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中证证券保险: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2018-03-30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旗下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敬请投资者详
见附件。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基金合同中释义、基金的投资、申购与赎回、资产估值、
信息披露等部分内容。同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根据基金合同的修订内
容,对本基金托管协议相应做出了调整。
重要提示:
1、本次系根据《规定》要求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并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所修订内容可能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及投资者办
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包括且不限于:出于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
增加或调整了基金的部分投资限制规定;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
低于 1.5%的赎回费;在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对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数量
进行限制、临时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申请、对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等,
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法全部及时处理,从而可能影响投资者
的资金安排及投资计划。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上变化和影响,并仔细阅读本基金修
订后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将根据法定时间要求,进行更新及披露。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我公司客户
1
服务热线(95046)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
表
2
附件: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所在部分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
据和原则 据和原则
……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第一部分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前言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
动性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
…… ……
13、《流动性管理规定》:指中国
第二部分
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释义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3
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
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
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
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
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
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等(新增)
5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
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
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
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
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
待(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第六部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基金份额 …… ……
的申购与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
赎回 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
4
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
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
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
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
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新增,以
下序号顺延)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其用途 其用途
…… ……
6、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 6、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赎
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 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
取。 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
…… 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
9、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
情形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具体处理原则、操作规范遵循相
5
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
规则的规定。(新增)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 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
…… 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
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
请。
……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
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
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
情形。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
有规定的除外。(新增,以下序号
顺延)
……
发生上述第 1、2、3、5、6、7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 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
6
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 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
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 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理。 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情形 项的情形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
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 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
…… 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
……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3)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
7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
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
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
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
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
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
1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
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取消赎回,具体参照上述(2)方
式处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
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
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而对
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10%以内
(含 1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
资者的赎回申请按上述(1)、(2)
方式处理,具体见相关公告。(新
增,以下序号顺延)
第七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合同 …… ……
当事人及 住所:天津市河马区马场道 59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
权利义务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8
16 层 1704-241 号
……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16 层(新增)
邮政编码:300203(新增)
……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
资产管理、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
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
业务。(新增)
……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 ……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号 验区商城路 618 号
…… ……
注册资本:陆拾壹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87.139338 亿元人民
…… 币
……
联系人:段国强 联系人:丛艳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联系电话:021-38677336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第十二部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
分 基金的
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 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
投资
基金资产的 90%,投资于中证证 金资产的 90%,投资于中证证券
券保险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 保险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
9
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 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 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
券。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 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 ……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
……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
申购款等;
……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
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10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新增)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
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
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 除上述(2)、(10)、(18)、(19)
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基金管理 情形之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 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动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规定的,从其规定。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估值方法 三、估值方法
…… ……
7、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
情形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
第十四部
行适当程序后,采用摆动定价机
分 基金资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产估值
(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 ……
11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新
增,以下序号顺延)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
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 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
金季度报告 金季度报告
…… ……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
第十八部
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
分基金的
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
信息披露
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
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
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
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新增)
12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 ……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
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
重大事项时;(新增)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进行估值;(新增,以下序号顺
延)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