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永鑫混合:关于调低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的公告
2016-08-25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华富永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的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富永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5 年 6 月 2 日证监许可[2015]1101 号准予募集注册,本
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正式生效。
现为了能够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要,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 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决定自 2016 年 8 月 29 日起调低本基金 C 类份额
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具体安排如下:
1、原费率情况: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年销售服务费费率:0.40%
2、调整后的费率情况: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年销售服务费费率:0.10%
上述变更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
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上
述费率修改事宜取得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
站,并在下期更新的《华富永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上
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注意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低销售服务费率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敬请投资者参见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2、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相关详情:
(1)本公司网站:www.hffund.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001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
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
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