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6-02-17
国联产业升级混合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 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第 38 号)、中 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 方法》 以及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 会《关于发布 中基协 (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 13 号)的有关规定,经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 2016 年 2 月 16 日起对 本公司旗下基 金所持有的 “ 浦发银行(股 票代码 600000)”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 AMAC 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 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