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一带一路战略主题混合: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5-06-05
光大一带一路混合
光大保德信一带一路战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光大保德信一带一路战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111 号文批准。 2、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登记机构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 行”)。 4、本基金的募集期为 2015 年 6 月 8 日至 2015 年 6 月 24 日。在募集期内, 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建设银行及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基金份额 发售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募集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者需求及实 际募集情况,提前停止本基金的认购业务,若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停止本基金的 认购业务时,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在公司网站和指定媒体上公告。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指定代销机构)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及认购手 续。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8、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 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 购。 9、在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人可至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认购, 每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投资人也可至本基金直 销机构认购,每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投资人在设立 募集期内可以重复认购,除每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限制外,认购期内对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其他限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多 次认购的,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 1 理,则不可撤销。 10、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 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查 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1、本公告仅对“光大保德信一带一路战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 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光大保德信一带一路战略主题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5 年 6 月 5 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光大保德信一带一路战略主题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 、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 基 金 合 同 及 本 公 告 将 同 时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www.epf.com.cn)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cb.com)上发布。 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3、在募集期间,各代销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具体网点名单及 开户认购事项详见各代销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代销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进行 咨询,具体规定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本公司在募集期间内还可能增加新的 代销机构,投资人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14、对单笔认购金额 500 万(含 500 万元)以上的直销投资人,请拨打本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202-888 , 或 上 海 投 资 理 财 中 心 热 线 (021)63352934/63352937,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次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 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 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 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 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 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10%时,投资人将 2 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 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 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风险中高的品种,其预期收益 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及债券型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证券 市场,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 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 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管理人提示基金投资者充分 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 金产品。 本基金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募集,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11 号文核准。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通过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www.epf.com.cn 进行公开披露。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 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3 一、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光大保德信一带一路战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类别:混合型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代码:001463 (五)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面值:基金份额的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七)募集目标: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但可根据实际募集情况提前结 束募集。 (八)募集对象: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九)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及发售地点 1、直销机构: (1)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大厦 46 层 电话:(021)63352934,63352937 传真:(021)63350429 联系人:刘佳 网址:www.epf.com.cn (2)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以下简称“建行卡”)、中国 农业银行金穗卡(以下简称“金穗卡”)、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民生 卡”)、招商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招行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 “工行卡”)、银联通 Chinapay(主要指兴业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兴业卡”)、 汇付天下天天盈(以下简称“天天盈”)、通联支付(以下简称“通联”)、支付宝 基金专户(以下简称“支付宝”)、富友支付(以下简称“富友”)的基金网上直销 业务,持有上述结算渠道所支持的银行卡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epf.com.cn)的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的开户、认购业务;也可通过移动终 端平台办理基金的开户、认购业务;同时,机构投资者也可通过网上直销平台办 4 理基金的认购业务。 2、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 (浙江)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十)募集期限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法定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三个月,本基金的募集期限 为 2015 年 6 月 8 日至 2015 年 6 月 24 日。在上述期间,本基金同时面向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公开发售。 募集期满,若本基金符合法定基金合同备案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 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两百人),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 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 得动用。若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若基金募 集失败,则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 将已募集资金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基金认购 人。 (十一)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5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 算方法如下: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2)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 1.00 元。基金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 2 位, 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资产所有。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 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 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 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 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0.12% 50 万元(含 50 万元)到 100 万元 0.08%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到 500 万元 0.06%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每笔交易 1000 元 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1.20% 50 万元(含 50 万元)到 100 万元 0.80%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到 500 万元 0.60% 6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每笔交易 1000 元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次基金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公开 发售。 (二)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接受单笔认购金额在人民币 1 元以上(含 1 元) 的投资人(不分机构和个人)的认购申请。 (三)各代销网点接受投资人(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金额在人民币 1000 元以上(含 1000 元)的认购申请。 投资人在设立募集期内可以重复认购,除每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限制外,认 购期内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其他限制,法律另 有规定的除外。多次认购的,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认购申 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认购金额和持有限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调整前两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投资理财中心 1、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认购金额在人民币 1 元(含 1 元)以上,可选择到本公司 投资理财中心认购。 (2)投资者可以使用存折转账、电汇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缴款,但不 接受现金方式认购。 (3)在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人应指定一个银行账 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 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基金投资人的名称一致。 (4)营业时间:2015 年 6 月 8 日至 2015 年 6 月 24 日 9:00~17:00(节假 日休息) (5)请有意在投资理财中心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投资理财中心索 7 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投资人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epf.com.cn) 下载有关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 一致。 (6)投资理财中心与代销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人请勿混用。 (7)已持有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人无需再次开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A.投资人可到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 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B.选择在投资理财中心认购的投资人应同时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 C.填写《账户类日常业务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 证、文职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若有印鉴章请预留;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调查表; 如有代理人,则: a. 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 投资人本人必须携带身份证件和代理人一起亲自到投资理财中心,提供 一份已填制并经过公证处公证的“交易授权委托书”,办理代理手续。 D.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人,可在自申请日(T 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投资 理财中心查询基金账户开户确认结果,如确认成功可查询基金账号。 (2)缴款 投资人申请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划 入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在下列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不接受现金存入)。 1) 直销收款账户(光大银行)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83651120100410001258 开户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8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303290000510 2) 直销收款账户(招商银行)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6089292810003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308290003020 3) 直销收款账户(建设银行)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1001550400050010194 开户行: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105290036005 4) 直销收款账户(交通银行)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10066726018170101767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301290050037 A.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投资人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光大保德信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 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投资人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光大保德信投 资理财中心的开户名称,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 误由投资人承担。 投资人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 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B. 如果个人投资者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 请日,投资人须对其申请表中的申请日期进行修改(即有效申请日)。 C. 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人指定的资金 结算账户: 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9 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投资人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3)认购 认购款项已经足额到账并完成开户的投资人,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应当提交 以下材料: 已填好并签章的《交易类日常业务申请表》; 投资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投资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转账凭证; 没有汇款的投资人只能在其资金划到投资理财中心资金专户后(募集期 结束前),才能进行认购。 (4)认购确认结果查询 认购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人,可在自申请日(T 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投资 理财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或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与否,待基 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可查询到基金认购份额。 (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17: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正 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发售日每天 17:00 后客户发起 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 购资金; (2)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 ②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 ③填妥的“个人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 10 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 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至代销网点咨询或拨打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 务电话 95533 咨询。 (三)在其他代销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 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各代销银行营业日的受理时间,以代销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 2、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立银行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文职 证等); 2)代销银行借记卡;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4)代销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应提供以下资料: 1)代销银行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基金交易卡; 4)代销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11 (3)注意事项: 1)没有银行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但建议有意认购的投资者提前办 理; 2)个人投资者在代销银行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 或若代销银行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四)在代销证券公司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 人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1:30 和 13:00—15:00。 2、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如果没有开立资金账户,需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资金账户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可以在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 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 1 元,也可以在建设银行及其它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指定基 金销售网点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 1000 元。 (一)投资理财中心 1、注意事项 (1)投资人可以使用电汇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缴款,但不接受现金方 12 式认购。 (2)在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人应指定一个银行账 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 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基金投资人的名称一致。 (3)营业时间:2015 年 6 月 8 日至 2015 年 6 月 24 日 9:00~17:00(节假 日休息) (4)请有意在投资理财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投资理财中心索 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投资人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epf.com.cn) 下载有关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 一致。 (5)投资理财中心与代销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人请勿混用。 (6)已持有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人无需再次开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A. 投资人可从 2015 年 6 月 8 日起到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 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者自 己承担。 B. 选择在投资理财中心认购的投资人应同时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 C. 机构投资者需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填写《账户类日常业务申请表》、《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及法定代表人章,由被授权的经办人签名;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 盖单位公章);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税务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 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业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3 法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如预留其他印鉴章请一并携带);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调查表。 托管类机构开户,账户托管人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填写《账户类日常业务申请表-托管人》,《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 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由被授权的经办人签名;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 盖单位公章);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税务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业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如预留其他印鉴章请一并携带)。 D. 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人,可在自申请日(T 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投资 理财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查询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与否,如果开户确认 成功则可以得到基金账号。 (2)缴款 投资人申请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划 入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在下列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不接受现金存入)。 1) 直销收款账户(光大银行)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83651120100410001258 开户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303290000510 2) 直销收款账户(招商银行)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6089292810003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14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308290003020 3) 直销收款账户(建设银行)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1001550400050010194 开户行: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105290036005 4) 直销收款账户(交通银行)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66726018170101767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301290050037 A.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投资人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光大保德信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 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投资人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光大保德信投 资理财中心的开户名称,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 误由投资人承担。 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 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B. 如果机构投资者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 请日(在募集期结束前),投资人须对其申请表中的申请日期进行修改(即有效 申请日)。 C. 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机构投资者的指定 资金结算账户: 机构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机构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机构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3)认购 15 认购款项已经足额到账并完成开户的投资人,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应当提交 以下材料: 已填好并签章的《交易类日常业务申请表》; 投资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转账凭证。 没有汇款的投资人只能在其资金划到投资理财中心资金专户后(在募集期结 束前),才能进行认购。 (4)认购受理查询 认购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人,可在自申请日(T 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投资 理财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或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受理情况。 (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17: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 办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事先办妥或已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 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光大 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 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 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填妥的“机构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 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16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 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至代销网点咨询或拨打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 务电话 95533 咨询。 (三)在其他代销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 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各代销银行营业日的受理时间,以代销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 2、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立银行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银行交易账户的开户手续, 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 公章的复印件;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 5)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2)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代销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 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 17 2)机构投资者在代销银行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 或若代销银行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四)在代销证券公司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1、业务办理时间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 人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2、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如果没有开立资金账户,需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 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法定 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3)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 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6)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五、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 何人不得动用。如果基金合同生效,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 18 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 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六、退款事项 (一)基金认购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投资者划来的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投资者认购资金到账晚于本公司规定的最迟到账时间; 5、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二)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认购结束后第 3 个工作日起划往 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 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专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进行验资 并出具验资报告,并按照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 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若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若基金募集失 败,则基金管理人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同 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八、募集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费、律师费、验资费、信 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资产中列支。若基金募集失败,已发生的基金募集费用 依照法律法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九、本次基金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大厦 46 层 法定代表人:林昌 19 成立日期:2004 年 4 月 2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2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 亿元 电话:(021)33074700 传真:(021)63351152 客服电话:4008-202-888 联系人:殷瑞皞 网址:www.epf.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 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客服电话:95533 联系人:田青 网址:www.ccb.com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大厦 46 层 电话:(021)63352934,63352937 传真:(021)63350429 客服电话:(021)53524620 联系人:刘佳 网址:www.epf.com.cn 20 2、 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联系人:王嘉朔 网址:www.ccb.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网址:www.bankcomm.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网址:www.cmbchina.com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2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号楼 7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558305 21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www.pingan.com (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172 传真:(0755)82400862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43100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联系人:林生迎 网址:www.newone.com.cn (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22 联系人:汤素娅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9)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南城路 2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服电话:0769-961122 联系人:谭少筠 电话:0769-22118343 传真:0769-22320896 网址: www.drcbank.com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41 和 42 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传真:(020)87555305 网站:www.gf.com.cn (11)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 办公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 256 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客服电话:96699 联系人: 王军 23 电话:0379-65921977 传真:0379-65921869 网址:www.bankofluoyang.com.cn (12)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 1 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 1 号丽华大厦 法定代表:上官永清 客服电话:95105588 联系人:杨瑞 电话:0351-6819926 传真:0351-6819926 公司网址:www.jshbank.com (1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 联系人:郭熠 网址:www.i618.com.cn (14)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32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3201 法定代表人: 李招弟 客服电话:400-808-0069 联系人: 高晓芳 电话: 010-59393923 传真: 010-59393074 网址:www.wy-fund.com 24 (15)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1209 室 法定代表人: 罗细安 客服电话:400-001-8811 联系人: 孙晋峰 电话: 010-67000988 传真: 010-67000988-6000 公司网址:www.zcvc.com.cn (1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 闫振杰 客服电话: 400 888 6661 联系人: 张晶晶 电话: 010--62020088--8105 传真: 010--62020088--8802 地址: www.myfund.com (17)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服电话:400-678-5095 联系人:魏争 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公司网址:www.niuji.net (18)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5 号楼 702(德胜园区)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001-1566 联系人:卜石红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885 公司网址:www.yilucaifu.com (1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 5 号中商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网址: www.csc108.com (2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755)83073087 26 传真:(0755)83073104 联系人:陈忠 网址: www.cs.ecitic.com (22)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服电话:(0571)96598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丁思聪 网址:www.bigsun.com.cn (2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26606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网址: www.citicssd.com (2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网站:www.qlzq.com.cn (2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客服电话:400-166-1188 27 联系人:刘宝文 电话:010-58325395 传真:010-58325282 公司网址: http://8.jrj.com (2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 号 6 幢 551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88 分机 7019 传真:021-6438379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7)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1807-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法定代表人:张皛 客服电话:400-820-2819 联系人:周丹 电话:021-33323999*8318 传真:021-33323830 (28)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电话:021-51539888 联系人:张瑾 公司网址:www.962518.com 客服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全国) (2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30)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金钟路 658 号 2 号楼 B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服电话:021-51507071 联系人:凌秋艳 电话:021-51507071 传真:021-62990063 公司网址: www.66zichan.com (3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565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0571-88920897、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减少其销售网 点,并另行公告。 (四)登记机构 29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大厦 46 层 法定代表人:林昌 电话:(021)63350651 传真:(021)63352652 联系人:杨静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2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公司全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周祎 经办会计师:汪棣、周祎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5 日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