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关于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5-09-11
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
关于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9 月 11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万家瑞兴 基金主代码 0015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7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万家瑞 公告依据 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5 年 9 月 15 日 赎回起始日 2015 年 9 月 15 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上海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的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各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参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基金代销机构的相关公 告。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为下一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1-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场外申购时,即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及场外代销机构申购时,原则上,每笔 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实际操作中,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申购金额限制; (2)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和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 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 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 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通过招募 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 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0.06%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300万元以下 0.04% 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500万元以下 0.02%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每笔1,000.00元 其他投资人的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0.6%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300万元以下 0.4% -2- 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500万元以下 0.2%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每笔1,000.00元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率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例: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 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申购费率为 1.5%,假设申 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若投资人通过场外申购,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0.6%)=9,940.36 元 申购费用=10,000-9,940.36=59.64 元 申购份额=9,940.36/1.0500=9,467.01 份 若投资人通过场内申购,则该投资人实得申购份额为 9,467 份,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申购份 额对应的资金返还投资者。退款金额为: 实际净申购金额=9,467×1.0500=9,940.35 元 退款金额=10,000-9,940.35-59.64=0.01 元 例:某投资人(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 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申购费率为 0.06%,假设申购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若投资人通过场外申购,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0.06%)=9,994.00 元 申购费用=10,000-9,994.00=6.00 元 申购份额=9,994.00/1.0500=9,518.10 份 若投资人通过场内申购,则该投资人实得申购份额为 9,518 份,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申购份 额对应的资金返还投资者。退款金额为: 实际净申购金额=9,518×1.0500=9,993.90 元 退款金额=10,000-9,993.90-6.00=0.10 元 4.日常赎回业务 -3-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不设场外单笔最低赎回份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场内赎回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每笔赎回最大不超过 99,999,999 份基金份额;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30 日、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3 个 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6 个 月的投资人,应当将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的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基金份额,从场外赎回时,其持有期限从转托管转入确认日开始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 天 1.5% 7 天≤N<30 天 0.75% 30 天≤N<180 天 0.5% N≥180 天 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价格=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价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日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 10 天,对应的 赎回费率为 0.7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5=10,500 元 赎回费用=10,500×0.75%=78.75 元 净赎回金额=10,500-78.75=10,421.25 元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10,000 份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0,421.25 元。 5.基金销售机构 -4- 5.1 直销机构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平台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毕玉国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转 6 、400-888-0800(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38909798 联系人:李忆莎 联系电话:(021)38909777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 司网站公告。网址:https://www.wjasset.com/ 5.2 代销机构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94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6.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 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 登陆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 或 95538 转 6)了解本基金申购、赎回相关事宜,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下载开 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2)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本基金暂不开通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若将来开通,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11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