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2020-12-30
华商信用增强债券C
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要求客户进行更新。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基金管理公司认为必要时,应限制客户交易活动。 现就以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提醒广大客户: 一、个人客户 本公司将持续开展个人客户身份信息核实工作,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即将过期、已经过期或已失效,请持当前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在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如您的身份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或有效期限)发生变化或不完整,请及时在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信息,以免影响交易。通过本公司直销系统开立直销账户的客户,可通过本公司官网(www.hsfund.com)、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hsfund)更新个人信息。尚未办理身份证照片上传的直销客户,请您及时登录直销系统完成身份证照片的上传操作,以免影响日常业务办理。 二、机构客户 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客户如已办理或换领新版营业执照,应持新版营业执照办理业务并及时在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应当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并持新版营业执照及时在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机构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相关受益所有人信息和资料。如上述信息变化,请及时在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开立账户的机构,需将相关变更资料盖章版原件寄送至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身份信息更新手续,具体事宜可致电本公司直销柜台(010-58573768)咨询。 客户开户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在所提供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本公司更新。本公司将依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按反洗钱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身份识别义务,视情况有权对身份信息缺失的账户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提请投资者注意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 本公司在进行上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完善工作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支付密码、交易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请您注意保护相关信息,防止信息泄露给您造成资金损失。 如有疑问,敬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888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