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信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6-10-28
江信同福混合C
关于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 定自 2016 年 10 月 28 日起,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一、适用的基金名称及基金代码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000583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江信聚福 001675 江信同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 江信同福 A 001676 江信同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基金份额) 江信同福 C 002448 江信汇福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江信汇福 002723 江信祺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 江信祺福 A 002724 江信祺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基金份额) 江信祺福 C 注:自本公告之日起,开通上述基金间的互相转换业务。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 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该业务。 二、基金转换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 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基 金转换业务时除外。 三、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1. 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最低转换份额为 10 份基金份额。 2. 本公司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调 整。 四、销售机构 本公司所有销售机构,具体开通时间以销售机构各自时间为准。 五、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只收取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认)购费补差部分,不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 费。 1.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不收取该基金的赎 回费用。 2.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认)购费补差: 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 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3.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换申请人承担。 4. 上述基金的赎回费及申(认)购费的费率请详阅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 件。 六、基金转换费用及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转换金额及转换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 2 位,具体结果以注册登记机 构登记的数值为准。 七、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 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公司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 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 基金转换涉及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基金仅为本公司管理且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 处登记过户的基金。基金转换申请仅适用于同一基金账户于同一销售机构发起,该销售机构 须同时代理申请转出和转入的基金的销售; 3. 投资人仅能申请办理相同收费模式下基金代码的转换,即“前端收费转前端收费、后 端收费转后端收费”,不能将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转换为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 份额,或将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 4.不收取认(申)购费的基金份额不能转换出为收取认(申)购费的基金份额。 5. 投资人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 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6. 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优先转出,份额注册 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 7. 基金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8. 本公司后续可在法律法规和基金法律文件规定范围内,对本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及补 充。 特此公告。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