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12-19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基金
销售机构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华信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16 年 12 月 21 日起,本公司增加华信证券为
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参加其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
一、 适用基金范围
是否开通基金 是否开通定期 是否参与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转换 定额投资 费率优惠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A 类:000483、B 类:000484 否 是 否
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0578、C 类:000579 否 否 是
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655 否 是 是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694 否 是 是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0896、C 类:000897 否 否 是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1601、C 类:001602 否 是 是
注: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以上业务。
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
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
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一) 办理时间
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
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 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华信证券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鑫元货币市场基金、鑫元
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金额各均为人民币 100 元,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有关上述活动的具体
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三、 费率优惠
(一)投资者通过华信证券申(认)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前端收费),费率享受 1 折优惠。具
体办法如下:
1、优惠后申(认)购、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含分级费率)率享受 1 折优惠;优惠前申
(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享有费率折扣。
2、基金原申(认)购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
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华信证券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华信证券
开放申(认)购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华信证券上述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
惠活动期限以华信证券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二)费率优惠期限:
2016 年 12 月 21 日起,具体以华信证券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四、 重要提示
(一) 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本公司及华信证券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 华信证券保留对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三)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
五、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一)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999
网址:www.shhxzq.com
(二)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网站:www.xy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
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