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1-31
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债券
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月30日 送出日期:2024年1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债券 基金代码 001750 下属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债券A类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1750 下属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债券C类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9871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4月23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 日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4年1月4日 基金经理 WANG AO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9月26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4年1月4日 基金经理 李曾卓卓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6年7月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在严格控制风险和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基础 上,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 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债券 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 转换债券)、可交换债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 投资范围 收益证券品种,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为: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 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期限结构策略;3、债券类属资产配置;4、债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 注: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 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08月26日,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本基金于2020年4月23日由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于2020年7月13日增设C类基金份额。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债券A类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0,000 0.50% 普通投资群体 1,000,000≤M<2,000,000 0.30% 普通投资群体 2,000,000≤M<5,000,000 0.08% 普通投资群体 申购费 M≥5,000,000 1,000元/笔 普通投资群体 (前收费) M<1,000,000 0.20% 养老金客户 1,000,000≤M<2,000,000 0.12% 养老金客户 2,000,000≤M<5,000,000 0.032%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N<7天 1.50% - N≥7天 0% - 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债券C类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 N<7天 1.50% N≥7天 0% 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债券A类 - 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债券C类 0.10%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 三、其他风险 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管理风险;4、信用风险; 5、操作和技术风险;6、合规性风险;7、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6月3日证监许可【2015】1125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2015年8月26日正式生效。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第四次自由开放期的最后一日(2019年10月18日)日终发生基金净资产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触发了《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转型条款,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变更注册并获得同意批复,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普通开放式基金,即本基金。《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20年4月23日起失效,同日《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中国证监会对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及转型为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致力于投资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包括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销售机构或场内经纪机构购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所有个人投资者。基金管理人需处理的机构投资者信息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经办人等个人信息,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处理。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gwfmc.com][客服电话:400-8888-606] 1、《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