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最低赎回份额的公告
2016-06-08
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C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最低赎回份额的公告 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起对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进 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除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I 类、D 类场外份额、博时招财一号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ETF 基金(不包括 ETF 联接基金)、货币基金、理财基金以及在 香港地区销售的基金份额以外的所有开放式基金。 二、调整方案 1、自 2016 年 6 月 14 日起,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赎回本公告适用基金时,单笔赎回申 请不得低于 10 份。若投资者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 份,将不受此限制, 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全部赎回; 2、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单笔赎回申请限制, 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本公告不适用于基金的场内份额,基金场内份额赎回限制需遵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4、本公司自 2016 年 6 月 14 日之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如无特殊规定且满足上述基金 范围要求的,同样适用于上述单笔最低赎回份额的规则。 三、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了解相关业务内容及进行业务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568 (免长途话费) 客服邮箱: service@bosera.com 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基金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和各类业务规则 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