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鑫回报:关于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7-03-02
新华鑫回报混合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3 月 2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招商银行将自 2017 年 3 月 6 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的新华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682,以 下简称“本基金”)。 从 2017 年 3 月 6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 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招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 投资者在招商银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规则请 遵循招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定。 2.2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nc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 及相关业务公告。 2.3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3.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 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 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