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中证证券保险:2017年年度报告
2018-03-29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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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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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重要提示......2
1.2 目录......3
§2 基金简介......5
2.1基金基本情况......5
2.2基金产品说明......5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
2.4信息披露方式......6
2.5其他相关资料......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7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7
3.2基金净值表现......8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10
§4 管理人报告......10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0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2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3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14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4
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5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6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7
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7
§5 托管人报告......17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7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7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7
§6 审计报告......18
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18
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18
§7 年度财务报表......20
7.1资产负债表......20
7.2利润表......22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23
7.4报表附注......25
§8 投资组合报告......51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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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52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54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55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58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58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58
8.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58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58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8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8
8.12本报告期投资基金情况......59
8.13投资组合报告附注......59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60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60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61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61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62
§11重大事件揭示......62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62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62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62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62
11.5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62
11.6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63
11.7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63
11.8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63
11.9其他重大事件......63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69
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69
12.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70
§13备查文件目录......70
13.1备查文件目录......70
13.2存放地点......70
13.3查阅方式......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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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
基金主代码 00155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1,104,360.7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A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552 00155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120,153,781.58份 100,950,579.21份
额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
小化,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进行被动指数
化投资。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
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来拟合复制标的指数,并根据标的
投资策略 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以复制
和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在严格控制基金的日均跟踪
偏离度和年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力争获取与标的指数
相似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证券保险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5%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
风险收益特征 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
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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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姓名 童建林 王健
信息披露负责 联系电话 022-83310208
人 021-38676252
电子邮箱 service@thfund.com.cn wangj222@gtjas.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046 95521
传真 022-83865569 021-38677819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注册地址 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 验区商城路618号
1704-241号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办公地址 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 68号32层
座16层
邮政编码 300203 200120
法定代表人 井贤栋 杨德红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 上海证券报
名称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 www.thfund.com.cn
理人互联网网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中国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
殊普通合伙) 道中心11楼
注册登记机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
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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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A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年06月30
2017年 2016年 日-2015年12月
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044,129.70 -4,174,942.32 -1,126,039.28
本期利润 3,948,356.87 -6,081,424.19 -4,138,210.6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48 -0.1087 -0.1154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5.50% -14.76% -14.3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2.48% -13.16% -14.4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9,752,893.69 -15,067,821.22 -7,155,266.91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644 -0.2571 -0.144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0,400,887.89 43,534,038.19 42,371,981.1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356 0.7429 0.8555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6.44% -25.71% -14.45%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C
3.1.4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年06月30
2017年 2016年 日-2015年12月
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082,053.85 -725,334.06 -164,709.37
本期利润 869,241.89 -1,920,799.29 -730,640.4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16 -0.1627 -0.1461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44% -21.69% -18.0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2.19% -13.34% -14.61%
3.1.5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7,143,160.43 -23,061,943.42 -730,64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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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698 -0.2600 -0.146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3,807,418.78 65,623,241.09 4,269,369.5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302 0.7400 0.8539
3.1.6 累计期末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6.98% -26.00% -14.61%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2015年6月30日起生效。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 业绩比 业绩比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较基准 较基准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A) 值增长 率标准 收益率 收益率 ①-③ ②-④
率① 差② ③ 标准差
④
过去三个月 -2.53% 1.04% -3.71% 1.03% 1.18% 0.01%
过去六个月 7.20% 1.08% 3.72% 1.08% 3.48% 0.00%
过去一年 12.48% 0.92% 8.78% 0.92% 3.70% 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16.44% 1.93% -16.90% 2.01% 0.46% -0.08%
至今
份额净 业绩比 业绩比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较基准 较基准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C) 值增长 率标准 收益率 收益率 ①-③ ②-④
率① 差② ③ 标准差
④
过去三个月 -2.59% 1.04% -3.71% 1.03% 1.12% 0.01%
过去六个月 7.07% 1.08% 3.72% 1.08% 3.35% 0.00%
过去一年 12.19% 0.92% 8.78% 0.92% 3.41% 0.00%
第8页共71页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16.98% 1.93% -16.90% 2.01% -0.08% -0.08%
至今
注:本基金投资组合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证券保险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5%
0%
-5%
-10%
-15%
-20%
-25%
-30%
-35%
2015-06-30 2015-11-10 2016-03-21 2016-07-27 2016-12-07 2017-04-19 2017-08-24 2017-12-31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A 业绩比较基准
5%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2015-06-30 2015-11-10 2016-03-21 2016-07-27 2016-12-07 2017-04-19 2017-08-24 2017-12-31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C 业绩比较基准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30日生效。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各项比例要求。
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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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0%
8%
6%
4%
2%
0%
-2%
-4%
-6%
-8%
-10%
-12%
-14%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A 业绩比较基准
12%
10%
8%
6%
4%
2%
0%
-2%
-4%
-6%
-8%
-10%
-12%
-14%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C 业绩比较基准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30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当年2015年的净值增长率按照基金合同生效后当年的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64号文批准,于2004年11月8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为5.143亿元人民币, 第10页共71页
总部设在天津,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设有分公司。公司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8%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6%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5.6%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合计 100%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55只基金: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周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文化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互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云商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医药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全指运输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银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电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休闲娱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盈灵活配置混 第11页共71页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喜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信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金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金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尊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理)期限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男,经济学硕士。2007年7
月至2008年10月在长江证
本基金 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任
刘冬 基金经 2015年6月 2017年4月 11年 宏观策略研究员。2008年
理。 11月加盟本公司,历任本
公司投资部固定收益研究
员、宏观策略研究员、基
金经理助理等。
男,软件工程硕士。历任
本基金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
张子法 基金经 2017年4月 - 15年 融工程师量化研究员。
理。 2014年3月加盟本公司,历
任股票研究员、基金经理
助理。
注:1、上述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
2、上述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离任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本年度报告截止日至报告批准送出日之间,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2月12日增聘陈瑶女士为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不存在违法违规及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其他相关 第12页共71页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基金的原则,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落实公平交易原则。公平交易范围包括各类投资组合、所有投资交易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交易管理活动及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保证各组合得到公平的投资资讯;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的投资交易活动;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序;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建立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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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制定《异常交易监控和报告办法》对可能显着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交易行为异常和交易价格异常的情形进行界定,拟定相应的监控、分析和防控措施。
本报告期内,严格控制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针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 、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原则。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对指数基金操作采取被动复制与组合优化相结合的方式。
2017年,在供给侧改革及国内外经济复苏的背景下,大小盘分化,基于对国内经济及证券市场的乐观预期,本基金仓位维持在业绩比较基准的仓位附近。报告期内本基金跟踪误差的来源主要是申购赎回与成分股停牌因素,当由于申赎变动、指数成分股权重调整等原因引发组合调整时,在操作过程中坚守合规第一、风控第一的前提下,结合市场趋势预判与量化分析,应用指数复制和其他合理方法优化组合结构,最大限度降低冲击成本和减少跟踪误差,力争投资回报与所跟踪指数保持一致,努力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良好的指数投资工具。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弘中证证券保险A基金份额净值为0.8356元,天弘中证证券保险C基金份额净值为0.8302元。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天弘中证证券保险A为12.48%,天弘中证证券保险C为12.1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均为8.7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打好三大攻坚战, 其中放在首位的就是防范化解
重大金融风险,再加上控杠杆的持续,货币政策预计难以放松。投资方面,创新驱动下,研发投入对制造业投资的正面影响逐步体现,制造业将是投资领域的新亮点;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政府加大对住房租赁的支持力度,预计在综合土地供应加大、商品房销售回落有限及政策驱动开工的影响下,房地产投资仍会保持一定的增速;政府弱化增长目标、强调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可能导致财政政策的总体力度有所回撤,再加上地方债务风险继续严控,进而带来基建投资增速将明显下移。消费方面,长期来看, 第14页共71页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消费结构将会逐步发生趋势性转变;短期来看,当前我国居民杠杆率偏高,贫富差距持续拉大,以及房地产对消费的挤出效应,消费增速难以快速上升。全球主要经济体持续复苏将使得出口保持向好趋势。尽管受到投资回落、环保限产的影响,消费升级和出口仍然能够使得2018年中国经济整体表现平稳,结合国内专业机构普遍较为乐观的预期,中国资本市场存在结构性机会是大概率事件,主要风险则来自外部市场的不确定性冲击及应对各类风险所采取的政策的不确定性。
证券行业监管依旧严格,但市场对政策预期已经较为充分,A股持续对外开放,政策红利尚存。券商积极推进业务变革,拥抱金融科技,将提升其盈利能力和业绩的稳定性。另外,券商的行业集中趋势仍将持续且有较大的空间。保险行业2018年需求依然广阔,健康、养老等险种未来空间大。在新业务价值高速增长、750日移动平均国债收益率曲线拐点的背景下,险企的准备金提取压力得到缓解,有望加速开启利润释放。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监察稽核工作一切从合规运作、防范和控制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由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完善,及时与有关人员沟通,并定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公司经理层层面成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总体风险控制目标,分配各业务和各环节风险控制目标和要求;落实公司重大风险管理的决定或决议;听取并讨论会议成员的报告;对会议成员提出的或发现的已经存在的风险点,在充分讨论、协调基础上形成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对潜在风险点分析讨论,拟定应对措施;对发生的风险事件和重大差错,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风险定级、划分责任,向总经理办公会报告。同时,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全面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重要性原则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由一系列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应的业务处理、控制程序组成,具体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监控等要素。本基金管理人已通过了ISAE3402(《国际鉴证业务准则第3402号》)认证,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设计适当性报告。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全面开展基金运作监察稽核工作,确保基金投资、营销及后台运作等各环节的合法合规。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工作方法,完善内部控制,基金运作没有出现违规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主要工作如下:
1、在研究环节,加强研究业务独立性,注重程序合规和质量控制;在关注研究报告形式与内容的合法性基础上,跟踪检查投资备选库的入选、维护依据;进一步规范新股、新债询价、申购流程;定期检查关联方关系以及关联交易的日常维护;定期评估研究对投资的支持程度,对投资业绩的贡献度;
第15页共71页
2、在投资交易环节,对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风险点进行识别和监控,预防和控制由内部或外部流程、人员和系统失控而造成的损失;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基金合同约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适时提出增加或优化交易系统风控指标的建议,通过投资交易系统控制投资风险;跟踪每日的交易行为和交易结果,发现预警信息通过电话、邮件及合规提示及时提醒,保障投资环节的合规运作;监督检查风险管理部参与各投资组合新股申购、一级债申购、银行间交易等场外交易,保证各投资组合场外交易的事中合规控制;
3、投资管理人员管理环节,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即时聊天工具、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终端设备网上交易的合规监控,监督投资管理人员直系亲属账户及股票交易申报制度、交易时间移动电话集中保管制度的有效执行,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杜绝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及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行为;
4、基金募集与营销环节,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及定投、费率优惠等基金销售业务活动进行事前合规检查,做到事前防范风险,保障基金营销合法合规。在基金利用互联网平台营销方面,对各类新兴业务的活动方案进行事前合规评估,保证业务开展同时注重事前风险防范;
5、基金运营环节,加强对注册登记、会计核算、基金清算、估值业务的稽核力度,保证基金运营安全、准确;
6、信息披露环节,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报告期内,本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逐步完善,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从合规运作、防范和控制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提高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基本估值政策,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方法、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负责审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变更和执行。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估值委员会由公司分管固定收益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督察长、分管估值业务的IT运维总监、投资研究部负责人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两年以上基金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具备较强专业胜 第16页共71页
任能力的基金经理、基金会计、风险管理人员及监察稽核人员组成。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充分表达对相关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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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20312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
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基金”)
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2017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
审计意见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
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
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天弘中证证券
保险指数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
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
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
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天弘中证证券保
险指数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
任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
第18页共71页
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
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
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天
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
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
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天弘中证证券
保险指数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
数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
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
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
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
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
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
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
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
任 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
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
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
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
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
见。
(三)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
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
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
能导致对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基金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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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
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
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
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
情况可能导致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基金不能持
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
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
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
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
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薛竞 周祎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8-03-29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7,241,201.04 13,077,355.96
结算备付金 196,907.40 132,941.26
存出保证金 283,461.17 51,401.23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70,746,928.80 74,025,689.94
其中:股票投资 170,746,928.80 74,025,689.94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第20页共71页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8,426.53 3,149.6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761,734.04 30,785,706.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91,238,658.98 118,076,244.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831,668.44 7,718,566.33
应付赎回款 4,903,342.35 1,007,122.97
应付管理人报酬 74,131.67 30,515.81
应付托管费 14,826.34 6,103.14
应付销售服务费 15,294.39 5,926.90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49,194.74 12,228.51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41,894.38 138,501.12
负债合计 7,030,352.31 8,918,964.7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21,104,360.79 147,287,04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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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 7.4.7.10 -36,896,054.12 -38,129,764.6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4,208,306.67 109,157,279.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91,238,658.98 118,076,244.06
注:1、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0.8356元,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0.8302元,基金份额总额221,104,360.79份,其中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120,153,781.58份,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100,950,579.21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附注号 2017年01月01日至 2016年01月01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6,452,917.25 -7,437,273.40
1.利息收入 195,831.39 65,275.2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95,831.39 65,275.22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 -
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 -
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5,301,979.61 -4,451,703.62
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4,202,577.45 -5,464,616.65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 -
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第22页共71页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1,099,402.16 1,012,913.0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7.4.7.17 691,415.21 -3,101,947.10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 -
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7.4.7.18 263,691.04 51,102.10
填列)
减:二、费用 1,635,318.49 564,950.08
1.管理人报酬 662,458.91 248,448.88
2.托管费 132,491.81 49,689.75
3.销售服务费 152,149.92 21,468.60
4.交易费用 7.4.7.19 523,692.31 73,084.85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7.4.7.20 164,525.54 172,258.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4,817,598.76 -8,002,223.48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4,817,598.76 -8,002,223.48
号填列)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147,287,043.92 -38,129,764 109,157,279.28
值) .6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 4,817,598.7 4,817,598.76
第23页共71页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 73,817,316.87 -3,583,888. 70,233,428.63
“-”号填列) 2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187,742,648.68 -207,540,45 980,202,190.53
8.15
2.基金赎回款 -1,113,925,331.81 203,956,569 -909,968,761.90
.9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 - -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221,104,360.79 -36,896,054 184,208,306.67
值) .12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54,527,258.59 -7,885,907. 46,641,350.76
值) 8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 -8,002,223. -8,002,223.48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4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 92,759,785.33 -22,241,633 70,518,152.00
“-”号填列) .3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27,963,880.64 -80,901,868 247,062,011.87
.77
2.基金赎回款 -235,204,095.31 58,660,235. -176,543,859.87
4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 - -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147,287,043.92 -38,129,764 109,157,279.28
值) .6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第24页共71页
郭树强 韩海潮 薄贺龙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299号《关于准予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募集期间为2015年6月29日,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0,000,000.0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85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3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0,000,00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1,000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其中基金管理人作为发起资金的提供方认购的金额为1,000万元且承诺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
根据《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收取申购费用的,而不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以下简称"A类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的,而是在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以下简称"C类基金")。本基金A类和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及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中证证券保险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 第25页共71页
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银行存款、债券、债券回购、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中证证券保险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证券保险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起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为人民币184,208,306.67元,且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将于未来12个月内生效满三年,本基金的管理人预计基金资产净值届时将高于人民币两亿元,故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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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股指期货投资和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第27页共71页
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股指期货投资和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
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
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第28页共71页
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 第29页共71页
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
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30页共71页
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
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17,241,201.04 13,077,355.96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17,241,201.04 13,077,355.96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第31页共71页
本期末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76,735,563.05 170,746,928.80 -5,988,634.25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76,735,563.05 170,746,928.80 -5,988,634.25
上年度末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80,705,739.40 74,025,689.94 -6,680,049.46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80,705,739.40 74,025,689.94 -6,680,049.46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第32页共71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因买断式逆回购而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8,188.71 3,058.43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97.57 65.78
应收债券利息 -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140.25 25.41
合计 8,426.53 3,149.62
7.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49,194.74 12,228.51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合计 49,194.74 12,228.51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第33页共71页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1,368.84 501.12
预提费用 130,000.00 130,000.00
其他应付 10,525.54 8,000.00
合计 141,894.38 138,501.12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A)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58,601,859.41 58,601,859.41
本期申购 340,731,972.41 340,731,972.41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79,180,050.24 -279,180,050.24
本期末 120,153,781.58 120,153,781.58
项目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C)
上年度末 88,685,184.51 88,685,184.51
本期申购 847,010,676.27 847,010,676.27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834,745,281.57 -834,745,281.57
本期末 100,950,579.21 100,950,579.21
注:申购含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天弘中证证券保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险A)
上年度末 -6,231,422.08 -8,836,399.14 -15,067,821.22
本期利润 3,044,129.70 904,227.17 3,948,356.87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8,644,149.33 10,719.99 -8,633,429.34
第34页共71页
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45,465,706.46 -8,769,397.66 -54,235,104.12
基金赎回款 36,821,557.13 8,780,117.65 45,601,674.78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1,831,441.71 -7,921,451.98 -19,752,893.69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天弘中证证券保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险C)
上年度末 -9,681,762.71 -13,380,180.71 -23,061,943.42
本期利润 1,082,053.85 -212,811.96 869,241.89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1,844,255.61 6,893,796.71 5,049,541.10
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13,589,264.00 -39,716,090.03 -153,305,354.03
基金赎回款 111,745,008.39 46,609,886.74 158,354,895.13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0,443,964.47 -6,699,195.96 -17,143,160.43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88,642.12 63,867.35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4,494.82 793.30
其他 2,694.45 614.57
合计 195,831.39 65,275.22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第35页共71页
本期2017年01月01日至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
12月31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301,837,213.60 36,980,467.34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297,634,636.15 42,445,083.99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4,202,577.45 -5,464,616.65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取得债券投资收益。
7.4.7.13.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取得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 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取得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5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取得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7.4.7.16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1,099,402.16 1,012,913.03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
合计 1,099,402.16 1,012,913.03
7.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第36页共71页
1.交易性金融资产 691,415.21 -3,101,947.10
——股票投资 691,415.21 -3,101,947.10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合计 691,415.21 -3,101,947.10
7.4.7.1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239,640.94 49,156.59
转换费收入 24,050.10 1,945.51
合计 263,691.04 51,102.10
注:1.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本基金对持续持有A类基金份额少于7天的投资人收取的
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资产,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总额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2.本基金的转换费由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对持续持有A类基金份额少
于7天的投资人,转出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总额的不低于25%归入基金资产,转出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总额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7.4.7.19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523,692.31 73,084.85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 -
第37页共71页
合计 523,692.31 73,084.85
7.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审计费用 30,000.00 40,000.00
信息披露费 100,000.00 100,000.00
指数使用费 34,525.54 32,000.00
汇划手续费 - 258.00
合计 164,525.54 172,258.00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注
册登记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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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创新")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1、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
关联方名称 日 日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股票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例
国泰君安证券 693,267,334.1 100.00% 112,831,072.2 100.00%
股份有限公司 6 9
7.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 期末应付佣金 占期末应付佣
总量的比例 余额 金总额的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 160,352.39 100.00% 49,194.74 100.00%
股份有限公司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 期末应付佣金 占期末应付佣
总量的比例 余额 金总额的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 26,096.12 100.00% 12,228.51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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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
注: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
月31日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662,458.91 248,448.88
付的管理费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247,216.19 53,850.71
客户维护费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 0.50%/ 当年天数。
2.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销售协议中约定的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
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
月31日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132,491.81 49,689.75
付的托管费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 0.10%/ 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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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各关联方名称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 合计
A C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 15,266.04 15,266.04
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 975.48 975.48
限公司
合计 - 16,241.52 16,241.52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各关联方名称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 合计
A C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9,224.46 9,224.46
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 295.13 295.13
限公司
合计 - 9,519.59 9,519.59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基金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一定比例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天弘基金,再由天弘基金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
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25%/当年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过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天弘中证证 天弘中证证 天弘中证证 天弘中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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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保险A 券保险C 券保险A 券保险C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6,981,787 5,000,000. 16,981,787 5,000,000.
.68 00 .68 0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6,981,787 5,000,000. 16,981,787 5,000,000.
.68 00 .68 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7.68% 2.26% 11.53% 3.39%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注: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相关的费用按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支付。
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
日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国泰君安证券 17,241,201.04 188,642.12 13,077,355.96 63,867.35
股份有限公司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有基金托管资格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交易。
7.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指数投资部分的关联交易,严格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且取得托管人同意;本基金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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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2 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2.1.1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数量
证券 证券 成功 可流 流通受限 认购 期末估值 (单 期末 期末
代码 名称 认购日 通日 类型 价格 单价 位: 成本总额 估值总额
股)
6030 新疆 2017-12- 2018 新股尚未 13.6 1,18 16,143.2 16,143.2
80 火炬 25 -01- 上市流通 0 13.60 7 0 0
03
注: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指数复制投资策略,标的指数为中证证券保险指数,按照个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地调整,以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 第43页共71页
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争取将以上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使本基金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最佳的平衡以实现与跟踪指数相同的风险收益目标。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了以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为核心的、由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从而控制公司的整体运营风险。
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管理的宏观政策,审议通过风险控制的总体措施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根据公司总体风险控制目标,将交易、运营风险控制目标和要求分配到各部门;讨论、协调各部门之间的风险管理过程;听取各部门风险管理工作方面的汇报,确定未来一段时间各部门应重点关注的风险点,并调整与改进相关的风险处理和控制策略;讨论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提交的基金运作风险报告。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提供合规控制标准,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监察稽核部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并由督察长分管。风险管理部通过投资交易系统的风控参数设置,保证各投资组合的投资比例合规;参与各投资组合新股申购、一级债申购、银行间交易等场外交易的风险识别与评估,保证各投资组合场外交易的事中合规控制;负责各投资组合投资绩效、风险的计量和控制。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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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债券投资(2016年12月31日:同)。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基金持仓资产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难以以合理价格变现。
为防范无法支付赎回款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此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等进行适度调整,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所承担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该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第45页共71页
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交易对手管理制度,要求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动性情况良好。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持有及承担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等。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2017年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12月31日
资产
第46页共71页
银行存款 17,241,201 - - - 17,241,201
.04 .04
结算备付金 196,907.40 - - - 196,907.40
存出保证金 283,461.17 - - - 283,461.17
交易性金融资 - - - 170,746,92 170,746,92
产 8.80 8.80
应收利息 - - - 8,426.53 8,426.53
应收申购款 - - - 2,761,734. 2,761,734.
04 04
资产总计 17,721,569 - - 173,517,08 191,238,65
.61 9.37 8.98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 - - - 1,831,668. 1,831,668.
款 44 44
应付赎回款 - - - 4,903,342. 4,903,342.
35 35
应付管理人报 - - - 74,131.67 74,131.67
酬
应付托管费 - - - 14,826.34 14,826.34
应付销售服务 - - - 15,294.39 15,294.39
费
应付交易费用 - - - 49,194.74 49,194.74
其他负债 - - - 141,894.38 141,894.38
负债总计 - - - 7,030,352. 7,030,352.
31 31
利率敏感度缺 17,721,569 - - 166,486,73 184,208,30
口 .61 7.06 6.67
上年度末2016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3,077,355 - - - 13,077,355
.96 .96
第47页共71页
结算备付金 132,941.26 - - - 132,941.26
存出保证金 51,401.23 - - - 51,401.23
交易性金融资 - - - 74,025,689 74,025,689
产 .94 .94
应收利息 - - - 3,149.62 3,149.62
应收申购款 - - - 30,785,706 30,785,706
.05 .05
资产总计 13,261,698 - - 104,814,54 118,076,24
.45 5.61 4.06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 - - - 7,718,566. 7,718,566.
款 33 33
应付赎回款 - - - 1,007,122. 1,007,122.
97 97
应付管理人报 - - - 30,515.81 30,515.81
酬
应付托管费 - - - 6,103.14 6,103.14
应付销售服务 - - - 5,926.90 5,926.90
费
应付交易费用 - - - 12,228.51 12,228.51
其他负债 - - - 138,501.12 138,501.12
负债总计 - - - 8,918,964. 8,918,964.
78 78
利率敏感度缺 13,261,698 - - 95,895,580 109,157,27
口 .45 .83 9.28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2016年12月31日:同),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16年12月31日:同)。
7.4.13.4.2 外汇风险
第48页共71页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指数化投资,股票资产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中证证券保险指数,通过指数化分散投资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VaR(Valueat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 170,746,928.8 92.69 74,025,689.94 67.82
产-股票投资 0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基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贵金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 - - -
-权证投资
其他 - - - -
合计 170,746,928.8 92.69 74,025,689.94 67.82
0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第49页共71页
假设 除业绩比较基准(附注7.4.1)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分析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业绩比较基准(附注 10,692,892.23 5,342,745.06
7.4.1)上升5%
业绩比较基准(附注 -10,692,892.23 -5,342,745.06
7.4.1)下降5%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170,730,785.6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6,143.2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6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71,087,736.17元,第二层次
2,937,953.77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第50页共71页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年12月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定。
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70,746,928.80 89.28
其中:股票 170,746,928.80 89.28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第51页共71页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438,108.44 9.12
8 其他各项资产 3,053,621.74 1.60
9 合计 191,238,658.98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 -
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 -
业
J 金融业 170,647,992.20 92.64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第52页共71页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70,647,992.20 92.64
8.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64,835.46 0.0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16,143.20 0.01
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7,957.94 0.01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 -
业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98,936.60 0.05
第53页共71页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码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406,322 28,434,413.56 15.44
2 600030 中信证券 920,301 16,657,448.10 9.04
3 601601 中国太保 367,551 15,223,962.42 8.26
4 600837 海通证券 946,157 12,177,040.59 6.61
5 601211 国泰君安 439,000 8,130,280.00 4.41
6 601336 新华保险 97,552 6,848,150.40 3.72
7 601688 华泰证券 381,366 6,582,377.16 3.57
8 601628 中国人寿 194,924 5,935,435.80 3.22
9 000776 广发证券 345,900 5,769,612.00 3.13
10 600958 东方证券 363,600 5,039,496.00 2.74
11 600999 招商证券 267,205 4,585,237.80 2.49
12 601377 兴业证券 542,370 3,948,453.60 2.14
13 000166 申万宏源 703,100 3,775,647.00 2.05
14 000783 长江证券 452,600 3,561,962.00 1.93
15 601901 方正证券 481,300 3,316,157.00 1.80
16 002736 国信证券 287,500 3,119,375.00 1.69
17 601788 光大证券 228,100 3,063,383.00 1.66
18 601099 太平洋 796,310 2,882,642.20 1.56
19 601555 东吴证券 280,600 2,727,432.00 1.48
20 000728 国元证券 235,689 2,592,579.00 1.41
21 002673 西部证券 204,142 2,515,029.44 1.37
22 002797 第一创业 245,793 2,408,771.40 1.31
23 600109 国金证券 247,500 2,361,150.00 1.28
24 601198 东兴证券 129,000 1,857,600.00 1.01
25 002500 山西证券 198,300 1,828,326.00 0.99
26 600291 西水股份 76,809 1,806,547.68 0.98
第54页共71页
27 000750 国海证券 344,588 1,688,481.20 0.92
28 600369 西南证券 329,800 1,526,974.00 0.83
29 000686 东北证券 163,780 1,436,350.60 0.78
30 000627 天茂集团 173,500 1,388,000.00 0.75
31 002670 国盛金控 69,911 1,359,768.95 0.74
32 600061 国投资本 98,692 1,300,760.56 0.71
33 600909 华安证券 126,900 922,563.00 0.50
34 000712 锦龙股份 51,911 881,448.78 0.48
35 601881 中国银河 75,011 788,365.61 0.43
36 601878 浙商证券 42,400 704,688.00 0.38
37 600155 宝硕股份 60,500 618,915.00 0.34
38 601375 中原证券 93,600 577,512.00 0.31
39 000987 越秀金控 31,031 305,655.35 0.17
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3477 振静股份 1,955 37,027.70 0.02
2 603283 赛腾股份 1,349 19,614.46 0.01
3 603329 上海雅仕 1,183 17,957.94 0.01
4 603080 新疆火炬 1,187 16,143.20 0.01
5 603655 朗博科技 881 8,193.30 0.00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码 (%)
1 601318 中国平安 59,007,468.30 54.06
2 600030 中信证券 34,706,699.98 31.80
3 600837 海通证券 30,425,905.74 27.87
第55页共71页
4 601601 中国太保 26,583,364.90 24.35
5 601688 华泰证券 17,198,730.88 15.76
6 000776 广发证券 16,305,208.38 14.94
7 600958 东方证券 12,794,497.98 11.72
8 601628 中国人寿 11,815,535.53 10.82
9 601336 新华保险 11,751,416.62 10.77
10 600999 招商证券 10,902,954.08 9.99
11 000166 申万宏源 10,655,450.49 9.76
12 601211 国泰君安 10,628,405.12 9.74
13 002736 国信证券 10,308,052.28 9.44
14 000783 长江证券 10,138,084.76 9.29
15 601377 兴业证券 9,986,925.80 9.15
16 601901 方正证券 9,305,354.58 8.52
17 601788 光大证券 7,986,148.30 7.32
18 002673 西部证券 7,972,316.23 7.30
19 601099 太平洋 7,542,743.21 6.91
20 000728 国元证券 7,522,418.86 6.89
21 601555 东吴证券 7,474,800.00 6.85
22 600109 国金证券 6,752,806.16 6.19
23 601198 东兴证券 5,455,896.46 5.00
24 000750 国海证券 5,294,367.00 4.85
25 002500 山西证券 5,199,223.80 4.76
26 600369 西南证券 4,435,001.00 4.06
27 600061 国投资本 4,396,534.56 4.03
28 000686 东北证券 4,382,513.20 4.01
29 600291 西水股份 4,069,184.00 3.73
30 000627 天茂集团 3,468,151.54 3.18
31 002797 第一创业 3,401,320.00 3.12
32 002670 国盛金控 2,536,120.00 2.32
33 600909 华安证券 2,494,718.00 2.29
34 000712 锦龙股份 2,486,442.18 2.28
第56页共71页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均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码 (%)
1 601318 中国平安 60,907,454.12 55.80
2 600030 中信证券 25,968,045.71 23.79
3 600837 海通证券 22,978,264.85 21.05
4 601601 中国太保 20,340,106.67 18.63
5 000776 广发证券 12,353,186.78 11.32
6 601688 华泰证券 12,352,918.16 11.32
7 601628 中国人寿 9,453,218.67 8.66
8 600958 东方证券 9,355,546.10 8.57
9 601336 新华保险 9,014,379.20 8.26
10 000166 申万宏源 8,016,406.23 7.34
11 600999 招商证券 7,990,185.75 7.32
12 002736 国信证券 7,911,976.50 7.25
13 601377 兴业证券 7,441,524.32 6.82
14 000783 长江证券 7,225,080.27 6.62
15 601901 方正证券 7,093,392.00 6.50
16 601788 光大证券 6,016,836.14 5.51
17 002673 西部证券 5,762,213.03 5.28
18 601099 太平洋 5,474,344.80 5.02
19 000728 国元证券 5,257,759.64 4.82
20 601555 东吴证券 5,231,604.04 4.79
21 600109 国金证券 4,911,164.00 4.50
22 601198 东兴证券 3,977,922.33 3.64
23 000750 国海证券 3,757,291.24 3.44
24 600061 国投资本 3,650,616.00 3.34
25 002500 山西证券 3,331,356.00 3.05
第57页共71页
26 000686 东北证券 3,287,368.08 3.01
27 600369 西南证券 3,198,647.00 2.93
28 600291 西水股份 2,407,811.95 2.21
29 000627 天茂集团 2,379,852.00 2.18
注:本项"卖出金额"均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393,664,459.8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301,837,213.60
注:本项"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
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第58页共71页
8.12 本报告期投资基金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3.1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在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25日、2017年5月23日、2017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敬请投资者参见上述公司的相关公告。
对该等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本基金为被动跟踪指数基金。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和控制跟踪误差,故按照成份股权重配置该等证券,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的相关规定。
8.13.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8.13.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83,461.1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426.53
5 应收申购款 2,761,734.0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053,621.74
8.13.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3.5 期末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第59页共71页
8.13.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3.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流通受限部分 占基金资产 流通受限情况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的 净值比例(%) 说明
公允价值
1 603080 新疆火炬 16,143.20 0.01 新股已发行未
上市
8.13.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份额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级别 (户) 基金份额 持有 占总份 持有 占总份
份额 额 份额 额
比例 比例
天弘中 16,981,787 103,171,99
证证券 27,655 4,344.74 .68 14.13% 3.90 85.87%
保险A
天弘中 5,000,000. 95,950,579
证证券 12,061 8,370.00 00 4.95% .21 95.05%
保险C
合计 39,716 5,567.14 21,981,787 9.94% 199,122,57 90.06%
.68 3.11
注: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针对A、C类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A、C类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A、C类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第60页共71页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天弘中证证 55,797.56 0.05%
券保险A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天弘中证证
有本基金 券保险C 15,299.46 0.02%
合计 71,097.02 0.0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万份)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 0~1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 A
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 0
开放式基金 C
合计 0~10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 0
A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
式基金 C 0
合计 0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有份 发起份额占
项目 持有份额总 额占基 发起份额总 基金总份额 发起份额承
数 金总份数 比例 诺持有期限
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 10,000,000. 4.52% 10,000,000. 4.52% 三年
金 00 00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 - - -
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第61页共71页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其他 - - - -
合计 10,000,000. 4.52% 10,000,000. 4.52%
00 0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A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06月30日) 5,000,000.00 5,000,000.00
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8,601,859.41 88,685,184.5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40,731,972.41 847,010,676.2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79,180,050.24 834,745,281.57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0,153,781.58 100,950,579.21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经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1次会议通过以下事项:任命熊军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事宜已经依照相关规定履行备案程序。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1.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第62页共71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持有基金。
11.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应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服务费3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2年6个月。
11.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1.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8.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单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数量 成交金额 占股票 佣金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成交总额比例 总量的比例
国泰君安 2 693,267,33 100.00% 160,352.39 100.00%
4.16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经营行为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研究实力较强,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市场分析报告、行业研究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然后基金管理人和被选用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席位租用协议。
3、报告期内新租用的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无。
4、本基金报告期内停止租用交易单元:无。
11.9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降低
1 旗下部分基金申购、赎回及最低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1-06
持有份额等相关业务限额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旗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1-12
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
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以及
第63页共71页
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1-18
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以
及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为旗下部
4 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1-18
回、定投及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旗下部
5 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1-19
回、定投及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
6 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4季度报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1-20
告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
7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2-10
摘要
8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2-10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3-04
基金直销资金账户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3-14
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以及参加
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1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3-23
第64页共71页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
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
开通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
务以及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
12 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3-29
通申购、赎回、定投、转换业务
以及参加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13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3-30
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
14 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摘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3-30
要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15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4-17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
16 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1季度报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4-22
告
17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4-25
司关于营业场所变更的公告
18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4-26
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嘉晟瑞信(天津)基金销售有限
19 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5-12
开通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
务以及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20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5-15
第65页共71页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
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
开通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
务以及参加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1 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浦发银行直联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5-24
渠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网
22 上交易系统开通连连支付的第三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6-06
方支付业务并实施申购费率优惠
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23 基金参加肯特瑞财富申购费率优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6-06
惠活动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24 基金在网上交易系统开展申购费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6-12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5 2017年6月30日基金资产净值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6-30
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降低
26 旗下部分基金申购、赎回及最低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7-08
持有份额等相关业务限额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27 基金在直销柜台开展认/申购费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7-21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8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7-21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
29 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2季度报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7-21
告
30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8-0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
第66页共71页
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
回、定投及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
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
31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8-11
摘要
32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8-11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3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8-15
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以
及参加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
34 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8-28
摘要
35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8-28
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
36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9-05
客服热线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
37 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9-06
购、赎回、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
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8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9-21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39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9-27
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以
及参加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第67页共71页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40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09-27
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以及参加
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
4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及定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10-09
投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2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10-12
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以及参加
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
43 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3季度报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10-26
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44 部分基金开通网上直销指定平台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11-10
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的
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
45 任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11-20
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
业务以及参加其相关费率优惠活
动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6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11-23
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以
及参加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47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12-1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
第68页共71页
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
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江西正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旗
48 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12-21
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以及
参加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
49 投资者及时更新身份证件信息的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12-28
提示性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50 证券投资基金执行增值税政策的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12-30
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51 2017年12月31日基金资产净值公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2017-12-31
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 持有基金份额
者类 序号 比例达到或者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别 超过20%的时 份额 份额 份额
间区间
2017/05/26-20
17/07/26,2017/ 21,981 21,981,787
机构 1 08/02-2017/08/ ,787.6 - - .68 9.94%
07,2017/08/28- 8
2017/08/28
2017/01/03-20 40,727 40,727
个人 1 17/01/03 ,667.6 - ,667.6 - -
6 6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秉承谨慎勤勉、独立决策、规范运作、充分披露原则,公平对待投资 第69页共71页
者,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当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时,由此可能导致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1)超出基金管理人允许的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的申购申请不被确认的风险;
(2)极端市场环境下投资者集中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赎回申请的风险;
(3)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可能引发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4)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在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5)极端情况下,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大量赎回后,可能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而面临的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13.2 存放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及网站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
第70页共71页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第71页共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