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大健康股票: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二号)
2018-09-15
国泰大健康股票
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二零一八年八月三日 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二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4 第二部分 释义............................................................................................................................... 4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4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43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43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3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52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60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61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62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6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67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8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69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74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78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80 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93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0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10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2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112 2 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二号)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293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 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 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运作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 险与法律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微型企 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 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 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 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较高的品种,其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 息披露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 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3 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二号)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8 月 3 日,投资组合报告为 2018 年 2 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基金合同有冲突或不 一致之处,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 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 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 4 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二号) 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 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5 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二号) 24、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 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注册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导致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6 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二号)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4、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7 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二号)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2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6 层-19 层 成立时间:1998 年 3 月 5 日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辛怡 联系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二、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8 年 8 月 3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98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2 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 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 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 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 来)、国泰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事件驱动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LOF)、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泰 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 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 8 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二号)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 5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上证 5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定期支付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 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 来)、国泰深证 TMT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 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由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由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 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 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 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添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鸿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益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利是宝货币市 场基金、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信定增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航天军工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 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 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 9 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二号) 泰大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稳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上证 10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 场基金、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国泰聚优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心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恒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江源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利价值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 2004 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 年 11 月 19 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 年 2 月 14 日,本基金管理 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 3 月 24 日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 专户理财和 QDII 等管理业务资格。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勇胜,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2 年 1 月至 1992 年 10 月在中国建设 银行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长、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992 年 11 月至 1998 年 2 月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 司总经理。1998 年 3 月至 2015 年 10 月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其中 1998 年 3 月至 1999 年 10 月任总经理,1999 年 10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董事长。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8 月, 在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任纪委书记,2015 年 3 月至 2016 年 8 月,在中建投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任监事长。2016 年 8 月至 11 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投传媒华文公司任监 事长、纪委书记。2016 年 11 月起任公司党委书记,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 人。 方志斌,董事,硕士研究生。2005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职宝钢国际经营财务部。 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职金茂集团财务总部。2010 年 3 月至今,在中国建银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长期股权投资部助理业务经理、业务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处 10 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二号) 长。2014 年 4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建投华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 年 2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张瑞兵,董事,博士研究生。2006 年 7 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 任股权管理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资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略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公 开市场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责人,战略发展部处长,现任战略 发展部总经理助理。2014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事。 Santo Borsellino,董事,硕士研究生。1994-1995 年在 BANK OF ITALY 负责经济研究; 1995 年在 UNIVERSITY OF BOLOGNA 任金融部助理,1995-1997 年在 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 SOFIPA SpA 任 金 融 分 析 师 ; 1999-2004 年 在 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 任股票保险研究员;2004-2005 年任 URWICK CAPITAL LLP 合伙人;2005-2006 年在 CREDIT SUISSE 任副总裁;2006-2008 年在 EURIZONCAPITAL SGR SpA 历任研究员/基金 经理。2009-2013 年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权益部总监。2013 年 6 月起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总经理。2013 年 11 月起任公司董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FCII)及英国特许保险师 (Chartered Insurer)。1989 年至 1994 年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助理经理;1994 年至 1996 年任中国保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6 年至 1998 年任忠利保险有 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1998 年至 2017 年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2002 年至 今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 年至今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 年至 2017 年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至今任中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至 今任忠利集团大中华区股东代表。2010 年 6 月起任公司董事。 吕胜,董事,硕士。1991 年 7 月至 1994 年 6 月,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任科员。1994 年 6 月至 1997 年 1 月,在电力工业部经济调节司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7 年 1 月至 2003 年 1 月,在国家电力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任一级职员、副处长。2003 年 1 月至 2008 年 1 月,在国家电网公司建设运行部任处长。2008 年 1 月至 2008 年 8 月,在国网信息通信 有限公司任总会计师、党组成员。2008 年 8 月至 2017 年 12 月在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任总会计师、党组成员。2017 年 12 月至今,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任总会计师、 党委委员。2018 年 3 月起任公司董事。 周向勇,董事,硕士研究生,22 年金融从业经历。1996 年 7 月至 2004 年 12 月在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2004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业务运营组负责人。2011 11 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二号) 年 1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2 年 11 月至 2016 年 7 月 7 日任公 司副总经理,2016 年 7 月 8 日起任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董事。 王军,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1986 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法学院 执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院长,兼任全国法 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际贸易和金融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国际 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第一届理 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仲 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2013 年起兼任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目前已上市)独立董事,2015 年 5 月起兼任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0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常瑞明,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 年起在工商银行工作,历任河北沧 州市支行主任、副行长;河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处处长、副处长;河北保定市分行 行长、党组副书记、书记;河北省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2004 年起任工商银行山 西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7 年起任工商银行工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10 年至 2014 年任北京银泉大厦董事长。2014 年 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晓衡,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75 年 7 月至 1991 年 6 月,在中国建 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工作,先后任职于计划处、信贷处、国际业务部,历任副处长、处长。1991 年 6 月至 1993 年 9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3 年 9 月至 1994 年 7 月, 任中国建设银行纽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4 年 7 月至 1999 年 3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 作,历任国际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总经理、会计部总经理。1999 年 3 月至 2010 年 1 月, 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公司管委会成员、顾问。2010 年 4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总经理。2013 年 8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中 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群,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86 年 6 月至 1999 年 1 月在中国财政研 究院研究生部会计教研室工作,历任讲师、副研究员、副主任、主任。1991 年起兼任中国 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生部)硕士生导师。1999 年 1 月至 2003 年 6 月在沪江德勤北京分所工作,历任技术部/企业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总监,管理咨询部总 监。2003 年 6 月至 2005 年 11 月,在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部总经理。 2014 年 9 月至 2016 年 7 月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副会长,2016 年 8 月起兼任中 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顾问。200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7 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 12 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二号) 限公司工作,历任审计部副主任、资产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2012 年 3 月至 2016 年 7 月,担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2003 年 1 月至 2016 年 11 月,在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投资的境内外多个公司担任董事、监事。2017 年 5 月起 兼任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梁凤玉,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4 年 8 月至 2006 年 6 月,先后于 建设银行辽宁分行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葫芦岛市分行城内支行、葫芦岛市分行计财部、 葫芦岛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建设银行辽宁分行计划财务部工作,任业务经理、副行长、副总 经理等职。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3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工作。2007 年 4 月至 2008 年 2 月在中国投资咨询公司任财务总监。2008 年 3 月至 2012 年 8 月在中国 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任高级经理。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8 月在建投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Yezdi Phiroze Chinoy,监事,大学本科。1995 年 12 月至 2000 年 5 月在 Jardine Fleming India 任公司秘书及法务。2000 年 9 月至 2003 年 2 月,在 Dresdner Kleinwort Benson 任 合规部主管、公司秘书兼法务。2003 年 3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 JP Morgan Chase India 合规 部副总经理。2008 年 2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 Prudential Property Investment Management Singapore 法律及合规部主管。2008 年 8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e Limited 东南亚及南亚合规部主管。2014 年 3 月 17 日起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 首席执行官。2016 年 12 月 1 日起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 执行董事。2014 年 12 月起任公司监事。 刘锡忠,监事,研究生。1989 年 2 月至 1995 年 5 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稽核监察局主 任科员。1995 年 6 月至 2005 年 6 月,在华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部门经理、 副总经理。2005 年 7 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华北分公司副总经理、纪检 监察室主持工作、风险管理部主任、资金管理部主任、河北业务部主任,现任风险管理部主 任。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监事。 邓时锋,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天同证券。2001 年 9 月加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社保 111 组合基金经理助理、国泰金鼎价值混合和国泰金泰封闭的 基金经理助理,2008 年 4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09 年 5 月至 2018 年 3 月兼任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区位优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 年 9 月至 2015 年 3 月兼任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 13 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二号) 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3 月兼任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7 月起任权益投资总监。2015 年 8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倪蓥,监事,硕士研究生。1998 年 7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新晨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2001 年 3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总监、运营管理部总 监,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 年 2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宋凯,监事,大学本科。2008 年 9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 海分所助理经理。2012 年 1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审计 部总监助理。2017 年 3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陈勇胜,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周向勇,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陈星德,博士,16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就职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瑞士银行环球资产管理香港公司和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9 年 1 月 至 2015 年 11 月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长、副总经理。2015 年 12 月 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辉,大学本科,18 年金融从业经历。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职于上海远洋运输 公司,2000 年 4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职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职于 AIG 集团,2007 年 7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职于星展银行。2010 年 4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 大学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财富大学)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 年 2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封雪梅,硕士研究生,20 年金融从业经历,曾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 年 1 月至 2018 年 7 月在国寿安 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总经理助理,2018 年 7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梅,博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 年证券从业经历。1999 年 7 月至 2014 年 2 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历任稽查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行政办公室副主任、 稽查二处副处长等;2014 年 2 月至 2014 年 12 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任副处长; 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2 月就职于上海申乐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 年 2 14 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二号) 月至 2016 年 3 月就职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 年 7 月起任公司督察长;2016 年 3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徐治彪,硕士研究生,6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2012 年 7 月至 2014 年 6 月在国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研究员。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在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 作,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17 年 7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 任基金经理。2017 年 10 月起任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本基金自成立以来至 2017 年 10 月 29 日由杨飞担任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10 月 30 日起 至今由徐治彪担任基金经理。 5、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研部门负责人 及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中产生。公司总经理可以推荐上述人员以外的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 成员,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列席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 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审议并决策公司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基 金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以及研究相关投资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 周向勇:总经理 委员: 周向勇:总经理 陈星德:副总经理 吴晨:固收投资总监、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总监 邓时锋:权益投资总监、权益投资(事业)部小组负责人 吴向军:海外投资总监、国际业务部总监 6、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15 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二号)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与基金份额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