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基金:关于微信交易系统上线及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07-24
关于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微信交易系统上线及参与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移动互联网投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
旗下基金产品,即日起本公司微信交易系统正式上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线时间
2015 年 7 月 27 日起
二、适用基金产品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如有特殊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三、适用业务范围
包括开立基金账户、账户信息修改、交易查询、净值查询、收益查询、账户查
询、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微信交易系统办理上述业务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四、适用投资者范围
适用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适用客户
通过关注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微信号:兴业基金)开通网上交易并绑定基金账户
后,即可办理上述基金交易业务。
五、适用银行卡范围
目前支持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
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
行、平安银行、上海银行、华夏银行以及广发银行等银行的借记卡持卡人开通微信
交易服务。如有新上线银行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账户渠道,将以本公司另行公告为准。
微信交易所支持银行渠道开通方式、支付限额及相关注意事项,投资人可通过
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了解具体详情。
六、费率优惠
1、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认、申购费率按认、申购金额分档,费率收取原则上在基
金相关公告中规定的对应标准认、申购费率基础上打 4 折。其中,基金相关公告中
规定的标准认、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 0.6%或为固定金额的,按原标准费率执行。
(最终认、申购费用收取按照投资人购买时实际扣收为准)
2、 费率优惠仅适用于前端收费的基金产品,不包括后端收费的基金产品。各基金标准
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和相关公告。
3、 基金赎回费率依照基金相关公告的规定执行。
4、 新上线银行及第三方支付账户的费率优惠,将另行公告。
5、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七、基金交易产生的转账费用
投资者采用微信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认购、申购基金发生的银行转账手
续费(费用是否收取取决于持卡人发卡行)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赎回、分红和退款
时发生的转账手续费由本公司承担。
八、相关法律
投资者办理微信交易手续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
协议》以及《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快捷付”业务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并确
保遵循其规定。
九、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十、业务咨询
投资人可通过如下途径了解详情:
兴业基金公司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
兴业基金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网址:https://trade.cib-fund.com.cn/etrading
兴业基金客服热线:40000-95561(免长途话费)
微信公众号:兴业基金
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cib-fund.com.cn
十一、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
意基金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微信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并确保遵守有关微信交易协议、相关规则,
了解互联网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微信交易信息,特
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