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2025年第1季度报告
2025-04-22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2025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5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5 年 4 月 22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04 月 21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5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03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大成恒丰宝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169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8 月 4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149,262,602.73 份
投资目标 在保持本金安全和资产流动性基础上追求较高的当期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宏观政策、市场资金面供求等因素
的综合分析,对资金利率变动趋势进行评估,最大限度地优
化存款期限、回购和债券品种组合。基金管理人在评估各品
种在流动性、收益率稳定性基础上,结合预先制定的组合平
均期限范围确定类属资产配置。基金根据对未来短期利率走
势的研判,结合基金资产流动性的要求动态调整组合久期。
在确保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不同商业银行和不同
存款期限的选择,挖掘出利率报价较高的多家银行进行银行
协议存款和大额存单的投资,在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同时尽
量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存款及存单资产的流动性。在日常的
投资管理过程中,本基金将会紧密关注申购与赎回资金变化
情况、季节性资金流动等影响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管理的因
素,建立组合流动性监控管理指标,实现对基金资产流动性
的实时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本基金长期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恒丰宝货币 大成恒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A 大成恒丰宝货币 B 丰宝货 大成恒丰宝货币 E
币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697 001698 023836 00169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 125,717,428.5015,133,030,299.650.00 份6,890,514,874.58
总额 份 份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2025 年 1 月 1 日 - 2025 年 3 月 31 报告期(2025 年 1 月 1 日 - 2025 年 3
主要财务指标 日) 月 31 日)
大成恒丰宝货币 A 大成恒丰宝货币 B 大成恒丰宝货币 E
1.本期已实现 635,396.45 67,398,183.18 29,076,862.45
收益
2.本期利润 635,396.45 67,398,183.18 29,076,862.45
3.期末基金资 125,717,428.50 15,133,030,299.65 6,890,514,874.58
产净值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账面价值并用影子定价和偏离度加以控制的模式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大成恒丰宝货币 A
净值收益率 净值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3855% 0.0007% 0.0863% 0.0000% 0.2992% 0.0007%
过去六个月 0.7932% 0.0007% 0.1743% 0.0000% 0.6189% 0.0007%
过去一年 1.6593% 0.0007% 0.3493% 0.0000% 1.3100% 0.0007%
过去三年 4.9356% 0.0016% 1.0500% 0.0000% 3.8856% 0.0016%
过去五年 7.8026% 0.0019% 1.7493% 0.0000% 6.0533% 0.0019%
自基金合同 23.2153% 0.0034% 3.3801% 0.0000% 19.8352% 0.0034%
生效起至今
大成恒丰宝货币 B
阶段 净值收益率 净值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①-③ ②-④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4463% 0.0007% 0.0863% 0.0000% 0.3600% 0.0007%
过去六个月 0.9150% 0.0007% 0.1743% 0.0000% 0.7407% 0.0007%
过去一年 1.9049% 0.0007% 0.3493% 0.0000% 1.5556% 0.0007%
过去三年 5.6825% 0.0016% 1.0500% 0.0000% 4.6325% 0.0016%
过去五年 9.0932% 0.0019% 1.7493% 0.0000% 7.3439% 0.0019%
自基金合同 26.0993% 0.0034% 3.3801% 0.0000% 22.7192% 0.0034%
生效起至今
大成恒丰宝货币 E
净值收益率 净值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4364% 0.0007% 0.0863% 0.0000% 0.3501% 0.0007%
过去六个月 0.8949% 0.0007% 0.1743% 0.0000% 0.7206% 0.0007%
过去一年 1.8642% 0.0007% 0.3493% 0.0000% 1.5149% 0.0007%
过去三年 5.2220% 0.0018% 1.0500% 0.0000% 4.1720% 0.0018%
过去五年 8.0860% 0.0021% 1.7493% 0.0000% 6.3367% 0.0021%
自基金合同 23.5999% 0.0034% 3.3801% 0.0000% 20.2198% 0.0034%
生效起至今
注:本货币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2、本基金自 2025 年 3 月 31 日起增设 C 类基金份额类别,截止本报告期期末,C 类份额无份
额持有人。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曾婷婷 本基金基 2022 年 7 月 1 - 15 年 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8 年 10 月至
金经理 日 2010年11月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
高级审计。2010 年 11 月至 2013 年 3 月
任第一创业证券研究所合规经理。2013
年 3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华润元大基金固
定收益部固收信用研究员。2015 年 10 月
至 2022 年 3 月任前海联合基金固定收益
部基金经理。2022 年 3 月加入大成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固定收益总部现金资
产投资部基金经理。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任大成月添利一个月滚
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22 年 7 月 1 日起任大成现金增
利货币市场基金、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经理。2022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任大成惠昭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
年6月5日起任大成惠嘉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通嘉三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
年10月27日起任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4 年 9 月 19 日
起任大成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
籍:中国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制度。公司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和工具,对旗下
所有投资组合间连续 4 个季度的日内、3 日内、5 日内及 10 日内股票及债券交易同向交易价差进
行分析,针对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多个投资组合及公私募兼任基金经理管理的多个投资组合的投资交易行为加强了公平交易监测与分析,包括对不同时间窗下(同日、3 日、5 日、10 日)反向
交易和同向交易价差监控的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债券交易同向交易频率较低;部分股票同向交易溢价率较大主要来源于投资策略差异、市场因素(如个股当日价格振幅较高)及组合经理交易时机选择,同时结合交易价差专项统计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未发现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旗下投资组合间存在证券同日反向交易,但不存在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形。投资组合间相邻交易日反向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该类交易不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无异常。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债券市场在 2024 年底一定程度上透支降息幅度。2025 年一季度,经济基本面预期好转,市
场风险偏好有所上行,加上资金面偏紧,降准降息预期落空,债券收益率全面上行。Shibor3m 最高上行至 2.0%附近。但目前“宽货币”的方向没有变化,基本面的复苏的持续性仍有待观察,后续资金面转松的概率较大,中短端的价值已经显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持仓以同业存单、协议存款、逆回购和利率债为主,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较高。本基金流动性未出现异常,满足了投资者正常的申购、赎回要求。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大成恒丰宝货币 A 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 0.385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0863%,本报告期大成恒丰宝货币 B 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 0.446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0863%,本报告期大成恒丰宝货币 E 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 0.436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086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12,222,893,670.79 53.41
其中:债券 12,222,893,670.79 53.41
资产支持证 - -
券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724,954,405.22 16.28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 6,170,631,631.76 26.96
付金合计
4 其他资产 766,723,161.43 3.35
5 合计 22,885,202,869.20 100.00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4.22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730,000,000.00 3.30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无。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8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51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情况说明
无。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 值的比例(%)
1 30 天以内 30.65 3.30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 -
利率债
2 30 天(含)—60 天 9.9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 -
利率债
3 60 天(含)—90 天 28.3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 -
利率债
4 90 天(含)—120 天 4.8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 -
利率债
5 120 天(含)—397 天(含) 29.1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 - -
利率债
合计 102.91 3.30
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无。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912,271,391.72 4.1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56,890,064.10 1.6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4,417,375.62 0.92
4 企业债券 20,453,306.33 0.0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10,687,693.69 0.95
6 中期票据 30,554,828.05 0.14
7 同业存单 10,692,036,386.90 48.27
8 其他 - -
9 合计 12,222,893,670.79 55.18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 -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2515064 25 民生银行 5,000,000495,321,313.12 2.24
CD064
2 112487762 24 南京银行 4,000,000399,654,798.30 1.80
CD227
3 112505114 25 建设银行 4,000,000398,520,803.09 1.80
CD114
4 112593938 25 宁波银行 4,000,000396,257,108.20 1.79
CD043
5 112514037 25 江苏银行 3,000,000298,893,419.29 1.35
CD037
6 112505147 25 建设银行 3,000,000298,657,254.31 1.35
CD147
7 019758 24 国债 21 2,904,000292,123,346.73 1.32
8 112503034 25 农业银行 2,000,000199,465,040.56 0.90
CD034
8 112510045 25 兴业银行 2,000,000199,465,040.56 0.90
CD045
10 112406364 24 交通银行 2,000,000199,440,047.80 0.90
CD364
5.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338%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303%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151%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无。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无。
5.8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无。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并使用影子定价和偏离度加以控制。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 1.00 元。
5.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 24 交通银行 CD364 的发行主体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因安全测试存在薄弱环节、运行管理存在漏洞、数据安全管理不足、灾备管理不足等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处罚(金罚决字〔2024〕29 号)。本基金认为,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处罚不会对其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 25 宁波银行 CD043 的发行主体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因违规置换已核销贷款、授信准入管理不到位等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
局处罚(甬金罚决字〔2024〕56 号);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因异地非持牌机构整改不到位、信贷
业务管理不到位、异地客户识别机制不健全等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处罚(甬金罚决字〔2024〕108 号)。本基金认为,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处罚不会对其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
3、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 25 兴业银行 CD045 的发行主体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因未严格按照公布的收费价目名录收费、向小微企业贷款客户转嫁抵押评估费、企业划型管理不到位等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处罚(闽金罚决字〔2024〕12 号)。本基金认为,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处罚不会对其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
4、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 25 建设银行 CD147、25 建设银行 CD114 的发行主体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处罚(银罚决
字〔2025〕1 号)。本基金认为,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处罚不会对其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
5、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 25 民生银行 CD064 的发行主体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
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等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处罚(银罚决字〔2024〕44 号)。本基金认为,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处罚不会对其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
6、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 25 农业银行 CD034 的发行主体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违
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等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处罚(银罚决字〔2024〕67 号)。本基金认为,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处罚不会对其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
5.9.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192,582.7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730,000,000.00
3 应收利息 -
4 应收申购款 35,530,578.67
5 其他应收款 -
6 其他 -
7 合计 766,723,161.43
5.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大成恒丰宝货币 A 大成恒丰宝货币 B 大成恒丰 大成恒丰宝货币 E
宝货币 C
报 告
期 期
初 基 108,396,536.68 13,965,112,338.79 - 6,351,152,660.04
金 份
额 总
额
报 告
期 期
间 基 773,490,722.80 10,229,346,479.47 - 5,940,021,814.47
金 总
申 购
份额
报 告
期 期
间 基 756,169,830.98 9,061,428,518.61 - 5,400,659,599.93
金 总
赎 回
份额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125,717,428.50 15,133,030,299.65 - 6,890,514,874.58
金 份
额 总
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序号 交易方式 交易日期 交易份额(份) 交易金额(元) 适用费率(%)
1 红利发放 2025-03-31 45.70 - -
合计 45.70 -
注:1、申购或者购买基金份额的,金额为正;赎回或者卖出基金份额的,金额为负。
2、合计数以绝对值填列。
3、红利发放为期间合计数。
4、本基金相关费率均依照法律文件规定收取。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的文件;
2、《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5、本报告期内在规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原稿。
9.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dcfund.com.cn 进行查阅。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