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新价值混合: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2018-03-30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旗下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敬请投资者详见附
件。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基金合同中释义、基金的投资、申购与赎回、资产估值、
信息披露等部分内容。同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根据基金合同的修订内
容,对本基金托管协议相应做出了调整。
重要提示:
1、本次系根据《规定》要求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并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所修订内容可能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及投资者办
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包括且不限于:出于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
增加或调整了基金的部分投资限制规定;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
低于 1.5%的赎回费;在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对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数量
进行限制、临时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申请、对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等,
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法全部及时处理,从而可能影响投资者
的资金安排及投资计划。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上变化和影响,并仔细阅读本基金修
订后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将根据法定时间要求,进行更新及披露。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我公司客户
服务热线(95046)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附件:
《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所在部分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
和原则 和原则
……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以 下 简 称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以 下 简 称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以 下 简 称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以 下 简 称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第一部分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前言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规。 证券投资 基金 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
13、《流动性管理规定》:指中国证
第二部分 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释义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 基金 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
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
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因无法以 合理 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
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
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
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
让或交易的债券等(新增)
53、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
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
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
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
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
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
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新增,以下
序号顺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第六部分 …… ……
基金份额 6、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 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赎回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
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
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
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
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用途 用途
…… ……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
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 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
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 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
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
…… 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
……
8、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
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
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
部门、自律组织的规定。(新增)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
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 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
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
…… 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
受基金申购申请。
……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
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
外。(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
9、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
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
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
的。(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 发生上述第 1、2、3、5、8、10 项
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 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
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 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 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
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业务的办理。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的情形 的情形
……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
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 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
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 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导致公允 价值 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
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3)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上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情形下,
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
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
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
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超出 1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
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
或取消赎回,具体参照上述(2)方
式处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
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
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
到全部赎回为止。而对该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 10%以内(含 10%)的赎
回申请与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按
上述(1)、(2)方式处理,具体见
相关公告。(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 ……
第七部分 住所:天津市河马区马场道 59 号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
基金合同 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16 区 ) 响 螺 湾 旷 世 国 际 大 厦 A 座
当事人及 层 1704-241 号
权利义务 ……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16 层
(新增)
邮政编码:300203(新增)
……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
资产管理、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新增)
……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 ……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新增)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 ……
注册资本:186.53 亿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293.52 亿元人民币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
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 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
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 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
第十二部
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分基金的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投资
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 ……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
……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和应收申购款等;
……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
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
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30%;(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
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
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
资;(新增)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
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
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
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新
增,以下序号顺延)
……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除上述(2)、(13)、(18)、(19)情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形之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定。 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三、估值方法 三、估值方法
…… ……
8、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
形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适
第十四部
当程序后,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
分基金资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新增,以
产估值
下序号顺延)
……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 ……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估值;(新增,以下序号顺
延)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
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度报告 度报告
…… ……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第十八部
基金管理 人至 少应当 在定期报告
分基金的
“影响投 资者 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
信息披露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
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
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
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新增)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
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
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新增)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 ……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
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
事项时;(新增)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进行估值;(新增,以下序号顺延)
……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 ……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暂停估值;(新
增,以下序号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