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关于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11-10
天弘新价值混合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相关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15 年 11 月 10 日起,本公司增加同花顺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 (以下简称“定投”)及转换业务。同时,本公司与同花顺协商一致,决定自 2015 年 11 月 10 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同花顺的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同花顺指定平台申购、赎回、定投或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是否开通申 是 否 开 是 否 开 购、赎回 通定投 通转换 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20001 是 是 是 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420002 是 是 是 B 类:420102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20003 是 是 是 天弘周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20005 是 是 是 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4205 是 是 否 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仅 A 类) A 类:164207 是 不适用 否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4208 是 是 否 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仅 A、B 类) A 类:420006 是 是(仅 是 B 类:420106 A 类份 额) 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420008 是 是 是 B 类:420108 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20009 是 是 是 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仅 A 类) A 类:164211 是 不适用 否 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0244 是 不适用 是 B 类:000245 天弘沪深 3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0961 是 是 是(注) 天弘中证 5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0962 是 是 是(注) 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001030 是 是 是 金 天弘互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210 是 是 是 天弘中证医药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1550 是 是 是(注) 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A 类:001560 是 是 是(注) 金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1552 是 是 是(注) 天弘全指运输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1554 是 是 是(注) 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A 类:001556 是 是 是(注) 金 天弘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A 类:001558 是 是 是(注) 基金 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1592 是 是 是(注) 天弘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A 类:001599 是 是 是(注) 基金 天弘中证银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1594 是 是 是(注) 天弘上证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1548 是 是 是(注) 天弘中证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1586 是 是 是(注) 天弘中证 8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1588 是 是 是(注) 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1590 是 是 是(注) 天弘中证电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1617 是 是 是(注) 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1629 是 是 是(注) 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1631 是 是 是(注) 天弘中证休闲娱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1611 是 是 是(注) 注:上述 19 只指数基金目前仅支持办理相互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暂未开 通其与本公司其他开放式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三、优惠活动内容 自2015年11月10日起,投资者通过同花顺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 业务)上述基金的,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同花顺的规定为准。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 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同花顺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 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期限以同花顺官方网站所示公告或通知为准。 四、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最低申购金额:投资者应与同花顺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约 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每次不少于人民币 100 元(含),无级差。 2、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 2014 年 12 月 15 日披露的《天弘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上述相关业务的办理流程、时间、方式以及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请以同 花顺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400-710-9999 网站:www.thfund.com.cn 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773-772 网站:www.5i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