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相关基金费率并因此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9-10-18
南方利安混合A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相关基金费率并 因此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南方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决定自 2019 年 10 月 21 日起,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相关基金费率。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南方利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570(A 类份额) 001580(C 类份额) 南方利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183(A 类份额) 001504(C 类份额) 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334(A 类份额) 001503(C 类份额)   二、调低基金费率方案   1、南方利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及 C 类份额的管理费年费率由 1.0%调 低至 0.6%,托管费年费率由 0.2%调低至 0.1%。   2、南方利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及 C 类份额的管理费年费率由 1.0%调 低至 0.6%,托管费年费率由 0.2%调低至 0.1%。   3、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及 C 类份额的管理费年费率由 1.0%调 低至 0.6%,托管费年费率由 0.25%调低至 0.1%。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 管协议有关基金费率条款进行了必要的修订。鉴于上述基金基金管理人住所及注册资本、 基金托管人的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本次在修订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时,对基金管理人住所 及注册资本、基金托管人的法定代表人信息一并进行了更新。本次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定的事项,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内容如下:   (一)南方利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对基金合同“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中的“一、基金管理人”一条中 的基金管理人住所及注册资本信息条款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 31-33 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 3 亿元”   调整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注册资本:3.6172 亿元人民币”   对基金合同“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中的“二、基金托管人”一条中 的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人信息条款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调整为: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的“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和支付方式”一条中的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条款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5%。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5%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 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各销售机 构,或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调整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 据,自动在次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 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 据,自动在次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 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5%。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5%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 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 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 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二)南方利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对基金合同“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中的“一、基金管理人”一条中 的基金管理人住所及注册资本信息条款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 31-33 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 3 亿元”   调整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注册资本:3.6172 亿元人民币”   对基金合同“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中的“二、基金托管人”一条中 的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人信息条款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调整为: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的“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和支付方式”一条中的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条款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5%。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5%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 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各销售机 构,或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调整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 据,自动在次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 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 据,自动在次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 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5%。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5%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 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 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 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三)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对基金合同“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中的“一、基金管理人”一条中 的基金管理人住所及注册资本信息条款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 31-33 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 3 亿元”   调整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注册资本:3.6172 亿元人民币”   对基金合同“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中的“二、基金托管人”一条中 的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人信息条款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调整为: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的“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和支付方式”一条中的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条款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调整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根据南方利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利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上述修订内容,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分别对上述各基金的托管协议相关内容也进行了相应修订。对上述各基金 招募说明书涉及的上述修订内容之处,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更新。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 2019 年 10 月 21 日起生效,并于本公告发 布之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