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一]
2015-12-01
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C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 发 [2008]第 38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 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 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中国动物保健品”(股票代码 940HK)继 续使用"可比公司法"进行估值。 在"中国动物保健品"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 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