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关于增加万联证券为销售机构、参加万联证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11-20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万联证券为销售机构、参加万联证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万联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17 年 11 月 20 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万联
证券为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
务。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万联证券协商一致,自 2017 年 11
月 20 日起,本基金参加万联证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万联证券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
以万联证券的规定为准。
基金 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 转换 是否参加
基金名称
代码 业务 投资 业务 费率优惠
001475 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基金 开通 开通 暂不开通 参加
二、关于本公司在万联证券推出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本基金参加万联证券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
1.关于本公司在万联证券推出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
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万联证券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
额为 200 元。万联证券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
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
万联证券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万联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
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
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
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万联证券的有关规定。
2.关于本基金参加万联证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活动自 2017 年 11 月 20 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万联证券
相关公告为准。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万联证券申购本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 4 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
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 0.6%或等于 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
费率执行。
本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
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万联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
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定期定额投
资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
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万联证券依据法律法规
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
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万联证券最新规定为准。
3.万联证券暂不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万联证券今后如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公
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万联证券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或垂询万联证券。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万联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19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3 号高德置地广场 E 栋 12 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甘蕾
联系电话:020-3828602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33
传真:020-38286588
网址:www.wlzq.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
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
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