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机遇基金:景顺关于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2019-09-17
景顺长城改革机遇混合A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 告 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9 月 17 日起对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 A 类基金份额,同时对《基金合同》和《景 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具体事宜如下: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 原基金份额转为 A 类基 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登记业务办理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投资者申 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登记 业务办理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 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原份额更名为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保持不变,为 001535。 另增设 C 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代码,基金代码为 007945。 2.C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收取销售服务费 0.50%/ 年,持有期限小于 7 天 (不含 7 天) 收取赎回费 1.5%, 持有期限 7 天(含) 但小于 30 天的, 收取赎回费 0.5%,持有期限 30 天及以上不收取赎回费,并将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表决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每一份 A 类基金份额和每一份 C 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6.C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①直销中心 注: 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 / 电子交易直销前置 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②代销机构 序号 销售机构 销售机构信息 1 渤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 东路 218 号渤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 王宏 联系电话: 022-583166667**传真:022-58316259***客户服务热线:95541***网址:www. cbhb.com.cn 2 长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 业大厦 14、16、17 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777 联系人:金夏 联系电话: 0755-83516289777 邮箱:jinxia777cgws.com777 网址:www.cgws.com 3 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注册地址:北 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联系人: 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777 传真:010-83574807777 客服电话:4008-888-888 或 95551777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777 邮政编码:100033 4 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 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 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777 传真:021-738670161777 客户服务电话:7955217 网址:www.gtja.com 5 国都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号 10 层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777 传真:010-84183311-3389777 客服电话: 400-818-8118777 网址:www.guodu.com 6 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联系人: 乔琳雪 联系电话:021-38565547777 传真: 0591-38507538777 客户服务电话:95562777 网址:www.xyzq.com.cn 7 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 人: 郁疆 电话:021-22169999777 传真:021-22169134777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4008888788、10108998777 网址:www.ebscn.com 8 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 元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联系人: 郑向溢 电话:0755-82558038***传真: 0755-82558355***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网址:www.essence.com.cn 9 平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 -64 层 法人代表: 何之江 联系人: 王阳 电话:021-38632136***传真 : 021-33830395****客户服务电话:95511-8****网址:stock.pingan.com 10 西部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7 幢 10000 室 法定代表人: 徐朝晖 联系人: 梁承华 联系方式:029-87211526***客服热线:95582***网 址:www.westsecu.com.cn 11 华龙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 人: 李晓安 联系人: 李昕田 电话:0931-4890208***客户服务电话: 0931-96668,4006898888***网址:www.hlzqgs.com 12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 君 联系人: 王一通 电话:010-60838888****传真:010-60833739****客服 电话:95548****网址: www.cs.ecitic.com 13 长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 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传真:027-85481900***客户服务电 话:95579 或 4008-888-999***网址:www.95579.com 14 中信证券(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法定代表人:姜 晓林 联系人: 刘晓明 联系电话:0531-89606165***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网址:www.zxwt.com.cn 15 西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法定代表人:吴坚 联系人: 张煜 电话:023-63786141***传真:023-63786212***客服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站: www.swsc.com.cn 16 东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 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赵俊 电话: 021-20333333***传真:021-50498825***联系人: 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 400-8888-588***网址:www.longone.com.cn 17 第一创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 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电话:0755-23838750***传真:0755-23838750* 客服电话:400-888-1888***网址:www.fcsc.com 18 中信期货有限公 司 ?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 张皓 联系人: 洪诚 电话: 0755-23953913*****传真:0755-83217421******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9 上海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 川中路 213 号 7 楼 法定代表人: 李俊杰 联系人: 邵珍珍 电话: 021-53686888***传真:021-53686100-7008,021-53686200-7008***客户服务 热线:4008918918 20 深圳众禄基金销 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 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传真:0755-33227951***客 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网址:众禄基金网 www.zlfund.cn***基金买卖网 www.jjmmw.com 21 蚂蚁(杭州)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法定代表人:陈 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21-60897840***传真:0571-26697013***客户服 务电话:4000-766-123****网址:www.fund123.cn 22 诺亚正行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 区秦皇岛路 32 号东码头园区 C 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电 话:021-80358236***传真:021-80358749***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23 上海好买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4***办公地址:上海 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 张茹 电话:021-58870011***传真:021-68596916***客户服务电话:400*700* 9665****网址:www.ehowbuy.com 24 北京展恒基金销 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 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 闫振杰 联系人: 李晓芳 联系电话:010-59601366 转 7167***客服电话:400-818-8000***公司网站: www.myfund.com 25 上海天天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东方财富大厦 2 楼 办公地址: 上海 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北楼)25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 潘 世 友 电 话 :021-54509977-8400*** 传 真 :021-54509953*** 客 服 电 话 : 400-1818-188***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26 浙江同花顺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 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 人: 杨翼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565***传真:0571-86800423***客服电 话:4008-773-772****网址:www.5ifund.com 27 宜信普泽(北京) 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办公地址:北京市 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室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 人: 魏晨 电话:010-52858244***传真:010-59644496***客户服务电话: 400-609-9200***网址:www.yixinfund.com 28 厦门市鑫鼎盛控 股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 1501-1504 室 法定代表人: 陈洪生 联系人: 梁云波 联系电话: 0592-3122757***客服电话:400-9180808***公司网站:www.xds.com.cn 29 深圳市新兰德证 券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10 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东翼 7 层 法定代表 人: 马勇 电话:0755-88394666***传真:0755-88394677***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1188***网址:http://8.jrj.com.cn/ 30 北京钱景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777 法定代表 人:赵荣春 联系人:陈剑炜 电话:010-57418813777 传真:010-57569671777 客 户服务电话:400-875-9885777 网址:www.qianjing.com 31 上海联泰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 长宁区金钟路 658 号 2 号楼 B 座 6 楼法定代表人: 燕斌 联系人: 凌秋艳 电话:1363631695077777 传真:021-62990063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7 网址:www.66zichan.com 32 上海汇付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1807-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 区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法定代表人:张皛 联系人:周丹 电话:021-33323999777 传真:021-33323993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7 手机客户端:天天盈基金 33 上海利得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 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 李兴春 联系人: 徐鹏 电 话:021-50583533777 传真:021-50583633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777 公 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34 北京新浪仓石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 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 院东区 3 号楼为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赵芯蕊 联系人: 赵芯蕊 电 话:010-62675768777 传真:010-62676582777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777 网 址:www.xincai.com 35 深圳富济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3A 单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刘 鹏 宇 联 系 人 : 刘 勇 电 话 : 0755-83999907-8814777 传 真 :0755-83999926777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0755-83999907777 网址:www.fujifund.cn 36 北京虹点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0377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 区西大望路 1 号温特莱中心 A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联系人:姜颖 电 话 :010-56409010777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068-1176777 网 址 :www. hongdianfund.com 37 珠海盈米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3491777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 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777 法定代表人:肖 雯 联系人: 黄敏嫦 电话:020-89629099777 传真:020-89629011777 客户服务 电话:020-89629066777 网址:www.yingmi.cn 38 中证金牛(北京) 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 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 系人: 孙雯 电话:010-59336519777 传真:010-5933650077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09-998777 网址:www.jnlc.com 39 深圳市金斧子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 单元 11 层 110877777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 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 单元 11 层 110877777 法人代表: 赖任军 联系人: 刘 昕 霞 电 话 :0755-293305137777 传 真 :0755-26920530777 客 服 电 话 : 400-930-0660777 公司网址:www.jfzinv.com 40 武汉市伯嘉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 17-19 号环亚大厦 B 座 601 室 法定代表 人: 陶捷 联系人: 陆锋 电话:027-83863742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02798997 网址:www.buyfunds.cn 41 北京汇成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法定代表人: 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777777777777 公司网址:www. hcjijin.com 42 上海大智慧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1103 单 元 法定代表人: 申健 联系人: 印强明 电话:021-20219988777 传真: 021-20219988777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92031777 网址:https.//www.wg.com. cn 43 上海中正达广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021-33768132777 传真:021-33768132-802777 客户服务 电话:400-6767-523777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44 海银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 号 402 室 办公地址:上 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4 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毛林 电话: 021-80133597777 传真:021-80133413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777 网址: www.fundhaiyin.com 45 深圳前海凯恩斯 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 号金润大厦 23A777 法定代表人: 高锋 联系人: 廖苑兰 电话:0755-83655588777 传真: 0755-83655518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0486887777 网址:www.keynesasset.com 46 北京蛋卷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77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翟相彬 电话:010-61840688777 传真: 010-6184069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706187518777 网址:http://danjuanapp.com/ 47 上海基煜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 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 法定代 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电话:021-65370077777 传真:021-55085991777 客户 服务电话:4008205369777 网址:www.jiyufund.com.cn 48 北京微动利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2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2 室 法定代表人:季 长军 联系人: 何鹏 电话:010-52609656777 传真:010-51957430777 客户服务 电话:400-188-56787777 网址:www.buyforyou.com.cn 49 北京肯特瑞财富 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7777 办公地 址: 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A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 陈超 联系人: 江卉 电话:4000988511/74000888816777 传真:010-891880007 客户服务电话: 95118777 网址:www.fund.jd.com 50 大河财富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 110-134 号富中国际广场 1 栋 20 层 1.2 号 办公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 110-134 号富中国际广场 1 栋 20 层 1.2 号 法定代表人: 王荻 联系人:方凯鑫 电话:0851-884056067 传真:0851-88405599777 客户服务电话:0851-88235678777 网址:www.urainf. com 51 天津万家财富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 层 法定代表人: 李修辞 联系人: 王芳芳 电话:010-59013842777 传真:021-7 38909635777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25777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52 扬州国信嘉利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新城信息产业基地 3 期 20B 栋 办公地址:江 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 56 号公元国际大厦 320777 法定代表人: 刘晓光 联系人: 苏曦 电话:0514-82099618-805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60887 网址:https://www.gxjlcn.com/ 53 江苏汇林保大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 区中山北路 2 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林伊 灵 电 话 :025-66046166777 传 真 :025-568780167777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025-66046166777 网址:http://www.huilinbd.com 关于本基金新增的销售机构等信息,请留意本基金管理人后续公告。 7.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并对 基金管理人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这些修改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实 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 此外,本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对本基金的托管协 议涉及前述内容的章节进行了更新和修订, 并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中对 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上述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 同约定。 上述修订自 2019 年 9 月 17 日起生效。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上 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gwfmc.com)的本基 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拨 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 www.igwfmc.com 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一: 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部分 释义 …… …… (新增) 55、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 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 务的费用 56、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 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 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7 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 为 C7 类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 本情况 …… …… (新增) 九、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 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7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 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7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7 类和 C7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7 类和 C7 类基 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 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 类别基金 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 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明。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 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 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 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 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 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 小数点后 3 位, 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 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 T 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 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 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明书。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申购的有 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 果均按舍去尾数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 3、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赎回金额为按 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 单位为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 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 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 赎回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 财产。 赎回费用中应根据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未归入基金财 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手续费。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 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 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 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 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 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投资者 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 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 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对基 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 费率。 8、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 用摆动定价机制, 以确保 基金估值的公 平性。 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自律规则的 规定。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 费,C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2、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 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 基金 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 日 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3、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 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 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 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舍去尾数方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 4、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 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赎 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 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 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 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 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6、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不低于 1.5%的赎回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用中应根据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7、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各类基 金份额的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 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基金管理 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 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 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8、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 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 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 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 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9、当发生大 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 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 的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 赎回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 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 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的 10%的 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 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 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 总量的比例, 确定 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 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 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 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 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 回金额, 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如果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 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 基金总 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 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20%以上的部分延期办理赎回申请。若进 行该种超比例延期赎回, 对于当日非延 期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非延期 赎回申请量占非延期赎回申请总量的比 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 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 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 赎回。 选择延期 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 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 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 先权并以下一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 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 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 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 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 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 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 提交赎 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 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如果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 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基金 份额持有 人超过 20%以上的部分延期办理赎回 申请。 若进行该种超比例延期赎回,对于当日非 延期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延期赎回申 请量占非延期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 理的赎 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 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 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 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 请与 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以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 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 赎回 十、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 2、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公告最 基金份额净值。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的公告…… 2、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 公告,并公告最近 1 个工作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 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 一座 21 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 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 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 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 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 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 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 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 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 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 合法权益。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 一、召开事由 ……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 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报酬标准, 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 酬标准的除外; 一、召开事由 ……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 准或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但法律法 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的除外;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调低 赎回费率或在对现有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费 方式; 2、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 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 售 服务费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第十四部 分 基金资 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 值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 到 0.001 元, 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 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 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 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 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 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 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 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 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 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 人对外公布。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基金资 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 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各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第十四部 分 基金资 产估值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 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 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 算 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按 约定予以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 负 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 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 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 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净值按 约定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 分基金费 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新增) 3、本基金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销售 服务费; 第十五部 分基金费 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和支付方式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 第 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 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 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 金财产中支付。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 根据 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 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新增)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 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为 0.5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 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基金管 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 作专项 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年 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 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 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 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第十六部 分基金的 收益与分 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 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 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 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 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 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 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 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 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 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 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 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 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 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 低于 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 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 分配 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 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 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 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 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 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 额免收 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的同一类别的 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3、基金收益 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 能低于该类基金份额的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 份额收 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 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 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 享 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部 分基金的 收益与分 配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 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 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 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 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 务规则》执行。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 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于支付银行转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 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 依照 《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八部 分 基金的 信息披露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 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 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其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 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 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 介上。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 额申购或者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 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 其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 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 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第十八部 分 基金的 信息披露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赎回费 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 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各类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 率, 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 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第十八部 分 基金的 信息披露 (七)临时报告 ……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 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七)临时报告 …… (新增) 16、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 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第十八部 分 基金的 信息披露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 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 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 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 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四 部分 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 根据正文修订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