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旗下基金开放时间调整的公告
2015-12-31
天弘新价值混合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旗下基金开放 时间调整的公告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 的相关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 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天弘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对旗下相关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基金”)的开放时间进行调整。 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均恢复交易的,本 公司旗下所有基金的开放时间均不进行调整。 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熔断至收盘的, 不同类型基金开放时间将依据基金的情况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1、本公司旗下的货币市场基金及《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不包含指数熔断 品种的基金的开放时间不受指数熔断的影响,基金开放时间不进行调整; 2、本公司旗下除上述基金外的其他在《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包含指数熔 断品种的基金将对开放时间进行调整如下: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发生指数熔断且指数熔 断至收盘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截至到当日最后一次指数熔断发生 时止,即对当日交易所提前停止交易时至 15:00 间提交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 等业务申请,将无法按照当日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申请进行处理,具体 安排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对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因熔断规则导致收市 时间不一致的,将按照孰早原则执行。认购和分红方式变更都不受上述开放时间 调整的影响,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将参照本公告进行调整。 3、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指数熔断且指数熔断至收盘的, 若触发熔断当日为相关基金定期开放日的最后一日的,具体安排以届时基金管理 人的公告为准。 本公司将在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定期更新时,对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更 新。 重要提示: 1、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指数熔断且指数熔断至收盘的, 本公司将在公司网站及时发布相关公告,说明受指数熔断影响的相关基金当日申 购赎回等业务实际办理时间的变化等事项。 2、若未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 指数熔断规则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本公司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时间调整方 案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 4、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10-9999(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 公司网站 www.thfund.com.cn 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当发生指数熔断时,本基金管理人可能延缓支付基金赎回款。本基金管理人承 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 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 投资。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