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大农业股票:开放日常申购(含定投)、赎回及转换业务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7-15
国泰大农业股票
国泰大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含定投)、赎回及转换 业务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7 月 1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大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泰大农业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157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6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国泰大农 公告依据 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大农业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7 月 17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7 月 17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7 年 7 月 17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7 年 7 月 17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7 年 7 月 17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 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 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调整 ①自 2017 年 7 月 17 日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由 100.00 元调整为 10.00 元(含申购费),即投资人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均调整为 10.00 元。 上述调整若其他非直销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者在相关销售机构办理涉及上述规 则的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②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最近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内容进行更新。 ③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3.2 申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 1.50% 100 万≤M<300 万 1.20% 300 万≤M<500 万 0.80% M≥500 万 1000 元/笔 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 100.00 份,若 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 100.00 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 回。 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 2 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2 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 30 日但少于 90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 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 90 日但少于 180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 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 180 日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7 日≤Y<30 日 0.75% 30 日≤Y<180 日 0.50% Y≥180 日 0.0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某销售机构持有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且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 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在同一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且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任一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5.1 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 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 3 有人承担。 5.1.1 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 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 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率的,补差费为零。 5.1.2 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国泰大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可支持转换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以下产品: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00199 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218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 类) 000362 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0363 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0367 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0511 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0512 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0526 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0742 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953 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0954 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1265 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1491 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1542 国泰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626 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645 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786 国泰信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789 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813 国泰福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850 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1922 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923 国泰添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045 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2055 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2059 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2061 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2062 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2063 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2197 国泰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203 国泰睿信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002458 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489 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457 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515 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 003516 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517 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552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A 类) 003553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B 类) 003593 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686 国泰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3687 国泰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3689 国泰鸿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3690 国泰鸿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3694 国泰景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3695 国泰景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3754 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3755 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3756 国泰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3757 国泰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3941 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3942 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3943 国泰泽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3944 国泰泽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3945 国泰众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03946 国泰众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04253 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 类) 020001 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20002 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20003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020005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020007 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020009 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20010 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20011 国泰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20012 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20015 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20018 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020019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20020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20021 国泰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020022 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20023 国泰事件驱动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020026 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20027 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20028 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20031 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A 类) 020032 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B 类) 020033 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类) 020034 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类) 020035 国泰上证 5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 类) 020036 国泰上证 5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 类) 注:同基金 A/C 类收费模式之间不可进行转换。 5.2.2 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基金合同中无特殊约定基金的转换费用采用“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转出基金的 赎回费”算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申购补 差费率 G 为零;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 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10 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 100 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国 泰金龙行业)份额净值是 1.200 元,转入基金(国泰金鹰增长)份额净值是 1.300 元,转出基 金对应赎回费率为 0.2%,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率为 0.3%,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净转入金额 = 100,000×1.200×(1-0.2%)/(1+0.3%)=119,401.79 元 转换补差费用 = 【100,000×1.200×(1-0.2%)/(1+0.3%)】×0.3%=358.21 元 转入份额 = 119,401.79 / 1.300=91,847.53 份 6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10 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 100 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 净值是 1.200 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 1.300 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91,847.53 份。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若遇上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一项为固定值,另一项为比例值,无法按差值进行计算, 则申购费补差不再扣减原基金申购时已缴纳的 1000 元申购费。 5.3 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 销售,且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已在该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②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 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③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 计算。 ④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对投资者 T 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 效性确认。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 ⑤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为 100.00 份,各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详见相关公告及规定。如 投资者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低于规定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 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⑥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 的比例确认。但巨额赎回按比例确认时,基金转换出的未确认份额,不做顺延赎回处理。 ⑦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起计算。 5.4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 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有关规定。 5.5 重要提示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本基金 7 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且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已在该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②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③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公布 的基金网上交易相关业务规则或公告等文件。 ④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在实 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 告。 ⑤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 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 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销 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 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 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定期定额投资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 费)。除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定期定额投资的每期扣款最 低金额以各销售机构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也以各 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①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6 层-19 层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861 网址:www.gtfund.com ②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通过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 https://etrade.gtfund.com 登录网上交易页面申购本基 金,申购期内提供 7×24 小时申购服务。 智能手机 APP 平台:iphone 交易客户端、Android 交易客户端 8 “国泰基金”微信交易平台 电话:021-31081738 联系人:李静姝 7.2 其他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 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 信期货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 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 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众升财富 (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 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 (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 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 8.1 直销电子交易平台交易渠道费率优惠活动情况 8.1.1 适用渠道 本交易渠道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折扣仅针对本基金管理人电子交易平台通过 9 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支付渠道进行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有效。 8.1.2 优惠费率情况 渠道名称 申购优惠费率 定投优惠费率 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4折 暂不开通 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4折 4折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4折 4折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折 4折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折 7折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折 8折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折 4折 8.1.3 具体规则 自 2017 年 7 月 17 日起,通过以上支付渠道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客户,优惠 前申购费率高于 0.6%的,可享受上述费率折扣(若活动优惠折扣为 8 折,即实收申购费率=申 购费率*0.8),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 0.6%;优惠前申购费率低于 0.6%(含 0.6%)或 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受相应费率优惠。 8.2 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快速转购”业务渠道费率优惠 8.2.1 费率优惠 自 2017 年 7 月 17 日起对于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交易平台(包括网上直销平台、手机 wap 站及手机客户端)“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快速转购”业务参与申购本基金,享受零申购费 优惠。 8.2.2 适用对象及渠道 本次申购费率优惠仅对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交易平台“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 基金快速转购”业务参与申购本基金的申购申请有效。 8.2.3 注意事项 使用“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快速转购”业务参与申购本基金的资金来源为投资者使用 “利是宝充值”功能购入的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3515)的可用份额。如投资者 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可用份额不足,请先充值相应份额的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登录 10 本基金管理人电子交易平台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可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8.3 其他销售机构费率优惠及具体规则 8.3.1 优惠费率情况 渠道名称 申购费率折扣 定投费率折扣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银行:8 折 8折 柜台、网银、手机银行:8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银、手机银行:6 折 折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银:8 折,手机银行:5 折 网银:8 折,手机银行:5 折 8.3.2 具体规则 ①自 2017 年 7 月 17 日起,通过上述表格中各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 优惠前申购费率高于 0.6%的,可享受上述费率折扣(若活动优惠折扣为 8 折,即实收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0.8),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 0.6%;优惠前申购费率低于 0.6%(含 0.6%) 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受相应费率优惠。 ②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受上述最低 0.6%费率限制。原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照原费 率执行,不再享受相应费率优惠。 ③上述表格中销售机构如暂停费率优惠活动,以各销售机构发布的公告为准。 ④自 2017 年 7 月 17 日起,投资者通过除上述表格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 定额投资)本基金的,是否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相关销售 机构各自活动公告为准。活动期间,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 再享受费率优惠。 8.4 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原费率标准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 及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②如本基金管理人新增通过以上渠道销售的基金,该基金是否同时参与相关费率优惠活动 将另行公告。 ③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 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④上述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含定期 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转换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 期的基金认购费,特殊情况以销售渠道出具的公告为准。 11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 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五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