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资产管理产品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公告
2022-01-04
天弘中证500指数增强C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资产管理产品执行新金融工具 相关会计准则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等相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资产管理产品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