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关于增加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6-17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A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以及参加 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证金牛(北京)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理财”)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16 年 6 月 17 日起,本公司增加金牛理财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定 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及转换业务。同时,本公司与金牛理财协商一 致,决定自该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金牛理财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金牛理财指定平台申购、赎回、定投或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 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是否开通申 是 否 开 是 否 开 购、赎回 通定投 通转换 天弘中证医药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001551 是 是 是 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C 类:001561 是 是 是 金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001553 是 是 是 天弘全指运输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001555 是 是 是 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C 类:001557 是 是 是 金 天弘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C 类:001559 是 是 是 基金 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001593 是 是 是 天弘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C 类:001600 是 是 是 基金 天弘中证银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001595 是 是 是 天弘上证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001549 是 是 是 天弘中证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001587 是 是 是 天弘中证 8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001589 是 是 是 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001591 是 是 是 天弘中证电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001618 是 是 是 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001630 是 是 是 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001632 是 是 是 天弘中证休闲娱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C 类:001612 是 是 是 注:1、上述指数基金目前在金牛理财指定平台仅支持办理相互之间的基金 转换业务以及与天弘沪深 3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 500 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暂未开通其与本公司其他开放式基金 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2、上述指数基金的 A 类份额及天弘沪深 3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 5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已经在金牛理财指定平台开通基金转 换业务,详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发布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及转换 业务以及参加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上述指数基金中不同基金的 A 类份额和 A 类份额、C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之间均可以互相转换,但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 不得互相转换。 三、优惠活动内容 自2016年6月17日起,投资者通过金牛理财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转换转 入业务)上述基金的,申购具体费率折扣以金牛理财指定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 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金牛理财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 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期限以金牛理财官方网站所示公告或通知为准。 四、重要提示: 1、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 2014 年 12 月 15 日披露的《天弘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相关业务的办理流程、时间、方式以及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请以金 牛理财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710-9999 网站:www.thfund.com.cn 2、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90-9998 网站:www.jnlc.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