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信用纯债债券:分红公告
2015-10-20
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C
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10 月 20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5002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9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信用债 公告依据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5 年度的第 3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 A 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50027 001661 基准日下属分级 1.080 1.080 基金份额净值(单 位:人民币元 ) 基准日下属分级 截止基准 基金可供分配利 16,253,299.23 51,112.52 日下属分 润(单位:人民币 级基金的 元) 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 基金合同约定的 8,126,649.62 25,556.26 分红比例计算的 应分配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 0.150 0.410 位:人民币元/10 份基金份额) 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150 元人民币,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410 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5 年 10 月 23 日 除息日 2015 年 10 月 23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5 年 10 月 27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基准为 2015 年 10 月 23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登记到投资者对应的交易账户中,2015 年 10 月 27 日起 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 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投资者通过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 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 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 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 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2015 年 10 月 23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 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 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 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 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 2015 年 10 月 23 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 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 100 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 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 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 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 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