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2020年第3季度报告
2020-10-27
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A
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0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0 年 10 月 27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 交易代码 0017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8 月 10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0,620,910.66 份 本基金通过积极优选具备利润创造能力并且估值水 投资目标 平具备竞争力的优势沪 港深上市公司,同时通过优 化风险收益配比,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 值。 本基金坚持“自下而上”为主、“自上而下”为辅的 投资视角,在实际投资过程中充分体现“业绩持续增 长、分享投资收益”这个核心理念。重点投资于受惠 于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且处于合理价位的具备核心 竞争力的沪港深股票。对上市公司进行系统性分析, 其中偏重:估值采用多种估值方法,包括 P/E(预期)、 投资策略 P/B、PCF、相对于 NAV 的溢/折价、DDM、ROE,与历 史、行业和市场的比较。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8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为基金 资产的 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45%+恒生指数收益率×45%+中 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 险水平高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将面临港 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 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0 年 7 月 1 日 - 2020 年 9 月 30 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1,955,632.76 2.本期利润 24,291,941.70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648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06,402,962.16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2.27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过去三个月 13.67% 1.80% 2.67% 1.17% 11.00% 0.63% 过去六个月 48.40% 1.58% 10.23% 1.11% 38.17% 0.47% 过去一年 50.26% 1.64% 4.45% 1.22% 45.81% 0.42% 过去三年 74.03% 1.47% 3.60% 1.10% 70.43% 0.37% 自基金合同 142.74% 1.31% 22.43% 0.98% 120.31% 0.33%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8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周大鹏 本基金 2018 年 1 月 硕士学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 先生 的基金 18 日 - 11.5 年 2008 年 7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 经理 公司,曾担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量化投资部研究员及基金经理助理 等职,自 2011 年 9 月 26 日起至 2014 年 1 月 6 日期间担任银华沪深 300 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自 2012 年 8 月 23 日起兼任上证 5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2 年 8 月 29 日 起兼任银华上证 50 等权重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 金经理,自 2013 年 5 月 22 日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兼任银华中证成长股债 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 2014 年 1 月 7 日至 2018 年 3 月 7 日兼任银华沪深 300 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由银华沪深 300 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基金 经理,自 2016 年 1 月 14 日至 2018 年 3 月 7 日兼任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9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6 日兼任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 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 息科技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11 月 9日至2018年12月26日兼任银华文 体娱乐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1 月 18 日起兼任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10 月 22 日起兼任银华中证央企结构 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11 月 15 日 起兼任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3 月 19 日起 兼任银华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6 月 5 日起兼任银华 MSCI 中 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 业资格。国籍:中国。 本基金 硕士学位。曾就职于银华基金管理有 周晶女 的基金 2018 年 12 月 - 13 年 限公司、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士 经理 27 日 2018 年 8 月再次加入银华基金,现任 投资管理一部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11 月 12 日起担任银华-道琼斯 88 精 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12 月 27 日起兼任银华沪港深增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 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沪港深增长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 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 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 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 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 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 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 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 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0 年三季度,国内在疫情得到控制的情况下,经济生活逐步步入正轨,经济复苏迹象明显,而海外疫情始终未能有效控制,在国内经济复苏、货币政策逐步回归正常和海外持续执行宽松货币政策的背景下。A 股市场从二季度的全面上涨转为了结构性行情,整体而言,代表经济复苏的低估值周期板块和有稳定增长内循环特性的消费品表现好于科技板块。 我们的组合三季度在低估值周期、消费等板块的布局较好的提升了组合的超额收益。 展望四季度,我们维持前期做出的,经济数据的连续向好支撑了经济复苏的判断不变。流动性最宽松的时候已经过去,但随着海外新冠疫情的二次爆发,全球经济再次蒙上阴影。在这样的背景下,各国在政策层面继续维持宽松的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是大概率事件。尽管特朗普拒绝了民主党的刺激方案,但刺激方案只会延迟,不会缺席。各国政府将难以承受疫情二次爆发带来的经济衰退和失业加剧。并不具备全面收紧的环境与条件。在国内经济复苏,全球货币相对宽松的背景下,我们认为市场会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结构性机会较多的状态。基于企业长期价值和基本面情况选股的策略将持续获得超额收益。港股市场当下估值水平在全球主流资本市场中最低、且在不断引进代表中国经济新方向的互联网、科技、医药龙头公司到香港上市,以改善整个市场传统经济占比较高的现状,我们维持对港股市场的乐观判断,香港市场依然是全球范围来性价比较好的投资选择。 我们的组合配置思路也与上个季度保持一致,四季度继续关注以下三类线索:一是景气持续上行的顺周期、低估值板块;二是受益房地产投资超预期恢复的后周期链条,三是传统四季度容易出现催化剂的行业,如国庆黄金周有望给影视、旅游、酒店等带来机会,同时苹果、华为等集中发布新品,也有望给消费电子行业带来催化等。中期来看,我们的观点没有发生变化,依然认为科技创新和消费升级是本轮行情的主线,并会将研究的主要精力和组合持仓向这些方向进行配置。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2.278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3.67%,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67%。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92,495,678.63 92.64 其中:股票 192,495,678.63 92.64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5,133,800.20 7.28 8 其他资产 149,624.36 0.07 9 合计 207,779,103.19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6,840,451.42 3.31 C 制造业 104,109,350.30 50.4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 - 业 E 建筑业 13,029.12 0.01 F 批发和零售业 16,793.79 0.0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3,706,645.32 1.80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136,825.32 1.04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54,278.00 1.48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136,937.00 2.0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24,014,310.27 60.08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基础材料 14,193,349.06 6.88 B 消费者非必需品 18,324,347.09 8.88 C 消费者常用品 7,629,503.98 3.70 D 能源 - - E 金融 - - F 医疗保健 6,546,200.38 3.17 G 工业 3,970,188.77 1.92 H 信息技术 17,817,779.08 8.63 I 电信服务 - - J 公用事业 - - K 房地产 - - 合计 68,481,368.36 33.18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6865 福莱特玻璃 786,000 14,193,349.06 6.88 2 300558 贝达药业 100,501 11,432,993.76 5.54 3 00700 腾讯控股 20,200 9,079,198.66 4.40 4 000858 五粮液 40,000 8,840,000.00 4.28 5 002242 九阳股份 213,664 8,659,801.92 4.20 6 01999 敏华控股 920,400 8,298,020.09 4.02 7 600132 重庆啤酒 76,959 7,941,399.21 3.85 8 300760 迈瑞医疗 21,100 7,342,800.00 3.56 9 600519 贵州茅台 4,100 6,840,850.00 3.31 10 600988 赤峰黄金 390,214 6,840,451.42 3.31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62,170.8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75,458.40 3 应收股利 10,236.10 4 应收利息 1,759.06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9,624.36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85,570,709.74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37,282,609.41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32,232,408.49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 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0,620,910.66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20%的单一投资者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9.1.1 中国证监会准予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9.1.2《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1.3《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1.4《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1.5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9.1.6 本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7 本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8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