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9-10-10
申万菱信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C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并参加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的支持和厚爱,经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 券”)协商一致,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10 月 14 日起,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银河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 同时参加银河证券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7800 申万菱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7804 申万菱信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1724 申万菱信安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1727 申万菱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7795 申万菱信中证 500 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C 类) 003986/007794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 类) 007799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 类) 007798 二、代销业务 经与银河证券协商一致,自 2019 年 10 月 14 日起,本公司将在银河证券开通上述产品的 代销业务。 三、基金转换业务 经与银河证券协商一致,自 2019 年 10 月 14 日起,本公司将在银河证券开通上述六只自 建 TA 产品申万菱信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 类)、申万菱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申万菱信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申万 菱信安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申万菱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C 类)、申万菱信中证 500 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C 类)之间及 六只自建 TA 产品与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A 类)、申万菱信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 类)、申万菱信新动力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A 类/B 类)、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消费增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申万菱信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申万菱信安鑫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申万菱信安鑫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C 类)、申 万菱信安鑫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C 类)、申万菱信新能源汽车主题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申万菱信量化 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价值优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行业轮动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量化驱动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智能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安泰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A 类/C 类)、申万菱信安泰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C 类)、申万菱信 安泰瑞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C 类)的互相转换业务。 本公司同时开通上述两只中登 TA 产品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 类)、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 类)之间及两只中登 TA 产品与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 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 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 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 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之间的互相转换业务。 上述自建 TA 产品、中登 TA 产品的同一只基金的 A 类、C 类份额之间不能办理转换业务。 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银河证券的规定,各基金的相关费率请查阅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 (更新)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四、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 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自 2019 年 10 月 14 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银河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申万 菱信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 类)、申万菱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C 类)、申万菱信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申万菱信安鑫回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申万菱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申万菱信中证 500 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C 类),已开户者除外) 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申万菱信 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 类)、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C 类),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银河证券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或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银河证券申请增 开交易账号,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银河证券的规定。 (四)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银河证券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 款账户;根据与银河证券的约定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 开放日。 (五)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与银河证券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申购金额,定期定额业务 起点金额为人民币 1 元整。如销售机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高于 1 元,则按 照销售机构规定的申购金额下限执行。 (六)申购费率 详见“五、费率优惠”部分。。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 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 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 工作日。 (八)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自 T+2 日起(T 为申购申请日)随时办理基金 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 回业务。 (九)变更及终止 投资者通银河证券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遵循银河证券的有关规定。 五、费率优惠 1、自 2019 年 10 月 14 日起,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手机银行进行上述基金申购(含定期定 额申购)业务,原申购费率享受 1 折优惠;投资者通过网上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 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享受 4 折优惠,且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 0.6%;投资者通过柜面办理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原申购费率享受 8 折优惠,且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 0.6%。基金原费率 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若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将不再享受折扣优惠,仍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六、重要提示 1、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银河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 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 件。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 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 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 财方式。 3、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 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七、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 021-962299 八、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截至 2019 年 10 月 10 日,本公司管理的各开放式基金所有销售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 登的《销售机构代销情况表》进行查询。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投、转换等相关业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