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添天盈: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19-09-11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
开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在指定报刊及本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发布了《兴
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
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兴业添天盈货币”)的基金管
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
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
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9 月 17 日起至 2019 年 10 月 13 日 17:00 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
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19 年 10 月 14 日
4、会议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 14 层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王珏
联系电话:40000-95561
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的,请在信封背面注明系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之用(如“兴业添
天盈货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方案说明书》(见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会议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9 年 9 月 16 日,即该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兴业
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1、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
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b-fund.com.cn)下载并打印等方式填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以下合称“公章”),
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
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
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
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第五章节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
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第五章节第(三)条授权方式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
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 2019 年 9 月 17 日起至 2019 年
10 月 13 日 17:00 以前(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
收件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 14 层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王珏
联系电话:40000-95561
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的,请在信封背面注明系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之用(如“兴业添
天盈货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会议,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会议上充分表达其意志,
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一份基金份额代表一票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授权无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通过纸面的授权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
公告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b-fund.com.cn)下载并打
印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1、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
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
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复印件等)。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
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
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
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
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
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
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
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
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
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复印件等)。
(3)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2、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一次纸面授权为准。同时多次
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无效授权;
(2)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
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无效授权;
(3)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自身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自身有效表决票为准。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纸面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2019 年
10 月 13 日 17:00 以后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无效表决。
(2)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1)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的,
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表决意愿无法判断,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
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
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
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
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
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A.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B.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C.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七、决议生效的条件
本次会议召开的条件为: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本会议表决的票数要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同等的表决权。《关于兴业添天盈货
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
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各自代理人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召开。如果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基金管理人可在本次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
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应当由代表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
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
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
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如有)。
九、本次持有人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 14 层
联系人:王珏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
传真:86-21-22211999
网址:www.cib-fund.com.cn
2、基金托管人、监督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联系人:汪海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凤阳路 660 号
联系人:林奇
联系电话:(021)62154848
邮政编码:200041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b-fund.com.cn)查阅,投资者如
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00-95561 咨询。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方案说明书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11 日
附件一:
关于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议修改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方案说明书》。
为实施修改基金合同的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修改基金合同的有关具体事宜,并根据现时有
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方案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对《兴业添天盈货
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进行修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招
募说明书。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11 日
附件二:
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营业执照):
基金账户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19 年月日
说明:
1、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
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填基金账户号的全部基金份额(以权益登记日所登记的基金份额为准)
的表决意见。
2、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签字/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
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
地址的,视为无效表决。
3、本表决票中“基金账户号”,指持有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
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
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所有份额。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b-fund.com.cn)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
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
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 2019 年 10 月 13 日
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
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重新召开
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委托日期:2019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授权委托书中“基金账户号”,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兴业添天盈货币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
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兴业添天盈货币的所有基金份额。
2、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
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
方案说明书
一、声明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和《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协商一致,拟对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本次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方案需经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存在无法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
的可能。
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决议需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对本
次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方案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修改基金合同方
案或本基金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调整后的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通过直销机构首次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0.01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
币 0.01 元。通过直销机构首次申购 B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
限额为人民币 0.01 元。
通过代销机构首次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0.01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0.01 元。通过代销机构首次申购 B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
为人民币 0.01 元。
已保有 B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的相
关限额,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约定。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通过代销机构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0.01 份。某笔
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代销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 0.01 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
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通过直销机构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0.01 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直销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
份额余额少于 0.01 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直销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
有的基金份额。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升降级规则,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
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特定市场条件下暂停或者拒绝接受一定金
额以上的资金申购,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7、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具体规定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投资人每个
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及总规模限额。基金管理人必须
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兴业添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部分“释义” 55、升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 A 类基金份额达到 B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
份额要求时,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 A 类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 B 类基金份额
56、降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 B 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
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 B 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 A 类基金份额
……
删除,后续序号一并调整
……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可分设不同类别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
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本基金份额的分类,具体参见招募说明书或其他公告。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或者停止基金份额类别的销
售、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可分设不同类别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
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本基金份额的分类,具体参见招募说明书或其他公告。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或者停止基金份额类别的销
售、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投资者可以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额的金额限制具体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并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
可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取消某基金份额类别、调整升降级规则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八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98 号财富金融广场 7 号楼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 一、基金管理人
……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 13、14 层
法定代表人:官恒秋
……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3)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增加、减少、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或调低基金的销售服务
费率或在不实质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
一、召开事由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3)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增加、减少、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或调低基金的销售服务
费率或在不实质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升降级规则;
……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对于由 B 类降级为 A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
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A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对于由 A 类升级为 B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
B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
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
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
近可支付日支付。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B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两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
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
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
近可支付日支付。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