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新常态: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04-20
华商新常态混合
华商新常态混合2018年第1季度报告 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1季度报告 2018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0日 §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商新常态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457 交易代码 00145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6月29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17,787,856.87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中国经济“新常态”下的投资机会,在有效管理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过基准的投资回报及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坚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视角,在实际投资过程中充分体现“新常态”这个核心理念,精选优质上市公司股票,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收益率×6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和中高预期收益产品。 基金管理人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8年1月1日 - 2018年3月31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48,162,173.42 2.本期利润 -64,513,053.57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468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14,210,178.66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75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1. 基金净值表现 1.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6.44% 1.47% -1.60% 0.77% -14.84% 0.70% 1.1.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6月29日。 ②根据《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 管理人报告 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高兵 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2016年8月5日 - 8 男,中国籍,工程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7年8月至2010年2月,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审计师;2010年2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业研究员;2013年8月5日至2015年4月7日担任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4月8日至2016年8月19日担任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18日起至今担任华商乐享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月18日至2017年4月21日担任华商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3日起至今担任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1.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1.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1.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1.1.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严格控制旗下非指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的投资导致出现的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我们认为经济基本面不会太差,全年整体货币政策环境保持中性,大体上我们认为货币政策会呈现前紧后松的格局。房地产政策结构性调控周期开启,行业加速向龙头集中的态势已经呈现。我们认为这不仅仅体现在房地产领域,在环保趋严,供给侧改革向其他领域扩展的情况下,我们认为无论是传统行业还是新兴产业,龙头强者恒强的产业发展趋势会不断纵深。此外中美贸易摩擦未来将呈现常态化的趋势,中国在半导体、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产业升级步伐将会加快,新型产业将孕育更多的投资机会。 结合今年的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的趋势特点,一季度本基金将继续坚定核心仓位长期配置并持有符合中国经济转型、具备核心竞争优势的品种。对行业景气度的选择更加注重,同时在选股思路上更加注重估值的安全性和基本面兑现的确定性。本基金将在未来组合里面更注重选股的阿尔法属性,同时亦不拒绝贝塔品种的机会。一季度组合配置主要围绕消费+科技,同时关注地产、航空、新能源汽车和风电等细分领域的投资机会。我们始终坚持消费升级的大趋势不可逆转,坚持消费为王的配置主线,具体包括白酒、乳业、创新药、医疗服务和航空等领域。科技方面我们始终坚持半导体和5G是未来确定性的成长方向,坚持对半导体存储芯片、化合物半导体和半导体设备等细分领域赛道选手的长期配置。最后我们对经济并不悲观,我们认为地产板块龙头集中度提升的逻辑没有变,我们始终政策对于房地产本身而言是健康平稳发展,在此逻辑下龙头企业强者恒强的逻辑会不断强化,并且在业绩上不断体现,龙头地产具有中长期配置价值。 1.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52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002元。本季度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44%,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1.60%,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4.84个百分点。 1.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 投资组合报告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92,447,329.47 91.39 其中:股票 292,447,329.47 91.3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6,677,127.24 8.34 8 其他资产 886,829.99 0.28 9 合计 320,011,286.70 100.00 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86,624,687.05 59.3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26,402.87 0.0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511,897.47 5.26 H 住宿和餐饮业 2,880,000.00 0.92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0,289,319.01 9.64 J 金融业 9,796,500.00 3.12 K 房地产业 33,214,000.00 10.5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733,523.07 2.46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5,371,000.00 1.71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92,447,329.47 93.07 1.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35,703 24,407,284.86 7.77 2 000503 海虹控股 576,809 22,755,115.05 7.24 3 603986 兆易创新 104,936 20,651,404.80 6.57 4 600702 舍得酒业 528,000 18,876,000.00 6.01 5 000858 五 粮 液 250,000 16,590,000.00 5.28 6 600703 三安光电 600,000 13,998,000.00 4.45 7 600887 伊利股份 480,000 13,675,200.00 4.35 8 600779 水井坊 310,000 13,212,200.00 4.20 9 601155 新城控股 300,000 10,554,000.00 3.36 10 601318 中国平安 150,000 9,796,500.00 3.12 1.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1.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 新城控股于2018年1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警示函,指出截至2016年11月22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诉讼金额达到12.34亿元,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但公司未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予以披露。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诉讼事项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十)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第二款(十)项的规定。公司自查后,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披露了前述涉诉事项。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44,419.9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69,162.6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117.66 5 应收申购款 166,129.8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86,829.99 1.1.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71,841,123.38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6,490,407.29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60,543,673.80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17,787,856.87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0,003,333.33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 -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额 10,003,333.33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注: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序号 交易方式 交易日期 交易份额(份) 交易金额(元) 适用费率 1 转出 2018年3月7日 10,003,333.33 7,902,633.33 - 合计 10,003,333.33 7,902,633.33 §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102,248,466.26 - - 102,248,466.26 24.47%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20%及以上的情况,由于持有人相对集中,本基金可能面临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延迟或暂停赎回的风险,且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可能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 备查文件目录 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6.报告期内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 1.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1.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9层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0日 PAGE 第 12 页 共1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