。 2、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2、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监督;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 下限制: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等; 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 新增内容如下: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托 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 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托管人托管的全部 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 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资; (18)基金管理人承诺本基金与私募 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 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 临时公告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本基金管理人承诺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本基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并承担 由于不一致所导致的风险或损失; 除上述第(2)、(12)、(17)、(18)项 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 (三)《前海开源人工智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人工智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 人工智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 二十九、前海开源沪港深汇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沪港深汇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基金合同的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目的、依据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和原则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临时公告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规。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 6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申购与赎回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五、申购和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赎回的数量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临时公告 限制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申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六、申购和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赎回的价 明书,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明书,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格、费用及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用途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 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 新增以下内容: 基金份额的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申购与赎回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七、拒绝或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暂停申购的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 情形 形时。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发生上述第 1、2、3、5、6、7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管理人决定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发生上述第 1、2、3、5、6、8、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管理人决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临时公告 业务的办理。 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新增以下内容: 基金份额的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申购与赎回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八、暂停赎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回或延缓支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付赎回款项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的情形 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 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基金份额的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申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临时公告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资 产占基 金资产的 比例为 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二、投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 资范围 上 市的股 票的比 例占基金 资产的 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 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本基金 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本基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临时公告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的投资;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但 中国证 监会规 定的特殊 情形除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外。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 临时公告 (18)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 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六、暂停估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值的情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披露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五、公开披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息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六)基金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定期报告,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包括基金年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度报告、基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金半年度报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告和基金季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度报告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临时公告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披露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五、公开披 重大事项时;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 基金合 同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沪港深汇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督和核查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议的约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 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的约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对象进行监督。 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 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 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 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本基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 临时公告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本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例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进行监督。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例进行监督。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新增以下内容: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临时公告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的投资;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 (18)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 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 (三)《前海开源沪港深汇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沪港深汇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沪 港深汇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除此 之外,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将调整为: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 D(天) 赎回费率 D<7 1.50% 7≤D<30 0.50% D≥30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 C 类基 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十、前海开源沪港深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沪港深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临时公告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一、订立本 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基金合同的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目的、依据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和原则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 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 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申购与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 赎回 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 临时公告 五、申购和 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 赎回的数量 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 限制 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的申购与 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 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 赎回 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六、申购和 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 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 赎回的价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格、费用及 续费。 其用途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的申购与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赎回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七、拒绝或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 暂停申购的 发生上述第 1、2、3、5、6、 请。 情形 7、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 发生上述第 1、2、3、5、6、7、9、10 项暂停 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 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 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 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 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 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临时公告 的申购与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赎回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八、暂停赎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 回或延缓支 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付赎回款项 的情形 第六部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 基金份额 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的申购与 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 赎回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 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 九、巨额赎 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 回的情形及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 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 处理方式 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 2、巨额赎回 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 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 的处理方式 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 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 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 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 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 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 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 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 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 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 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 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 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临时公告 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 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 分基金的 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 投资 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 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 二、投 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 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其中投 资范围 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 资于创新成长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 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其 金资产的 80%;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 中投资于创新成长主题相关证券 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80%;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 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 第十二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分基金的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投资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 四、投资限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 制 以内的政府债券; 款等; 1、组合限制 ……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 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临时公告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 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 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 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因证 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 新增内容如下: 分基金资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产估值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六、暂停估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值的情形 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分基金的 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 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信息披露 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 五、公开披 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 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 临时公告 露的基金信 报告文件中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 息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六)基金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定期报告, 有风险。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 包括基金年 的特殊情形除外。 度报告、基 金半年度报 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 第十八部 新增内容如下: 分基金的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 信息披露 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 同步更新 部分基金 合同内容 摘要 (二)《前海开源沪港深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 督和核查 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 例为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 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 金资产的0-95%,投资于港股通 资产的 0-95%),其中投资于创新成长主题相 临时公告 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0-95%),其中投资于创新成长 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现金基金资产的80%;持有全部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 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例进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 券。 行监督: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例进行监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 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整期限进行监督: 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新增内容如下: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 临时公告 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 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 2、12、18、19 项外,因证券、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 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特殊情形除外。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算和会计核算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四)暂停估值与公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情形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沪港深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沪港深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 源沪港深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 改。除此之外,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将调整为: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 D(天) 赎回费率 D<7 1.50% 7≤D<30 0.50% D≥30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 C 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C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 临时公告 的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十一、前海开源沪港深龙头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沪港深龙头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基金合同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目的、依据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和原则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 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临时公告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购与赎回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五、申购和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赎回的数量 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 限制 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 告。 第六部分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金份额的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 六、申购和 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赎回的价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 格、费用及 要的手续费。 基金财产。 其用途 第六部分基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金份额的申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购与赎回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七、拒绝或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暂停申购的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 情形 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 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发生上述第 1、2、3、5、6、7 发生上述第 1、2、3、5、6、7、9 项暂停申购情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管理人决定 形之一且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临时公告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金份额的申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八、暂停赎 支付赎回款项。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回或延缓支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付赎回款项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的情形 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 金份额的申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 临时公告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投 资占基 金资 产的 比例 为 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二、投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 资范围 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龙头精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 选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龙 80%;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头精选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持有全部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 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等。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等; ……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 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 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临时公告 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 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 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 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 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因证 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值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六、暂停估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值的情形 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披露 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临时公告 五、公开披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 露的基金信 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息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 (六)基金 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定期报告,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 包括基金年 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 度报告、基 除外。 金半年度报 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披露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沪港深龙头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依据、目的和原则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临时公告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 容与格式〉》、《前海开源沪港深龙头精选灵 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内容与格式〉》、《前海开源沪 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港深龙头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为行使监督权 督和核查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 行监督: 进行监督: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 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 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金股 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 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 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 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 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龙头精选主 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80%;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0-95%),投资于龙头精选主题相 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金资产的 80%;持有全部权证的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临时公告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 的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b、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b、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p、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q、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r、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 b、l、q、r 项外,因证券、期 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临时公告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的特殊情形除外。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三)《前海开源沪港深龙头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沪港深龙头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 源沪港深龙头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 改。 三十二、前海开源恒泽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恒泽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基金合同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目的、依据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和原则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临时公告 …… 7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 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 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购与赎回 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五、申购和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赎回的数量 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 限制 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 告。 第六部分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金份额的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计入基金 六、申购和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 赎回的价 明书,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格、费用及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其用途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 购与赎回 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 七、拒绝或 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暂停申购的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情形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临时公告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 发生上述第 1、2、3、5、6、7 发生上述第 1、2、3、5、6、7、9、10 项暂停申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管理人决定 购情形之一且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 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购与赎回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八、暂停赎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回或延缓支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 付赎回款项 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的情形 第六部分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 金份额的申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临时公告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 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理。 第十五部分 本基金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 本基金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 基金的投资 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按照投 段性变化,按照投资组合保险机制对固定收益类资产 二、投 资组合保险机制对固定收益类资产 (包括各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 资范围 (包括各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和权益类资产(股票、股指期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 货、权证等)的投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其中,权益 具等)和权益类资产(股票、股指 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40%;固定收益类资 期货、权证等)的投资比例进行动 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6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 态调整。其中,权益类资产占基金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40%;固定收益 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类 资产占 基金资 产的 比例 不低 于 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6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 临时公告 第十五部分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基金的投资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四、投资限 的政府债券;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制 …… …… 1、组合限制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 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 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 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 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 除上述第 2)、12)、17)、18)项外,因证券、期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 临时公告 基金的投资 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金资产的比例为 0-4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 八、转型为 0-4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 “前海开源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权证 恒泽混合型 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证券投资基 0-3%。 金”后的投 资目标、范 围、策略 2、投资范围 第十五部分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 基金的投资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八、转型为 的政府债券; 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前海开源 新增以下内容: 恒泽混合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 证券投资基 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 金”后的投 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资目标、范 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 围、策略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 4、投资限制 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 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 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 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因证 临时公告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但 中国证 监会规 定的 特殊 情形 除 外。 第十七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值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六、暂停估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值的情形 商一致的; 第二十一部 新增内容如下: 分基金的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息披露 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五、公开披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 露的基金信 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息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 (六)基金 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定期报告,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 包括基金年 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 度报告、基 除外。 金半年度报 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 第二十一部 新增内容如下: 分基金的信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息披露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临时公告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七部 同步更新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恒泽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A、保本周期内 A、保本周期内 督和核查 …… …… 本基金根据中国宏观经济 本基金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 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 的阶段性变化,按照投资组合保险机制对固定收 按照投资组合保险机制对固定 益类资产(包括各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 收益类资产(包括各类债券、资 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和权益类资 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 产(股票、股指期货、权证等)的投资比例进行 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和权益类 动态调整。其中,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资产(股票、股指期货、权证等) 不高于 40%;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的投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其 不低于 6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中,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 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例不高于40%;固定收益类资产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 申购款等。 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B、转型为“前海开源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 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 基金”后 基金资产净值的5%。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 B、转型为“前海开源恒泽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4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 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临时公告 ……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 和应收申购款等;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3%。 比例为0-40%,现金或到期日在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例进行监 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 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 督: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A、保本周期内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例进行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 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整期限进行监督: …… A、保本周期内 新增以下内容: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 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 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 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临时公告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B、转型为“前海开源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后 B、转型为“前海开源恒泽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新增以下内容: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 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 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 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 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 临时公告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算和会计核算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四)暂停估值的情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形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恒泽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恒泽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恒泽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除此之外,本基金的 C 类基 金份额赎回费率将调整为: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 D(天)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D<7 1.50% 7≤D<30 0.50% D≥30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 C 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C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 的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另外,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变更为非保本的“前海开源 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变更后的基金赎回费率应满足《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相 关要求,具体赎回费率以届时公告为准。 三十三、前海开源鼎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鼎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临时公告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基金合同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目的、依据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和原则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有关法律法规。 法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 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 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 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购与赎回 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五、申购和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 赎回的数量 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 临时公告 限制 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金份额的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 六、申购和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 赎回的价 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 格、费用及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 其用途 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购与赎回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七、拒绝或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暂停申购的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情形 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 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发生上述第 1、2、3、5、6、7 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度的情形时。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发生上述第 1、2、3、4、6、7、9 项暂停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 申购业务的办理。 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临时公告 购与赎回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八、暂停赎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回或延缓支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付赎回款项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 的情形 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申请。 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 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 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 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 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 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 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 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 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受理赎回申 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受理赎回申请当日的 请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 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 4 项 现上述第 5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 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 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 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 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 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 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 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 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第六部分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金份额的申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 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 临时公告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其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 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 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 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 基金的投资 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国内 二、投 产的 80%;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 资范围 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 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基金 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2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 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 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债 券不 低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的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 基金的投资 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 临时公告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 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 其规定。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临时公告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值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六、暂停估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值的情形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 披露 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五、公开披 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息 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 (六)基金 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 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包括基金年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度报告、基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 金半年度报 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 告和基金季 外。 度报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 披露 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基金合同 临时公告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鼎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2.本基金各类品种的投资比 2.本基金各类品种的投资比例、投资限制 督和核查 例、投资限制为: 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 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 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国内 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国内依 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 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基金 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 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的20%,其中基金持有 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 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 年 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不 低于 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 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 下限制: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临时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 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5.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5.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 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 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 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 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除上述第(2)、 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12)、(17)、(18)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 基金合同的约定。 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 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 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之日起开始。因证券、期货市场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 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或基金规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 因导致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 临时公告 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前海开源鼎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鼎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鼎安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除此之外,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将调整 为: “4、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随持续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A 类基金份额 持有时间 D(天) 赎回费率 D<7 1.5% 7≤D<30 0.50% 30≤D<180 0.10% D≥180 0% C 类基金份额 持有时间 D(天) 赎回费率 D<7 1.5% 7≤D<366 0.10% D≥366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A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 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 的 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三十四、前海开源沪港深农业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一)《前海开源沪港深农业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 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临时公告 基金合同的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目的、依据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和原则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规。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释义 12、《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 6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临时公告 第七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申购与赎回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五、申购和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赎回的数量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限制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七部分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申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 六、申购和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赎回的价 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 格、费用及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计入基金财产。其他赎回费归入基 其用途 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 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 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第七部分 新增以下内容: 基金份额的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申购与赎回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七、拒绝或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暂停申购的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 情形 形时。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发生上述第 1、2、3、5、6、7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临时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发生上述第 1、2、3、5、6、8、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业务的办理。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购业务的办理。 第七部分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的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申购与赎回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八、暂停赎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回或延缓支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付赎回款项 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 的情形 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七部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 基金份额的 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 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 申购与赎回 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 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 九、巨额赎 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的资 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的资 回的情形及 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 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 处理方式 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 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 2、巨额赎回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的处理方式 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予以办理。 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予以办理。 (1)巨额赎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 回的场外处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理方式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 临时公告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期赎回处理。 第八部分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基金合同当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事人及权利 公司 公司 义务 住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住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二、基金托 大街 35 号 2-6 层 大街 35 号 2-6 层 管人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一)基金 成立时间:2007 年 1 月 26 日 成立时间:2007 年 1 月 26 日 托管人简况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 号: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25 号: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25 号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95.37 亿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1.37 亿元 临时公告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 监许可【2014】629 号 监许可【2014】629 号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投 资占基 金资产的 比例为 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二、投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资范围 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 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农 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农 业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 业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 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 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三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1、投资组合 的政府债券;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限制 ……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临时公告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的投资;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但 中国证 监会规 定的特殊 情形除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外。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 (18)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 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 第十五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临时公告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六、暂停估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值的情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九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披露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五、公开披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息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四)基金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定期报告,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包括基金年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度报告、基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金半年度报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告和基金季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度报告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第十九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披露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五、公开披 重大事项时; 露的基金信 息 (五)临时 报告 第二十五部 同步更新 分 基金合 同内容摘要 临时公告 (二)《前海开源沪港深农业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修 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1.基金托管协议当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事人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 大街 35 号 2-6 层 融大街 35 号 2-6 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成立日期:2007 年 1 月 26 日 成立日期:2007 年 1 月 2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证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 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25 号 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25 注册资本:101.37 亿元人民币 号 注册资本:95.37 亿元人民币 3.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督和核查 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 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 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 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农 0-95%),投资于农业主题相关证 业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 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 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临时公告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 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 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期限进行监督: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新增以下内容: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临时公告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 的投资; 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 (18)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 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 8.8. 基金资产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净值计算和会计核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算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四)暂停估值的情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形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沪港深农业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 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沪港深农业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将 根据《前海开源沪港深农业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修 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除此之外,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将调整为: “本基金场外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 D(天) 赎回费率 D<7 1.50% 7 ≤D<30 0.75% 30≤D<366 0.50% 366≤D<731 0.25% D≥731 0 本基金场内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 D(天) 赎回费率 临时公告 D<7 1.50% D≥7 0.5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 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 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三十五、前海开源鼎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鼎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基金合同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目的、依据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和原则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他有关法律法规。 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临时公告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 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 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购与赎回 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五、申购和 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 赎回的数量 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限制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 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金份额的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 六、申购和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赎回的价 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格、费用及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其用途 第六部分基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金份额的申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购与赎回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七、拒绝或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 暂停申购的 购申请。 情形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 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发生上述第 1、2、3、5、6、7、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发生上述第 1、2、3、5、6、7、9 项暂停申购 临时公告 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 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购与赎回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八、暂停赎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回或延缓支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 付赎回款项 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的情形 第六部分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金份额的申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 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临时公告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延期赎回处理。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 基金的投资 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国内依法 二、投 产的 80%;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合 资范围 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 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 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 2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 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 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 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 基金的投资 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收申购款等; …… …… 新增内容如下: 临时公告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 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 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 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因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除外。 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值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六、暂停估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值的情形 管人协商一致的; 临时公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 披露 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五、公开披 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息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六)基金 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 包括基金年 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 度报告、基 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 金半年度报 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 披露 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鼎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依据、目的和原则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临时公告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 容与格式〉》、《前海开源鼎瑞债券型证券投 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内容与格式〉》、《前海开源鼎 及其他有关规定。 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为行使监督权 督和核查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比例进行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比例进 监督: 行监督: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 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 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金投 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 产的 80%;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 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2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 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 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产的 2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 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 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临时公告 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的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资产净值的 5%。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 2)、12)、17)、18)项外,因 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临时公告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十、信息披露 新增内容如下: (三)暂停估值的情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形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鼎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鼎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鼎瑞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除此之外,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将调整 为: “4、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随持续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A 类基金份额 持有时间 D(天) 赎回费率 D<7 1.5% 7≤D<30 0.50% 30≤D<180 0.10% D≥180 0% C 类基金份额 持有时间 D(天) 赎回费率 D<7 1.5% 7≤D<366 0.10% D≥366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A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 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 的 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临时公告 三十六、前海开源沪港深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沪港深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基金合同的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目的、依据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和原则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规。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临时公告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申购与赎回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五、申购和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赎回的数量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限制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申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六、申购和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赎回的价 明书,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明书,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格、费用及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用途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 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基金份额的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申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 七、拒绝或 ……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暂停申购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临时公告 情形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第六部分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基金份额的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申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八、暂停赎 支付赎回款项。 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回或延缓支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付赎回款项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的情形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基金份额的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申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临时公告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投 资占基 金资产的 比例为 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二、投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资范围 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 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持有全部 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持有全部 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 款等。 临时公告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的投资;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除外。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临时公告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 (18)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 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六、暂停估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值的情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披露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五、公开披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息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六)基金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定期报告,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包括基金年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度报告、基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金半年度报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告和基金季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度报告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 临时公告 形除外。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披露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五、公开披 重大事项时;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 基金合 同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沪港深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本基金的配置比例为:本基 本基金的配置比例为:本基金 督和核查 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为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 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 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资产的0-95%,投资于港股通标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 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持有 0-95%);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 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 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 临时公告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收申购款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融券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 对基金投资、融资、融券比例进行 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整期限进行监督: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 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 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 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 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 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 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临时公告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 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 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 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 2、12、17、18 项外,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 外。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算和会计核算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四)暂停估值与公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情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沪港深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沪港深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 沪港深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 临时公告 三十七、前海开源鼎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鼎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基金合同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目的、依据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和原则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规。 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 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 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临时公告 购与赎回 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五、申购和 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 赎回的数量 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限制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 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金份额的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 六、申购和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赎回的价 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 格、费用及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其用途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购与赎回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七、拒绝或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暂停申购的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 情形 购申请。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 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发生上述第 1、2、3、5、6、7 ……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发生上述第 1、2、3、5、6、7、9 项暂停申购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 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临时公告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购与赎回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八、暂停赎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回或延缓支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 付赎回款项 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的情形 第六部分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金份额的申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 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可以对其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临时公告 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期赎回处理。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 基金的投资 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 二、投 产的 80%;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合计不 资范围 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 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 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 2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 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 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 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 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 基金的投资 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收申购款等; ……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 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临时公告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 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 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 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因 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形除外。 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值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六、暂停估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值的情形 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 披露 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五、公开披 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息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 临时公告 (六)基金 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 定期报告, 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 包括基金年 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度报告、基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金半年度报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 披露 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鼎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依据、目的和原则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临时公告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前海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 开源鼎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 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内容与格式〉》、《前海开源鼎 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行使监督权 督和核查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比例进行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比例进行监 监督: 督: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 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金投资 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金投 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国 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 产的 80%;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 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基金持 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产的 2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 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 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 资产净值的 5%。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 临时公告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 应收申购款等; 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 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 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 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 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 2)、12)、17)、18)项外,因证券、 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 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除外。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三)《前海开源鼎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临时公告 《前海开源鼎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鼎裕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除此之外,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将调整 为: “4、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随持续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A 类基金份额 持有时间 D(天) 赎回费率 D<7 1.5% 7≤D<30 0.50% 30≤D<180 0.10% D≥180 0% C 类基金份额 持有时间 D(天) 赎回费率 D<7 1.5% 7≤D<366 0.10% D≥366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A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 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 的 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三十八、前海开源沪港深大消费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沪港深大消费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 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基金合同的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目的、依据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和原则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临时公告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第二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6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 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 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 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 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 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申购与赎回 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五、申购和 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赎回的数量 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限制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申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 六、申购和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赎回的价 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 临时公告 格、费用及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 其用途 产。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 申购与赎回 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七、拒绝或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暂停申购的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情形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金申购申请。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发生上述第 1、2、3、5、6、8、9 项暂停申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 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的办理。 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申购与赎回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八、暂停赎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回或延缓支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 付赎回款项 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的情形 第六部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临时公告 基金份额的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 申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日未延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 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投 资占基 金资产的 比例为 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 二、投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 资范围 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 0-95%),其中投资于大消费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 临时公告 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其中投资 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 于大消费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和应收申购款等; ……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 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 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 临时公告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 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因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除外。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值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六、暂停估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值的情形 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 披露 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五、公开披 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息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六)基金 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 包括基金年 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 度报告、基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 金半年度报 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 临时公告 披露 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 基金合 同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沪港深大消费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 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 督和核查 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 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 例为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 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 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 金资产的0-95%,投资于港股通 基金资产的 0-95%),其中投资于大消费主 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0-95%),其中投资于大消费主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 政府债券。 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期限进行监督: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临时公告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例进行监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 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整期限进行监督: 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新增内容如下: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 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 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 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 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 除上述第 2、12、18、19 项外,因证券、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临时公告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算和会计核算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四)暂停估值与公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情形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沪港深大消费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 改内容 《前海开源沪港深大消费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 《前海开源沪港深大消费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 期更新时相应修改。除此之外,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将调整为: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 D(天) 赎回费率 D<7 1.50% 7≤D<30 0.50% D≥30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 C 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C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 的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十九、前海开源沪港深核心资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沪港深核心资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基金合同的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目的、依据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和原则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临时公告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规。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 6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申购与赎回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临时公告 五、申购和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赎回的数量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限制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申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六、申购和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赎回的价 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格、费用及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用途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 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 新增以下内容: 基金份额的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申购与赎回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七、拒绝或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暂停申购的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 情形 形时。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发生上述第 1、2、3、5、6、7、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发生上述第 1、2、3、5、6、7、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 9、10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 临时公告 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 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 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新增以下内容: 基金份额的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申购与赎回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八、暂停赎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回或延缓支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付赎回款项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的情形 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 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基金份额的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申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 临时公告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 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 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投 资占基 金资产的 比例为 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二、投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资范围 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 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核 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核 心资源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 心资源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临时公告 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的投资;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临时公告 形除外。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 (18)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 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六、暂停估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值的情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披露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五、公开披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息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六)基金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定期报告,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包括基金年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度报告、基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金半年度报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告和基金季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临时公告 度报告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披露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五、公开披 重大事项时;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 基金合 同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沪港深核心资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督和核查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本协议的约定,对基金的投资范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 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的约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对象进行监督。 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 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 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 0-95%),投资于核心资源主题相 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核 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 心资源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 临时公告 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债券。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 本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例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进行监督。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例进行监督。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新增以下内容: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临时公告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的投资;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 (18)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 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三)《前海开源沪港深核心资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沪港深核心资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 源沪港深核心资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 改。除此之外,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将调整为: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 D(天) 赎回费率 D<7 1.50% 7≤D<30 0.50% D≥30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临时公告 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 C 类基 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十、前海开源外向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外向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基金合同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目的、依据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和原则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 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 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 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临时公告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 购与赎回 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五、申购和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赎回的数量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 限制 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金份额的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六、申购和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 赎回的价 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 格、费用及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 其用途 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 购与赎回 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 七、拒绝或 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 暂停申购的 情形时。 情形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发生上述第 1、2、3、5、6、7 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发生上述第 1、2、3、5、6、8、9 项暂停 临时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申购业务的办理。 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购与赎回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八、暂停赎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回或延缓支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 付赎回款项 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的情形 第六部分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 金份额的申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办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 临时公告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资 产占基 金资产的 比例为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其中投资于外 二、投 80%-95%,其中投资于外向企业股 向企业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资范围 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 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 临时公告 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形除外。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值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六、暂停估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值的情形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 披露 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五、公开披 分析等。 临时公告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 息 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 (六)基金 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定期报告,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 包括基金年 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 度报告、基 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金半年度报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 披露 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外向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 督和核查 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 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其中投资 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外向 于外向企业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 企业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 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 临时公告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 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等。 的政府债券。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例进行监 期限进行监督: 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整期限进行监督: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新增内容如下: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 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 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 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临时公告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 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除上述第 2、12、17、18 项外,因证券、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算和会计核算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四)暂停估值与公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情形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外向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外向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外向企业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 四十一、前海开源沪港深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沪港深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基金合同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目的、依据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和原则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临时公告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 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 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 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 购与赎回 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五、申购和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赎回的数量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 限制 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金份额的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六、申购和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明书,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 赎回的价 明书,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 临时公告 格、费用及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 其用途 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 金份额的申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 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七、拒绝或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暂停申购的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情形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新增内容如下: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 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 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 发生上述第 1、2、3、5、6、7 情形时。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管理人决定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项暂停申购 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情形之一且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 的办理。 办理。 第六部分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 金份额的申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 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八、暂停赎 支付赎回款项。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回或延缓支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付赎回款项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临时公告 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 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 金份额的申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办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投 资占基 金资产的 比例为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 二、投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 临时公告 资范围 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 0-95%);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持有全部 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 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临时公告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值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六、暂停估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值的情形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 披露 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五、公开披 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 息 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 (六)基金 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定期报告,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 包括基金年 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 度报告、基 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金半年度报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告和基金季 临时公告 度报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 披露 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沪港深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2.本基金各类品种的投资比 2.本基金各类品种的投资比例、投资限制 督和核查 例、投资限制为: 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 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 例为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金资产的0-95%,投资于港股通 0-95%);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0-95%);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 临时公告 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下限制: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新增内容如下: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 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 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5.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 5.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 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基金的投资范围、 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 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 临时公告 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 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 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基金的 之日起开始。除上述第(2)、(12)、(17)、(18) 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 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 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 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 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 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因证券、 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 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原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 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前海开源沪港深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沪港深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 源沪港深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 改。 四十二、前海开源祥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祥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基金合同的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目的、依据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和原则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临时公告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规。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申购与赎回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五、申购和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临时公告 赎回的数量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限制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申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六、申购和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赎回的价 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格、费用及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用途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 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申购与赎回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七、拒绝或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暂停申购的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 情形 形时。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发生上述第 1、2、3、5、6、7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发生上述第 1、2、3、5、6、8、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临时公告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申购业务的办理。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 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申购与赎回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八、暂停赎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回或延缓支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付赎回款项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的情形 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 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基金份额的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申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临时公告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 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 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 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二、投 产的 80%;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产的 80%;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资范围 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 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 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 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 2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 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 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产净值的 5%。 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 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临时公告 基金的投资 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除上述(12)条投资比例规定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的投资;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形除外。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临时公告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 (18)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 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六、暂停估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值的情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披露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五、公开披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息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六)基金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定期报告,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包括基金年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度报告、基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金半年度报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告和基金季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度报告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临时公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披露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五、公开披 重大事项时;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 基金合 同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祥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督和核查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本协议的约定,对基金的投资范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 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的约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对象进行监督。 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国内依 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 产的 80%;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 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 基金资产的20%,其中基金持有 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 2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 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 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 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 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 临时公告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5%。 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 申购款等。 本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例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进行监督。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例进行监督。 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除上述(12)条投资比例规定外,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临时公告 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的投资;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 (18)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 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三)《前海开源祥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祥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祥和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除此之外,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将调整 为: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 D(天) 赎回费率 D<7 1.50% 7 ≤D<30 0.50% 30≤D <180 0.10% D≥180 0%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 D(天) 赎回费率 D<7 1.50% 7≤D <366 0.10% D≥366 0% 临时公告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A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A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7 日的 A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 他必要的手续费。” 四十三、前海开源沪港深核心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沪港深核心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基金合同的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目的、依据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和原则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 证券投 资基金 信息披露 管理办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 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 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 临时公告 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 购与赎回 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五、申购和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赎回的数量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 限制 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金份额的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六、申购和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 赎回的价 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 格、费用及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 其用途 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 购与赎回 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 七、拒绝或 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 暂停申购的 情形时。 情形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发生上述第 1、2、3、5、6、7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临时公告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发生上述第 1、2、3、5、6、8、9 项暂停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申购业务的办理。 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购与赎回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八、暂停赎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回或延缓支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 付赎回款项 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的情形 第六部分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 金份额的申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办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 临时公告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投 资占基 金资产的 比例为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 二、投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 资范围 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 0-95%),投资于核心驱动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 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核 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心驱动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 临时公告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 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除上述(12)项外,因证券、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值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六、暂停估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值的情形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临时公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 披露 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五、公开披 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 息 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 (六)基金 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定期报告,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 包括基金年 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 度报告、基 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金半年度报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 披露 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沪港深核心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 临时公告 督和核查 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 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 例为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 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 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 金资产的0-95%,投资于港股通 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核心驱动相 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核心驱动相关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期限进行监督: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例进行监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 整期限进行监督: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新增内容如下: 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 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 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 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 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临时公告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 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 除上述第 12 项外,因证券、 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除上述第 2、12、18、19 项外,因证券、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特殊情形除外。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算和会计核算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四)暂停估值与公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情形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沪港深核心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沪港深核心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 源沪港深核心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 改。 四十四、前海开源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临时公告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基金合同的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目的、依据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和原则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规。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临时公告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申购与赎回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五、申购和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赎回的数量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限制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申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六、申购和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赎回的价 明书,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明书,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格、费用及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用途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 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基金份额的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申购与赎回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 七、拒绝或 ……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暂停申购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情形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临时公告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 新增内容如下: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发生上述第 1、2、3、5、6、7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管理人决定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 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形时。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发生上述第 1、2、3、5、6、8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管理人决定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办理。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 办理。 第六部分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基金份额的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申购与赎回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八、暂停赎 支付赎回款项。 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回或延缓支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付赎回款项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的情形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临时公告 第六部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基金份额的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申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的处理方式 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 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 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 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 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 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 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别基金份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人 在提交 赎回申 请时未作 明确选 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期赎回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别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 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临时公告 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资 产占基 金资产的 比例为 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二、投 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资范围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内的政府债券。 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 购款等。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临时公告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的投资;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但 中国证 监会规 定的特殊 情形除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外。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 (18)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 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六、暂停估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值的情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临时公告 披露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五、公开披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息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六)基金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定期报告,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包括基金年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度报告、基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金半年度报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告和基金季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度报告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披露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五、公开披 重大事项时;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 基金合 同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资 临时公告 督和核查 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本 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 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 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 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 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进行监督: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临时公告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约定。上述期间,基金的投资 的投资; 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同的约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规定的前提下,因证券、期货市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对价等非本基金管理人的因素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 致使基金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 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 述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上述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 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除上 从其规定。 述第(2)、(12)、(17)、(18)项外,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 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 改革中支付对价等非本基金管理人 的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资组合不符合 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 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临时公告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算和会计核算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四)暂停估值的情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形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嘉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除此之外,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将调整为: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 D(天)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D<7 1.50% 7≤D<30 0.50% D≥30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 C 类基 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十五、前海开源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基金合同的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目的、依据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和原则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临时公告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规。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申购与赎回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五、申购和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赎回的数量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临时公告 限制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申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六、申购和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赎回的价 明书,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明书,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格、费用及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用途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 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 新增以下内容: 基金份额的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申购与赎回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七、拒绝或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暂停申购的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 情形 形时。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发生上述第 1、2、3、5、6、7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发生上述第 1、2、3、5、6、8、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临时公告 申购业务的办理。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 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新增以下内容: 基金份额的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申购与赎回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八、暂停赎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回或延缓支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付赎回款项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的情形 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 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基金份额的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申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临时公告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投 资占基 金资产的 比例为 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二、投 0-95%,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周期性 0-95%,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周期性 资范围 行业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 行业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 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和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临时公告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的投资;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 (18)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 临时公告 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六、暂停估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值的情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披露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五、公开披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息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六)基金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定期报告,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包括基金年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度报告、基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金半年度报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告和基金季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度报告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临时公告 披露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五、公开披 重大事项时;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 基金合 同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督和核查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 本协议的约定,对基金的投资范 的约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 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对象进行监督。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 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例为 0-95%,投资于本基金定义 0-95%,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周期性 的周期性行业相关证券的比例 行业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 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和应收申购款等。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 临时公告 本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进行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监督。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进行监督。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应符合以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 下规定: 基金投资组合比例应符合以下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定: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临时公告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的投资;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 (18)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三)《前海开源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周期 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除此之外, 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将调整为: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 D(天)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D<7 1.50% 7≤D<30 0.50% D≥30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 C 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十六、前海开源聚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一)《前海开源聚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临时公告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基金合同的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目的、依据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和原则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 《 证券投资 基金信 息披露 管理办 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公开募集开 《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券 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 规。 <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6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 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 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 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 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 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临时公告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6、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购与赎回 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五、申购和 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赎回的数量 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限制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第六部分基 2、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 2、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 金份额的申 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 险,本基金可对以下情形征收强制赎回费用: 购与赎回 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 (1)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 六、申购和 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 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 赎回的价 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 格、费用及 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为 且偏离度为负时; 其用途 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 (2)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 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 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的,且投资组合中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 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 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 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 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 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且偏离度为负时。 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当出现上述任一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 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 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 情形除外。 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 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第六部分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 金份额的申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购与赎回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七、拒绝或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暂停申购的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 临时公告 情形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申请。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 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发生上述第 1、2、3、5、6、7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项暂停申购情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理。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购与赎回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八、暂停赎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回或延缓支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 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的情形 第六部分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金份额的申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 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部分,基 临时公告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日未延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处理,无优先权,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 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 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7)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持有的 (7)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持有的现金、国债、 基金的投资 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 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 四、投资限 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制 合计不得低于 5%; 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2、组合限制 (9)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持有的 (13)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 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时,本基金投资组 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 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 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 期不得超过 12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 不得超过 30%; 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 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 不得低于 30%; (14)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 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金投资组 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 临时公告 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 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 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 不得低于 20%; (1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因证券 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 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6)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 计不得超过 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前述金 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 行存款、同业存单、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 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本 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 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 事会审议批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 人的同意;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 金投资于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 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 度末净资产的 10%; 除上述第(1)、(7)、(12)项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 外,由于证券市场波动或基金规模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 的 投资组合 不符合 上述约 定比例 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 除上述第(1)、(7)、(11)、(15)、(18)项 临时公告 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但中国证 外,由于证券市场波动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 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整,以达到标准,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值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六、暂停估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值的情形 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 披露 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五、公开披 等。 露的基金信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 息 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 (五)基金 他投资者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 包括基金年 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 度报告、基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 金半年度报 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告和基金季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 度报告 至少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类 别、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等信息。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8、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 披露 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五、公开披 临时公告 露的基金信 息 (六)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聚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依据、目的和原则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内容与格式〉》、《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 “《信息披露办法》”)、《证 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 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 与格式〉》、《货币市场基金监 特别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前海开源聚财宝货 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 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关问题的规定》、《证券投资基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 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 定>》、《前海开源聚财宝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临时公告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为行使监督权 督和核查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 行监督: 行监督: (7)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持 (7)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持有的现金、国债、 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 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 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5%;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9)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持 (13)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 有的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时,本基金投 的逆回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 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60 天,平均剩 性受限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 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 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30%; 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14)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 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金投 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90 天,平均剩 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 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1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因 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临时公告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6)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 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 过 2%;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相关机构 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品种;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 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 的,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相关 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意;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 基金投资于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 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 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除上述第(1)、(7)、(12)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或基金规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除上述第(1)、(7)、(11)、(15)、(18)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 其规定。 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前海开源聚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聚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聚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 临时公告 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 四十七、前海开源沪港深隆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沪港深隆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基金合同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目的、依据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和原则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规。 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6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 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 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临时公告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购与赎回 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五、申购和 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 赎回的数量 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限制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 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金份额的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计 六、申购和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赎回的价 明书,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 格、费用及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其用途 第六部分基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金份额的申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购与赎回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七、拒绝或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 暂停申购的 购申请。 情形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 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发生上述第 1、2、3、5、6、7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发生上述第 1、2、3、4、6、7、9 项暂停申购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 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临时公告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基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金份额的申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购与赎回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八、暂停赎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 回或延缓支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付赎回款项 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 的情形 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 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 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 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 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 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 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 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 现上述第 5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 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 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 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 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 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 公告。 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第六部分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金份额的申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 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 临时公告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可以对其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赎回处理。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资 产占基 金资产的 比例为 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 二、投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 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 资范围 上 市的股 票的比 例占基金 资产的 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本基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 等。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临时公告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收申购款等;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 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 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 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 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因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 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 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但 中国证 监会规 定的特殊 情形除 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值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临时公告 六、暂停估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值的情形 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 披露 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五、公开披 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息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 (六)基金 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 定期报告, 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 包括基金年 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度报告、基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金半年度报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 披露 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沪港深隆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临时公告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依据、目的、原则和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解释 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简称“《运作办法》”)、《证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前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海开源沪港深隆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法》”)、《前海开源沪港深隆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 督和核查 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 对象进行监督。 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 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 资产的 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资产的 0%-95%);本基金每个交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 临时公告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 府债券。 进行监督: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 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 临时公告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 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算和会计核算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四)暂停估值的情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形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沪港深隆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沪港深隆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沪 港深隆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除此 之外,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将调整为: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 D(天) 赎回费率 D<7 1.50% 7≤D<30 0.50% D≥30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 C 类基 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十八、前海开源沪港深强国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沪港深强国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临时公告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基金合同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目的、依据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和原则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有关法律法规。 法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 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 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 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购与赎回 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五、申购和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 临时公告 赎回的数量 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 限制 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金份额的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 六、申购和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 赎回的价 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 格、费用及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 其用途 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购与赎回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七、拒绝或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暂停申购的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8、 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发生上述第 1、2、3、5、6、8、9、10 项 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 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购与赎回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八、暂停赎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临时公告 回或延缓支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付赎回款项 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 的情形 申请。 第六部分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金份额的申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 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其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期赎回处理。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 临时公告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投 资占基 金资产的 比例为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 二、投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依 法 发 行 上 市 的 股票 的比 例 占 基 金 资 产的 资范围 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 资产的 0-95%),投资于强国产业主题相关证 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强 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 国产业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 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和应收申购款等。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 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临时公告 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除上述(12)项外,因证券、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值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六、暂停估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值的情形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 披露 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五、公开披 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息 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 (六)基金 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 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包括基金年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度报告、基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 金半年度报 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 临时公告 告和基金季 外。 度报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 披露 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沪港深强国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 督和核查 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 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 例为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 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 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 金资产的0-95%,投资于港股通 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强国产业主 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0-95%),投资于强国产业主题 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临时公告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 债券。 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期限进行监督: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例进行监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 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整期限进行监督: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新增内容如下: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 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 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 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 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 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 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12)项外,因证券、 除上述第 2、12、18、19 项外,因证券、 临时公告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特殊情形除外。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算和会计核算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四)暂停估值与公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情形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沪港深强国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沪港深强国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 源沪港深强国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 改。 四十九、前海开源沪港深新硬件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沪港深新硬件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基金合同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目的、依据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和原则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临时公告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有关法律法规。 法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 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 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 6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 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购与赎回 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五、申购和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 赎回的数量 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 限制 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金份额的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 六、申购和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说明书,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 临时公告 赎回的价 明书,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 格、费用及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 其用途 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 金份额的申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 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七、拒绝或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暂停申购的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情形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新增内容如下: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 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 发生上述第 1、2、3、5、6、7 度的情形时。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项暂停申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 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 金份额的申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 购与赎回 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 八、暂停赎 支付赎回款项。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回或延缓支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 临时公告 付赎回款项 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的情形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 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金份额的申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 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其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 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 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 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 临时公告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投 资占基 金资 产的 比例 为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 二、投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依 法 发 行 上 市 的 股 票 的比 例 占 基 金 资 产 的 资范围 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 资产的 0-95%),其中投资于新硬件主题相关 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其中投资 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 于新硬件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 收申购款等。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 新增内容如下: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 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临时公告 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除上述第(12)条投资比例限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 制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 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除上述第(2)、(12)、(16)、(17)条投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资比例限制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情形除外。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 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值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六、暂停估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值的情形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 披露 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五、公开披 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息 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 (六)基金 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 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包括基金年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度报告、基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 临时公告 金半年度报 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 告和基金季 外。 度报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 披露 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沪港深新硬件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2.本基金各类品种的投资比 2.本基金各类品种的投资比例、投资限制 督和核查 例、投资限制为: 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 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 例为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 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 金资产的0-95%,投资于港股通 资产的 0-95%),其中投资于新硬件主题相关 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0-95%),其中投资于新硬件主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 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临时公告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和应收申购款等。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 ……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 下限制: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 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 5.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临时公告 5.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 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 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 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 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除上述第(2)、 基金合同的约定。 (12)、(16)、(17)条投资比例限制外,因证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 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或基金规 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投资比 效之日起开始。除上述第(12)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 条投资比例限制外,因证券、期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或 情形除外。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原因导致投资比例不符合 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三)《前海开源沪港深新硬件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 容 《前海开源沪港深新硬件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 开源沪港深新硬件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 应修改。除此之外,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将调整为: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 D(天) 赎回费率 D<7 1.50% 7≤D<30 0.50% D≥30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 C 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C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 的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临时公告 五十、前海开源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基金合同的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目的、依据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和原则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规。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临时公告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申购与赎回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五、申购和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赎回的数量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限制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申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六、申购和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赎回的价 明书,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明书,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格、费用及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用途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 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基金份额的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申购与赎回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 七、拒绝或 ……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暂停申购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临时公告 情形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 新增内容如下: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发生上述第 1、2、3、5、6、7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管理人决定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 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形时。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发生上述第 1、2、3、5、6、8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管理人决定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办理。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 办理。 第六部分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基金份额的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申购与赎回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八、暂停赎 支付赎回款项。 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 回或延缓支 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 付赎回款项 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的情形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临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基金份额的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申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的处理方式 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 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 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 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 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 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 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别基金份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人 在提交 赎回申 请时未作 明确选 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期赎回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别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临时公告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 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资 产占基 金资产的 比例为 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二、投 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资范围 持有的通过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不 持有的通过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不 包含大宗交易买入的股票),所占比 包含大宗交易买入的股票),所占比 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20%。本基金每 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20%。本基金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临时公告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的投资;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 (18)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临时公告 六、暂停估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值的情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披露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五、公开披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息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六)基金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定期报告,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包括基金年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度报告、基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金半年度报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告和基金季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度报告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披露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五、公开披 重大事项时;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 基金合 同内容摘要 临时公告 (二)《前海开源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督和核查 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 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例为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日终,持有的通过二级市场买入 持有的通过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不 股票(不包含大宗交易买入的股 包含大宗交易买入的股票),所占 票),所占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 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20%。本基 的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 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约定,对基金投资比例进行监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 对基金投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 整期限进行监督: 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督: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 临时公告 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 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 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 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 因证券市场或期货市场波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资;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 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 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 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 2、12、17、18 项外, 因证券市场或期货市场波动、上市 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 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临时公告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算和会计核算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四)暂停估值与公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情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盈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除此之外,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将调整为: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 D(天)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D<7 1.50% 7≤D<30 0.50% D≥30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 C 类基 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五十一、前海开源沪港深裕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沪港深裕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基金合同的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目的、依据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和原则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临时公告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规。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 6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申购与赎回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五、申购和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临时公告 赎回的数量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限制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申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六、申购和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赎回的价 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格、费用及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用途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 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 新增以下内容: 基金份额的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申购与赎回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七、拒绝或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暂停申购的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 情形 形时。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发生上述第 1、2、3、5、6、7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发生上述第 1、2、3、5、6、8、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临时公告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申购业务的办理。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 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新增以下内容: 基金份额的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申购与赎回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八、暂停赎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回或延缓支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付赎回款项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的情形 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 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基金份额的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申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的处理方式 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临时公告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 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 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资 产占基 金资产的 比例为 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二、投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 资范围 上 市的股 票的比 例占基金 资产的 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 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本基金 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本基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临时公告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的投资;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形除外。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临时公告 除上述第(2)、(12)、(17)、 (18)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 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六、暂停估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值的情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披露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五、公开披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息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六)基金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定期报告,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包括基金年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度报告、基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金半年度报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告和基金季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度报告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临时公告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披露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五、公开披 重大事项时;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 基金合 同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沪港深裕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督和核查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本协议的约定,对基金的投资范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 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的约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对象进行监督。 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 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 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 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本基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 临时公告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本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资比例进行监督。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行监督。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新增以下内容: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临时公告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 (18)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 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三)《前海开源沪港深裕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 源沪港深裕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 改。除此之外,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将调整为: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 D(天)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D<7 1.50% 7≤D<30 0.50% D≥30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C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临时公告 五十二、前海开源瑞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瑞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基金合同的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目的、依据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和原则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规。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释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 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临时公告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 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申购与赎回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五、申购和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 赎回的数量 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 限制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 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申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六、申购和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赎回的价 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格、费用及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其用途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 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申购与赎回 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七、拒绝或 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暂停申购的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 临时公告 情形 形时。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发生上述第 1、2、3、5、6、7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发生上述第 1、2、3、5、6、8、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申购业务的办理。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 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的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申购与赎回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八、暂停赎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回或延缓支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付赎回款项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的情形 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 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六部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基金份额的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申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临时公告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 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 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 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二、投 产的 80%;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产的 80%;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临时公告 资范围 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 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 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 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 2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 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 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产净值的 5%。 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 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基金的投资 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临时公告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除上述(12)条投资比例规定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的投资;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形除外。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 (18)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 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六、暂停估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值的情形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 披露 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临时公告 五、公开披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息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六)基金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定期报告,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 包括基金年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度报告、基 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金半年度报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告和基金季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度报告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披露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五、公开披 重大事项时;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 基金合 同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瑞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督和核查 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 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国内依 产的 80%;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 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 临时公告 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 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基金资产的20%,其中基金持有 2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 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 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 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 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 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 基金资产净值的5%。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申购款等。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本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例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本协议 进行监督。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例进行监督。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应符合以 基金投资组合比例应符合以下规 下规定: 定: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 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等;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临时公告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除上述(12)条投资比例规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定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的投资;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 (18)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 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 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特殊情形除外。 (三)《前海开源瑞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瑞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瑞和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除此之外,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将调整 为: “本基金赎回费率随持续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临时公告 A 类基金份额 持有时间 D(天) 赎回费率 D<7 1.50% 7≤D<30 0.50% 30≤ D <180 0.10% D≥180 0% C 类基金份额 持有时间 D(天) 赎回费率 D<7 1.50% 7≤D<366 0.10% D≥366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A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 他必要的手续费。” 五十三、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基金合同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目的、依据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和原则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临时公告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有关法律法规。 法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 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 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 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购与赎回 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六、申购和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 赎回的数量 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 限制 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金份额的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 七、申购和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 赎回的价 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 临时公告 格、费用及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 其用途 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购与赎回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八、拒绝或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暂停申购的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情形 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 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 发生上述第 1、2、3、5、6、7 度的情形时。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发生上述第 1、2、3、4、6、7、9 项暂停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 申购业务的办理,且开放期间按暂 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且开放期间按暂停 停申购的期间相应延长。 申购的期间相应延长。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购与赎回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九、暂停赎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回或延缓支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付赎回款项 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 的情形 申请。 临时公告 第六部分基 新增以下内容: 金份额的申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购与赎回 在开放期内,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 十、巨额赎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单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 回的情形及 估值日基金总份额 10%的,基金管理人有权 处理方式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该比例的赎回 2、巨额赎回 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的处理方式 剩余赎回申请与其他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参照前述条款处理。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 期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 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理 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基金 总份额 10%以上而被延期办理赎回的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 基金的投资 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50%,但在每个开 二、投 产的 50%,但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 放期开始前 10 个工作日和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 资范围 10 个工作日和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 以及开放期期间,基金投资不受前述比例限 以及开放期期间,基金投资不受前 制。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 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 的 50%。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50%。在开 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放期,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 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 封闭期,本基金不受前述 5%的限制,但每个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 期,本基金不受前述 5%的限制,但 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临时公告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 倍的现金。 第十二部分 (2)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 (2)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基金的投资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四、投资限 债 期货合 约需缴 纳的交易 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制 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1、组合限制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 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 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 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 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保 持不低 于交易 保证金一 倍的现 …… 金; 新增内容如下: ……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 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 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 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临时公告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 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12)项外,因证券、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 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值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六、暂停估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值的情形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 披露 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五、公开披 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息 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 (六)基金 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 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包括基金年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度报告、基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 金半年度报 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 告和基金季 外。 临时公告 度报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开放期内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披露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临时公告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2.本基金各类品种的投资比 2.本基金各类品种的投资比例、投资限 督和核查 例、投资限制为: 制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 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 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50%,但在每 基金资产的50%,但在每个开放 个开放期开始前 10 个工作日和结束后 10 个 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和结束后 工作日以及开放期期间,基金投资不受前述 10个工作日以及开放期期间,基 比例限制。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不高于 金投资不受前述比例限制。本基 基金资产的 50%。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日 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 金资产的50%。在开放期,每个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前述 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 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 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前述5%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 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收申购款等。 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 ……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2)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 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 下限制: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2)开放期内,本基金每 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 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 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 临时公告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收申购款等;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 新增内容如下: 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 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倍的现金;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 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 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5.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 …… 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 5.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 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 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除上述第(2)、 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 (12)、(17)、(18)项外,因证券、期货市 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投资比例不符合 临时公告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 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 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 之日起开始。除上述(12)项外, 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 行人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投资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 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三)《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裕和定期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 五十四、前海开源港股通股息率 50 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港股通股息率 50 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基金合同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目的、依据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和原则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临时公告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有关法律法规。 法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 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 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 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购与赎回 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五、申购和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 赎回的数量 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 限制 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金份额的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临时公告 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 六、申购和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 赎回的价 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 格、费用及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 其用途 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 购与赎回 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七、拒绝或 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 暂停申购的 度的情形时。 情形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发生上述第 1、2、3、5、6、7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发生上述第 1、2、3、5、6、8、9 项暂停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 申购业务的办理。 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购与赎回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八、暂停赎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回或延缓支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付赎回款项 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 临时公告 的情形 申请。 第六部分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金份额的申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 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其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期赎回处理。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 基金的投资 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投资于港股通 二、投 于 80%,投资于港股通股息率 50 强 股息率 50 强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 临时公告 资范围 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 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 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除上述(12)项外,因证券、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 临时公告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值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六、暂停估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值的情形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 披露 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五、公开披 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息 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 (六)基金 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 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包括基金年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 度报告、基 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 金半年度报 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 告和基金季 外。 度报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 披露 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临时公告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港股通股息率 50 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 督和核查 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 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投资 例不低于80%,投资于投资于港 于投资于港股通股息率 50 强股票的资产 股通股息率50强股票的资产比 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 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 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 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例进行监 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整期限进行监督: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 临时公告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新增内容如下: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 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 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30%;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 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 除上述(12)项外,因证券、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致;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除上述第 2、12、18、19 项外,因证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临时公告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算和会计核算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 (四)暂停估值与公 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情形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港股通股息率 50 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港股通股息率 50 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港 股通股息率 50 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 五十五、前海开源沪港深景气行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沪港深景气行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目的、依据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和原则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 《 证券投 资基金 信息披露 管理办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 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起施行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临时公告 出的修订 ……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 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 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购与赎回 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 五、申购和 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 赎回的数量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限制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金份额的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 六、申购和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 赎回的价 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 格、费用及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续 持有 期少于 7 日 的投资 者收 取不 低于 其用途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 购与赎回 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七、拒绝或 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 临时公告 暂停申购的 中度的情形时。 情形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发生上述第 1、2、3、5、6、7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发生上述第 1、2、3、5、6、8、9 项暂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 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申购业务的办理。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购与赎回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八、暂停赎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回或延缓支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付赎回款项 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 的情形 回申请。 第六部分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金份额的申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 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 临时公告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理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投 资占基 金资产的 比例为 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 二、投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 资范围 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 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景气行业精选主 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景 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气行业精选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 临时公告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 新增内容如下: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 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 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 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除上述(12)项外,因证券、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临时公告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值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六、暂停估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值的情形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 披露 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五、公开披 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息 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 (六)基金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 定期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 包括基金年 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 度报告、基 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 金半年度报 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告和基金季 特殊情形除外。 度报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 披露 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临时公告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沪港深景气行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 督和核查 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 例为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 依 法 发行 上市 的股 票 的比 例 占基 金资 产的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 金资产的0-95%,投资于港股通 资产的 0-95%),投资于景气行业精选主题相 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0-95%),投资于景气行业精选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 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 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例进 政府债券。 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行监督: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例进行监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 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整期限进行监督: 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新增内容如下: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 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临时公告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 12 项外,因证券、 除上述第 2、12、18、19 项外,因证券、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特殊情形除外。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算和会计核算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四)暂停估值与公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情形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临时公告 (三)《前海开源沪港深景气行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 内容 《前海开源沪港深景气行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 海开源沪港深景气行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 时相应修改。 五十六、前海开源沪港深乐享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沪港深乐享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基金合同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目的、依据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和原则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 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 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 临时公告 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 购与赎回 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五、申购和 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 赎回的数量 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 限制 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金份额的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 六、申购和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 赎回的价 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 格、费用及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 其用途 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 购与赎回 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 七、拒绝或 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 暂停申购的 情形时。 情形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发生上述第 1、2、3、5、6、7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受基金申购申请。 临时公告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发生上述第 1、2、3、5、6、8、9 项暂停申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 申购业务的办理。 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购与赎回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八、暂停赎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回或延缓支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 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的情形 第六部分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 金份额的申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办理。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临时公告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延期赎回处理。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投 资占基 金资产的 比例为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 二、投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 资范围 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 0-95%),投资于乐享生活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 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乐 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 享生活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 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 新增内容如下: 临时公告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 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 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除上述(12)项外,因证券、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值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六、暂停估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值的情形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临时公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 披露 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五、公开披 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 息 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 (六)基金 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 定期报告, 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 包括基金年 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度报告、基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 金半年度报 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 披露 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沪港深乐享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 临时公告 督和核查 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 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 例为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 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 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 金资产的0-95%,投资于港股通 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乐享生活主题 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乐享生活主题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 债券。 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 期限进行监督: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比例进行监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 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整期限进行监督: 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新增内容如下: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 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 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 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临时公告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 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 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12)项外,因证券、 除上述第 2、12、18、19 项外,因证券、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特殊情形除外。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算和会计核算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四)暂停估值与公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情形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三)《前海开源沪港深乐享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沪港深乐享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 源沪港深乐享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 改。 五十七、前海开源尊享货币市场基金 (一)《前海开源尊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临时公告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 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一、订立本 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目的、依据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和原则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 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 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 法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释义 14、《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6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等 临时公告 第七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 6、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的申购与 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赎回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 五、申购和 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 赎回的数量 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限制 人的合法权益,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 准。 第七部分 2、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 2、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 基金份额 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 性风险,本基金可对以下情形征收强制赎回费 的申购与 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 用: 赎回 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 (1)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 六、申购和 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 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 赎回的价 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 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 格、费用及 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 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 其用途 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当 (2)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 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的,且投 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 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 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 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 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 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且 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 偏离度为负时。 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 当出现上述任一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 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 除外。 第七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临时公告 基金份额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 的申购与 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赎回 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 七、拒绝或 中度的情形时。 暂停申购的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情形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发生上述第 1、2、3、5、6、 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 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发生上述第 1、2、3、5、6、8、9 项暂停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 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七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份额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申购与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赎回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八、暂停赎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回或延缓支 发生上述 1、2、3、5、6、7、 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 付赎回款项 8 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赎回申请。 的情形 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发生上述 1、2、3、5、6、7、8、9 情形 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 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 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 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 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 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 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 临时公告 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 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 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 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 延期支付,并以受理赎回申请当日 付,并以受理赎回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 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 金额。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 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 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 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 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 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 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 公告。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 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第七部分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基金份额 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 的申购与 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 赎回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 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 九、巨额赎 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 回的情形及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 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 处理方式 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 2、巨额赎回 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 的处理方式 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 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 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 以对其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 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 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的赎回 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 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 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 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 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 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 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 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 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临时公告 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 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 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三部 (7)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持有 (7)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持有的现金、国 分基金的 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 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 投资 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5%,其中现金不 四、投资限 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5%;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制 (9)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持有 等; 2、组合限制 的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新增如下内容: 回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 (11)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 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时,本基 合计不得超过 30%; 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60 天, 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 天;投资组合中 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 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12)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 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 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90 天, 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资组合中 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 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临时公告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资; (14)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其中单一机构发 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 得超过 2%;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相 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本基金拟投资于主 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 与同业存单的,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批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 意;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 基金投资于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 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 除上述(7)项外,由于证券 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市场波动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合不符合上述约定比例的,基金管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 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整,以达到标准,但中国证监会规 除上述(1)、(7)、(13)、(16)项外,由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于证券市场波动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 定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行调整,以达到标准,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临时公告 殊情形除外。 第十五部 新增内容如下: 分基金资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产估值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六、暂停估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值的情形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九部 新增内容如下: 分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 信息披露 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 五、公开披 风险分析等。 露的基金信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息 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七)基金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 定期报告, 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包括基金年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度报告、基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 金半年度报 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 告和基金季 除外。 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中,至少披露报告期末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 人的类别、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等信 息。 第十九部 新增内容如下: 分基金的 30、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 信息披露 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临时公告 (八)临时 报告 第二十五 同步更新 部分基金 合同内容 摘要 (二)《前海开源尊享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二)…… (二)……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2、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 2、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比 督和核查 循以下比例限制: 例限制: …… …… (7)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持 (7)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持有的现金、 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 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 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5%, 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9)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持 和应收申购款等; 有的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新增如下内容: 的逆回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 (11)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 性受限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 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30%; 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 超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 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 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12)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 临时公告 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 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 超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 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 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0%;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 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4)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 于 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其中 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前述金融工 具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相关机构作为原始 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品种;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 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 同业存单的,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 议批准,相关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 人的同意;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 除上述(7)项外,由于证 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 券市场波动或基金规模变动等 于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 临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 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 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比例 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 (16)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 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但 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外。 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除上述(1)、(7)、(13)、(16)项外,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 符合上述约定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新增内容如下: 算和会计核算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四)暂停估值的情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形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的; (三)《前海开源尊享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尊享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尊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 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 五十八、前海开源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 临时公告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基金合同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目的、依据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和原则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 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 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 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 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 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购与赎回 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 五、申购和 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 赎回的数量 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限制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临时公告 第六部分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金份额的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 六、申购和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赎回的价 明书,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 格、费用及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 其用途 产。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购与赎回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七、拒绝或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暂停申购的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 情形 金申购申请。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 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发生上述第 1、2、3、5、6、7 ……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发生上述第 1、2、3、4、6、7、9 项暂停申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 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的办理。 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购与赎回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临时公告 八、暂停赎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回或延缓支 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 付赎回款项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的情形 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 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 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 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 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 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 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 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 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 并以受理赎回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 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受理赎回申 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 5 项所述情形,按基 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 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 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 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 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 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 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 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 办理并公告。 第六部分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金份额的申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 购与赎回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 九、巨额赎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 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 回的情形及 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 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处理方式 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 2、巨额赎回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 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 的处理方式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金管理人可以对其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日未延 临时公告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未延期办理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的赎回申请量占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 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 基金的投资 金 股票投 资占基 金资产的 比例为 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二、投 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资范围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内的政府债券。 第十二部分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基金的投资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四、投资限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制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1、组合限制 的政府债券; 和应收申购款等; …… …… 新增内容如下: 临时公告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 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 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 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 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因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 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值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六、暂停估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 值的情形 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临时公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 披露 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五、公开披 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息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 (六)基金 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 包括基金年 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 度报告、基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 金半年度报 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 披露 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临时公告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 (一)……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2.本基金各类品种的投资比 2.本基金各类品种的投资比例、投资限制 督和核查 例、投资限制为: 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 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 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本基金每个交 例为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应收申购款等。 券。 …… ……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下限制: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 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 新增内容如下: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 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 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临时公告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 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 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 5.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 5.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 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基金的投资范 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基金的 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 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 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 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 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除上述第(2)、(12)、 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 (17)、(18)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因证券、 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 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 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 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 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 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 原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 从其规定。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前海开源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量化 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除此之外, 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将调整为: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 D(天) 赎回费率 临时公告 D<7 1.50% 7≤D<30 0.50% D≥30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 C 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C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 的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五十九、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前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 一、订立本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基金合同的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目的、依据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和原则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 证券投 资基金 信息披露 管理办 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释 新增内容如下: 义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临时公告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 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 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购与赎回 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六、申购和 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 赎回的数量 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限制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 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基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金份额的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购与赎回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 七、申购和 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 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赎回的价 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 格、费用及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其用途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购与赎回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八、拒绝或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暂停申购的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 情形 购申请。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 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临时公告 发生上述第 1、2、3、5、6、7 ……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发生上述第 1、2、3、5、6、7、9 项暂停申购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 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 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 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 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 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且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开放期间按暂停申购的期间相应延长。 申购业务的办理,且开放期间按暂 停申购的期间相应延长。 第六部分基 新增内容如下: 金份额的申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购与赎回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九、暂停赎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回或延缓支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 付赎回款项 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的情形 第六部分基 新增以下内容: 金份额的申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购与赎回 在开放期内,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 十、巨额赎 金份额持有人的单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估值日基 回的情形及 金总份额 10%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单个基金份 处理方式 额持有人超出该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该 2、巨额赎回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剩余赎回申请与其他份额 的处理方式 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参照前述条款处理。如延期办理 期限超过开放期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延长的开放 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 管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基金 临时公告 总份额 10%以上而被延期办理赎回的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 基金的投资 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50%,但在每个开放期开始 二、投 产的 50%,但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 前一个月和结束后一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基金投 资范围 一个月和结束后一个月以及开放期 资不受前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港股 期间,基金投资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50%。在开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港股通标的 放期,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 股 票)的 比例不 高于基金 资产的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 50%。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日终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 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前述 5%的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 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 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5%,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前述 5%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 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第十二部分 (2)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 (2)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基金的投资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 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四、投资限 债 期货合 约需缴 纳的交易 保证金 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制 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 1、组合限制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 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 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款等; 保 持不低 于交易 保证金一 倍的现 …… 临时公告 金; 新增内容如下: ……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 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 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 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 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因 除上述(12)项外,因证券、 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资产估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 值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临时公告 六、暂停估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值的情形 管人协商一致的;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 披露 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 五、公开披 等。 露的基金信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 息 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 (六)基金 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 定期报告, 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 包括基金年 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度报告、基 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金半年度报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 第十八部分 新增内容如下: 基金的信息 26、开放期内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 披露 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五、公开披 露的基金信 息 (七)临时 报告 第二十四部 同步更新 分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二)《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临时公告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依据、目的和原则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的内容与格式〉》、《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 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与格式〉》、《前海开源沪港深裕 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行为行使监督权 督和核查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比例进行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比 监督: 例进行监督: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 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本 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金投 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50%,但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一个月和结束 产的 50%,但在每个开放期开始 后一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基金投资不受前 前一个月和结束后一个月以及 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港股通 开放期期间,基金投资不受前述 标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50%。 临时公告 比例限制。本基金投资于股票 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含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 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高于基金资产的 50%。在开放 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期,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 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前述 5%的限制,但 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 的 5%,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 前述 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 等。 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同》的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 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 限制: 倍的现金。 2)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 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 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2)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 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述 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 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 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 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 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 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 现金; 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 临时公告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 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 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上述第 2)、12)、17)、18)项外,因 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 除上述第 12)项外,因证券、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 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三)《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前海开源沪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前海开源沪 港深裕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 临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