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03-17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期定额投资
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协商一致,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0 年 3 月 18 日起,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平安
银行为代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新增代销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申万菱信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C 类) 001148/001724
申万菱信新能源汽车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156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
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自 2020 年 3 月 18 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平安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自建 TA 基
金,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平安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到平安银行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平安银行的规定。
(四)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平安银行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与
平安银行的约定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五)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与平安银行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申购金额,定期定额业务起点金额为人民
币 1 元整。如销售机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高于 1 元,则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申购金额下限
执行。
(六)申购费率
详见“三、费率优惠”部分。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
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 工作日。
(八)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自 T+2 日起(T 为申购申请日)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
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
(九)变更及终止
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平安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费率优惠
自 2020 年 3 月 18 日起,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旗下上述基金及已代销基金,
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平安银行公告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平安银行代销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开放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或
认购业务当日起,将同时参加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四、重要提示
1、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平安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
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
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
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4、费率优惠解释权归平安银行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留意平安银行最新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 021-962299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