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沪港深:关于增加招商银行为代销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机构的公告
2016-12-07
创金沪港深精选混合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招商银行为代销及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机构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本公司”)经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现决 定自 2016 年 12 月 07 日起对我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创金合信沪港深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001662)增加招商银行为代销机构,同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 可自 2016 年 12 月 07 日起通过招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赎回等业务, 具体上线时间以代销机构为准。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 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 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在办理本业务的同时,仍然 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主要业务安排如下: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投资者需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金额, 具体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请参考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办理本基金申购及定投业务的,金额、费率以及具体办理程序 以前述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相关信息: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5 网站:www.cmbchina.com (2)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68-0666 网址:www.cjhxfund.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 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敬请投资者投资基金时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等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