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17年第2季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2017-08-1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的补充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官网披露了《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景顺长
城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7 年第 2 季度报
告》,现就上述两只基金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部分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一、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
者 序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
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 持有份额
类 号 份额 份额 份额 比(%)
间
别
机
1 20170401——20170630 310,632,019.11 - - 310,632,019.11 77.06
构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的情况,可能会
出现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
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
性风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
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
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
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
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
略;
(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
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
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
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二、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情况
资
期
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
序 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
类 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 持有份额
号 份 份额 份额 比(%)
别 间
额
机
1 20170522——20170523 - 11,322,717.62 11,322,717.62 - -
构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的情况,可能会
出现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
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
性风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
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
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
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
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
略;
(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
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
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
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特此说明。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