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弘鑫:鹏华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06-15
鹏华弘鑫混合A
鹏华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06 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5 年 5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鹏华弘鑫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2015]1029 号文)注册,进行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 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里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品种。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 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 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 等。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在于该类债券采取非 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由于不公开资料,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可能 会降低市场对该类债券的认可度,从而影响该类债券的市场流动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 风险在于该类债券发行主体的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的波动性较大,同时,各类材料(包括招募 说明书、审计报告)不公开发布,也大大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度。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 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 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 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 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 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 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 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损失。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 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 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 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 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 年 05 月 1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0 年 03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3、设立日期:1998 年 12 月 22 日 4、法定代表人:何如 5、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6、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7、联系人:吕奇志 8、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 9、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 50%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7,350 49%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 1% 总 计 1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司副总 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行行长助 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党委书记。自 2008 年 12 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 管理与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裁、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 书记。自 2012 年 12 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杜海江先生,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历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然东路证券 营业部电子商务部经理、杭州保俶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浙江营销中心总经理、浙江管理 总部总经理、杭州分公司总经理、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等职务。现任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经纪事业部总裁。自 2019 年 8 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周中国先生,董事,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深圳华为技 术有限公司定价中心经理助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总部业务经理、深圳金地证券 服务部财务经理、资金财务总部高级经理、资金财务总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 理、人力资源总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 责人、资金财务总部总经理。自 2012 年 12 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Massimo Mazzini 先生,董事,经济和商学学士,国籍:意大利。曾在安达信(Arthur Andersen)从事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历任 CA AIPG SGR 投资总监、CAAM AI SGR 及 CA AIPG SGR 首席执行官和投资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投资副总 监、农业信贷另类投资集团(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国际执行 委员会委员、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投资方案 部投资总监、Epsilon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psilon SGR)首席执行官,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现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 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市场及业务发展总监。自 2010 年 11 月开始担任鹏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Andrea Vismara 先生,董事,法学学士,律师,国籍:意大利。曾在意大利多家律师事务 所担任律师,先后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Credit Agricole Group)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CAAM SGR)法务部、产品开发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治理与股权部工作。现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董事会秘书兼任企业事务和战略发展部总经理。自 2016 年 2 月开始担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史际春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安徽大学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副教 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 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自 2008 年 9 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张元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曾任新疆军区干事、秘书、编辑,甘肃省委 研究室干事、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 部(研究局)主任(局长)等职务;2005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07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监事长兼党委副书记。自 2012 年 12 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高臻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处长,负责贷款 管理和运营,项目涉及制造业、能源、电信、跨国并购;2007 年加入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 司,现任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自 2012 年 12 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俞先生,监事会主席,管理学硕士,国籍:中国。曾在中农信公司、正大财务公司工作, 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13 年 11 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冰女士,监事,管理学学士,国籍:中国。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会计、 上海营业部财务科副科长、资金财务部财务科副经理、资金财务部资金科经理、资金财务部主 任会计师兼科经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等职 务。现任国信证券总裁助理,兼证券金融事业部总裁、资金运营部总经理。自 2015 年 6 月开 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SANDRO VESPRINI 先生,监事,工商管理学士,国籍:意大利。先后在米兰军医院出纳部、 税务师事务所、菲亚特汽车发动机和变速器平台管控管理团队工作、圣保罗 IMI 资产管理 SGR 企业经管部、圣保罗财富管理企业管控部工作、曾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管理和投资经理,现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负责人。自 2016 年 2 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郝文高先生,职工监事,大专学历,国籍:中国。历任深圳奥尊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金事业 部副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2011 年 7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现任登记结算部总经理。自 2015 年 9 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刘嵚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毕马威(中国)管理顾问公司咨询顾 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10 月加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总裁助理、首席市场官兼机构理财部总经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自 2015 年 9 月开始担 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左彬先生,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 律事务部律师;2016 年 4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高级合规经理,现 任监察稽核部高级合规官。自 2019 年 9 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司副总 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行行长助 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党委书记。自 2008 年 12 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 管理与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裁、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 书记。自 2012 年 12 月开始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高阳先生,党委副书记、副总裁,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 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 部总经理、基金裕泽基金经理、基金裕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自 2008 年 12 月起担 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邢彪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校办科员,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处级秘书,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证券投资部处长、股权资产部(实业投资 部)副主任,并于 2014 年至 2015 年期间担任中国证监会第 16 届主板发审委专职委员,自 2015 年 10 月起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部监察 稽核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职工监事、督察 长,自 2014 年 12 月起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苏波先生,副总裁,管理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研究所副所长、 投资部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服务二部总监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 术部总经理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总经理、职工监事、总裁助理,自 2015 年 9 月起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永杰先生,纪委书记,督察长,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干 部,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新闻处干部、秘书处副处级秘书、发行监管部副处长、人事教育部副处 长、处长,自 2015 年 2 月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督察长。 韩亚庆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主任科员、全国 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副调研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固定收益 部总监,自 2017 年 3 月起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 总部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韵怡女士,国籍中国,经济学硕士,13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职于广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先后担任研究员、交易员和投资经理等职务,从事新股及可转债申 购、定增项目等工作;2015 年 6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研工作,现担任稳定 收益投资部基金经理。2015 年 07 月担任鹏华弘益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07 月至 2017 年 01 月担任鹏华弘锐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07 月担任鹏华弘实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07 月至 2017 年 03 月担任鹏华弘华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07 月至 2017 年 01 月担任 鹏华弘和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07 月担任鹏华弘鑫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07 月至 2017 年 02 月担任鹏华弘信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06 月至 2018 年 07 月担任鹏华兴泽定 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09 月至 2020 年 05 月担任鹏华兴润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 经理,2016 年 09 月至 2020 年 05 月担任鹏华兴合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09 月 担任鹏华兴安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09 月至 2018 年 06 月担任鹏华兴实定期开 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07 月担任鹏华弘樽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01 月担任鹏华兴惠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06 月担任鹏华科创 3 年封闭混合基金 基金经理,2019 年 11 月担任鹏华金享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 04 月担任鹏华鑫享稳健混 合基金基金经理。李韵怡女士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情况: 2015 年 07 月担任鹏华弘益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07 月至 2017 年 01 月担任鹏华弘锐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07 月担任鹏华弘实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07 月至 2017 年 03 月担任鹏华弘华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07 月至 2017 年 01 月担任鹏华弘和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07 月至 2017 年 02 月担任鹏华弘信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06 月至 2018 年 07 月担任鹏华兴泽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09 月至 2020 年 05 月担任鹏华兴润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09 月至 2020 年 05 月担任鹏华兴合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09 月担任鹏华兴安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09 月至 2018 年 06 月担任鹏华兴实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07 月担任鹏华弘樽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01 月担任鹏华兴惠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06 月担任鹏华科创 3 年封闭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11 月担任鹏华金享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20 年 04 月担任鹏华鑫享稳健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06 月至 2017 年 01 月 刘方正先生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邓召明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 高阳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邢彪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韩亚庆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梁浩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董事总经理(MD)/基金经理,鹏华新兴 产业混合、鹏华研究精选混合、鹏华创新驱动混合、鹏华研究智选混合、鹏华价值驱动混合基 金、鹏华科技创新混合基金经理。 赵强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配置与基金投资部 FOF 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鹏华 养老 2045 混合发起式(FOF)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 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依法成立。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 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 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 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 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 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 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 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 出,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 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报告。自 2010 年起中国农业银行 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 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 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 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 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2012 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 年至 2017 年连续荣获上 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 奖”称号;2015 年、2016 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 2018 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 20 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2019 年荣获证券时报 授予的“2019 年度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 立,目前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 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 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310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60 名,服务团队 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 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20 年 3 月 31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共 523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 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 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 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 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 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 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 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 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 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联系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网址: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南楼 502 房 联系电话:010-88082426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张圆圆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801B 室 联系电话: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568 号新世界国贸大厦 I 座 3305 室 联系电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 24 楼 07 单元 联系电话:020-38927993 传真:020-38927990 联系人:周樱 2、其他销售机构 (1)银行销售机构 1)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天安国际大厦 49 楼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天安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崔磊 联系人:朱珠 客户服务电话:4006640099 网址:www.bankofdl.com 2)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58 号海峡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58 号海峡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俞敏 联系人:黄钰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9999 网址:www.fjhxbank.com 3)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 办公地址:合肥市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 法定代表人:吴学民 联系人:叶卓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588 网址:www.hsbank.com.cn 4)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蒋娇 客户服务电话:0519-96005 网址:www.jnbank.com.cn 5)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66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66 号 法定代表人:季颖 联系人:朱芳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065 网址:www.zrcbank.com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7)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 60 号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 60 号 法定代表人:郭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6-96779 网址:www.xacbank.com 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刘秀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邱泽滨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证券公司销售机构 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 楼-17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楼、16 楼、17 楼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联系人:金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3)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世贸中心 12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5)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 号华远华中心 4、5 号楼 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 A 座 40 层 法定代表人:高利 联系人:丁敏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或(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贾鹏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8)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国联大厦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9)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1589 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 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营业大楼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占文驰 客户服务电话:956080 网址:www.gszq.com 1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A 座国元证券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人:米硕 客户服务电话: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12)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11 至 18 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孙燕波 客户服务电话:95390 网址:www.hrsec.com.cn 1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1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20C-1 房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15)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袁伟涛 客户服务电话:95325/400-860-8866 网址:www.kysec.cn 16)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法定代表人:李强 联系人:王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8323000 网址:www.csco.com.cn 17)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联系人:周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18)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0 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www.ykzq.com 19)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40-43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联系人:胡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20)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联系人:何志华 客户服务电话:95335 网址:www.avicsec.com 21)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2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22 层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联系人:罗艺琳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2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24)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梁微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2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焦刚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3)期货公司销售机构 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1305、14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1305、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4)第三方销售机构 1)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 号百度大厦 2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 号 法定代表人:梁志祥 联系人:王笑宇 客户服务电话:95055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2)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盈科中心东门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盈科中心东门 2 层 法定代表人:胡伟 联系人:陈铭洲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晓晓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4)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 号 17 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 15 层 法定代表人: 王苏宁 联系人:韩锦星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kenterui.jd.com 5)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0 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张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6)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 号 4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4 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刘晖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于扬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9)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朱了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张佳琳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1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陆家嘴软件园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孜明 客户服务电话:9573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广 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6)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4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4 室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联系人:曾芸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17)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1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A 座 7 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联系人:文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8.jrj.com.cn 1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邓爱萍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洪泓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2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 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联系电话:(0755)82021877 传真:(0755)82021165 负责人:范伟强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 A 座 201 法定代表人:闵齐双 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 A 座 201 联系电话:(0755)33391280 传真:0755-33033086 联系人:闵齐双 经办律师:闵齐双、鲍泽飞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潘晓怡 经办会计师:单峰、潘晓怡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鹏华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运作方式及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科学严谨的资产配置框架下,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股票、债券等投资标的,力争 实现绝对收益的目标。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含中小 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 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 等)、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 调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 GDP 增长率、CPI 走势、M2 的绝对水平 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税收、货币、汇率政策等), 并结合美林时钟等科学严谨的资产配置模型,动态评估不同资产大类在不同时期的投资价值及 其风险收益特征,追求股票、债券和货币等大类资产的灵活配置和稳健的绝对收益目标。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严选其中安全边际较 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 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 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力争实现组合的绝对收 益。 (1)自上而下的行业遴选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地进行行业遴选,重点关注行业增长前景、行业利润前景和行业成功要 素。对行业增长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的外部发展环境、行业的生命周期以及行业波动与经济周 期的关系等;对行业利润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结构,特别是业内竞争的方式、业内竞争的激烈 程度、以及业内厂商的谈判能力等。基于对行业结构的分析形成对业内竞争的关键成功要素的 判断,为预测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建立起扎实的基础。 (2)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 本基金主要从两方面进行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一方面是竞争力分析,通过对公司竞争策 略和核心竞争力的分析,选择具有可持续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或未来具有广阔成长空间的公 司。就公司竞争策略,基于行业分析的结果判断策略的有效性、策略的实施支持和策略的执行 成果;就核心竞争力,分析公司的现有核心竞争力,并判断公司能否利用现有的资源、能力和 定位取得可持续竞争优势。 另一方面是管理层分析,在国内监管体系落后、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基础上,上市公司 的命运对管理团队的依赖度大大增加。本基金将着重考察公司的管理层以及管理制度。 (3)综合研判 本基金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基础上,结合估值分析,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力争 实现组合的绝对收益。通过对估值方法的选择和估值倍数的比较,选择股价相对低估的股票。 就估值方法而言,基于行业的特点确定对股价最有影响力的关键估值方法(包括 PE、PEG、 PB、PS、EV/EBITDA 等);就估值倍数而言,通过业内比较、历史比较和增长性分析,确定具 有上升基础的股价水平。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个券选择策 略、信用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灵活地调整组合的券种搭配,精选 安全边际较高的个券,力争实现组合的绝对收益。 (1)久期策略 久期管理是债券投资的重要考量因素,本基金将采用以“目标久期”为中心、自上而下的 组合久期管理策略。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变化是判断市场整体走向的一个重要依据,本基金将据此调整组合长、 中、短期债券的搭配,并进行动态调整。 (3)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基于收益率曲线分析对债券组合进行适时调整的骑乘策略,以达到增强组合 的持有期收益的目的。 (4)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息差策略,以达到更好地利用杠杆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的目的。 (5)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信用等级、流 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 行投资。 (6)信用策略 本基金通过主动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信用溢价,根据内、外部信用评级结果,结合 对类似债券信用利差的分析以及对未来信用利差走势的判断,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 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进行投资。 (7)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 司债券。由于其非公开性及条款可协商性,普遍具有较高收益。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发行人资信 及公司运营情况,合理合规合格地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本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密切监控 债券信用等级或发行人信用等级变化情况,尽力规避风险,并获取超额收益。 4、股指期货、权证等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权证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金融衍生产品。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 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 资组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 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及价值挖掘策略、价差策 略、双向权证策略等寻求权证的合理估值水平,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追求绝对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保值增值,“一年期银行定 期存款利率(税后)+3%”作为业绩比较基准可以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 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协商基金 托管人后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以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型 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里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0 年 04 月 21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03 月 31 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 1 权益投资 86,977,423.03 14.77 其中:股票 86,977,423.03 14.77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73,017,537.20 80.30 其中:债券 473,017,537.20 80.3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 - 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0,209,292.23 3.43 8 其他资产 8,823,361.96 1.50 9 合计 589,027,614.42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例(%) A 农、林、牧、渔业 161,500.00 0.04 B 采矿业 2,783,457.00 0.65 C 制造业 32,552,018.42 7.5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416,150.00 0.10 E 建筑业 4,245,525.00 0.99 F 批发和零售业 609,995.31 0.14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184,126.32 1.44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1,686,402.85 0.39 J 金融业 31,811,573.75 7.41 K 房地产业 2,257,364.00 0.53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989,120.00 0.46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11,628.38 0.12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13,480.00 0.07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342,858.00 0.31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12,224.00 0.03 S 综合 - - 合计 86,977,423.03 20.25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元) (%) 1 601318 中国平安 80,200 5,547,434.00 1.29 2 601816 京沪高铁 906,536 5,094,732.32 1.19 3 601818 光大银行 1,203,000 4,342,830.00 1.01 4 600519 贵州茅台 3,700 4,110,700.00 0.96 5 601901 方正证券 482,600 3,465,068.00 0.81 6 600036 招商银行 85,300 2,753,484.00 0.64 7 601186 中国铁建 233,800 2,298,254.00 0.54 8 000858 五 粮 液 19,300 2,223,360.00 0.52 9 600276 恒瑞医药 22,900 2,107,487.00 0.49 10 000636 风华高科 126,600 2,063,580.00 0.48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62,328,000.00 37.8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0,130,000.00 7.02 4 企业债券 309,646,500.00 72.1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043,037.20 0.24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73,017,537.20 110.14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例 (%) 1 122450 15 齐鲁债 300,000 30,261,000.00 7.05 2 143460 18 招商 G1 200,000 20,498,000.00 4.77 3 143761 18 电投 04 200,000 20,458,000.00 4.76 4 143725 18 光明 01 200,000 20,448,000.00 4.76 5 112689 18 厦港 01 200,000 20,436,000.00 4.76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无。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 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 资组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广发证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190806),具体如下: 2019 年 8 月 5 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业务活动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31 号),原文如下: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 对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控股香港或者香港子公司)风险管控缺失,包括对香 港子公司新业务风险管控不足,风控系统未实现对香港子公司风险数据的全覆盖,对香港子公 司风控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等;二是对广发控股香港合规管理存在缺陷,对香港 子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缺乏监督;三是对广发控股香港内部管控不足,包括财务、组织架构管 控不力等;四是作为数据报送的责任主体,未做好广发控股香港月度数据统计工作,向我会报 送的数据不准确。 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九条,《证券公司和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第六条, 《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限制增加场外衍 生品业务规模 6 个月、限制增加新业务种类 6 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我会提出行政复议 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 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关于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20190327),具体如下: 2019 年 3 月 25 日,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 施的决定》(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0 号),指出公司存在对境外子公司管 控不到位,未有效督促境外子公司强化合规风险管理及审慎开展业务等问题,违反了《证券公 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 营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依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 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依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 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之前予以改正,并向广东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具 体整改措施包括:一是充分履行股东职责,依法参与境外子公司的法人治理,健全对境外子公 司的风险管控,形成权责明确、流程清晰、制衡有效的管理机制。二是加强信息系统投入和人 员配备,提高合规风控与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三是建立健全对境外子公司的稽核审计制度,检 查和评估境外子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四是严格追究导致境外子公司出现重大风险的相关 责任人员责任,并向广东局书面报告问责结果。公司应切实采取措施建立并持续完善覆盖境外 机构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对此,公司高度重视,将切实进行整改,采取措施建立并持续完善覆盖境外机构的合规管 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特此公告。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公司,认为公司的上述违 规行为对公司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通告对该公司债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 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招商证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整 改措施的公告(20191108),具体如下: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 东大会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相关议案。目 前,本次 A 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正处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的审核阶段。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92290 号)的要求,经公司自查,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 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境内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相关整改的情况 2019 年 9 月 11 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向公司北京朝外 大街证券营业部下发了《关于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外大街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 并增加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2019]96 号),认为该营业部在为某客户开立融资融券 账户时,由于员工操作失误,该营业部将融资融券账户错误关联到另一客户股东账户下;在代 销产品过程中,该营业部向某客户进行风险提示的留痕缺失。因此,北京证监局对该营业部作 出责令改正并增加合规检查次数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并将 按照监管要求对该营业部内部控制和合规风控管理开展合规检查。公司将持续采取优化系统流 程、加强培训等措施,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公司香港子公司被香港证监会采取纪律行动的情况 1、2019 年 5 月 27 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于 其官方网站发布新闻稿,公司下属子公司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证香 港”)因在担任中国金属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申请的联席 保荐人时(2008 年 11 月至 2009 年 6 月)没有履行其应尽的尽职审查责任,香港证监会对招 证香港采取谴责并处以罚款 2,700 万港元的纪律行动措施。 公司及招证香港对香港证监会以上纪律行动措施决定无异议,且招证香港已采取整改措 施,深化投行业务改革,强化勤勉、尽责、审慎、合规的原则,全面完善投行业务制度流程, 提升投行业务内部控制水平,严控业务质量。 2、2019 年 5 月 30 日,香港证监会于其官方网站发布新闻稿,公司下属子公司招证香港 在 2011 年 10 月 1 日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期间因错误处理客户款项有关的监管违规事项及内部 监控缺失,被香港证监会采取谴责并处以罚款 500 万港元的纪律行动措施。 公司及招证香港对香港证监会以上纪律行动措施决定无异议。上述问题系因招证香港在程 序及监控方面有所缺失,包括员工对于相关规则理解有偏差等所致,处理不当的客户款项均在 日内转回客户账户,未造成客户损失。招证香港经自查发现问题,并主动报告香港证监会。招 证香港已于 2015 年委聘一家独立检讨机构完成了独立的合规及监控检讨,并及时进行内部回 顾检讨,切实加强内部监控,保障客户利益。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公司,认为公司的上述违 规行为对公司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通告对该公司债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 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海通证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以及整改情况的说 明(20190827),具体如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18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 处于审核阶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960 号)的要求并经公司自查,现将公司及 其子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以及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以及相应整改措施 (一)2019 年 1 月 3 日,江苏证监局向海通期货下发《关于对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1 号) 2019 年 1 月 3 日,江苏证监局下发《关于对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营业部采取责 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1 号)。江苏证监局查明海通期货常州营业部在从业人员任职资 格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存在缺陷。根据上述事实,江苏证监局对海通期货常州营业部采 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整改措施:(1)海通期货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督促营业部积极进行整改,包括解散所涉 投教延伸服务 QQ 群,加强员工职业行为规范教育,制定营业部期货服务群管理办法,告知投 资者适当性测试结果并签署意见告知书等;(2)相关整改情况报告已及时上报江苏证监局。 (二)2019 年 5 月 7 日,上海证监局向富诚海富通下发《关于对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9]46 号) 2019 年 5 月 7 日,上海证监局下发《关于对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 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9]46 号)。上海证监局查明富诚海富通作为管理人,未 对相关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原始权益人与基础资产相关的业务情况及基础资产的现金流状况进行 全面的尽职调查。根据上述事实,上海证监局对富诚海富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整改措施:(1)富诚海富通对此高度重视,建立三级内部控制管理架构;(2)设立质量 控制专岗,强化资产证券化业务质量控制;(3)强调尽职调查要求,全面提高项目尽职调查 工作质量;(4)进一步完善产品评审机制;(5)强化内部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披露文件质 量;(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7)排查存续项目风险状况,加强信用风险管理。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公司,认为公司的上述违 规行为对公司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通告对该公司债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 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7,808.2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794,330.17 5 应收申购款 1,223.5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823,361.96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流通受限情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元) 值比例(%) 况说明 1 601816 京沪高铁 5,094,732.32 1.19 锁定期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其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鹏华弘鑫混合 A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 1 收益率标准差 1-3 2-4 准差 2 收益率 3 4 2015 年 06 月 18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 1.00% 0.05% 2.57% 0.01% -1.57% 0.04%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6 3.30% 0.10% 4.51% 0.01% -1.21% 0.09%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7 4.67% 0.15% 4.50% 0.01% 0.17% 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8 -20.86% 0.96% 4.50% 0.01% -25.36% 0.95%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9 25.73% 0.43% 4.50% 0.01% 21.23% 0.42%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0 1.14% 0.41% 1.12% 0.02% 0.02% 0.39% 年 03 月 31 日 自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20 9.90% 0.50% 21.70% 0.01% -11.80% 0.49% 年 03 月 31 日 鹏华弘鑫混合 C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 1 收益率标准差 1-3 2-4 准差 2 收益率 3 4 2015 年 06 月 18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 0.50% 0.05% 2.57% 0.01% -2.07% 0.04%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6 2.93% 0.10% 4.51% 0.01% -1.58% 0.09%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7 4.48% 0.14% 4.50% 0.01% -0.02% 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8 -20.91% 0.96% 4.50% 0.01% -25.41% 0.95%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9 25.59% 0.43% 4.50% 0.01% 21.09% 0.42%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0 1.13% 0.41% 1.12% 0.02% 0.01% 0.39% 年 03 月 31 日 自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20 8.55% 0.50% 21.70% 0.01% -13.15% 0.49% 年 03 月 31 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基金销售服务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50%。本 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 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自 2017 年 5 月 11 日开始,C 类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原费率的 1 折收取,即 0.05%.结束时 间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 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 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 充养老基金等,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 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 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 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下表特定申购费率,其 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适用下表一般申购费率: A 类、C 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 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 万 1.5% 0.6% 100 万≤ M <500 万 1.0% 0.3% 500 万≤ M <1000 万 0.3% 0.06% M≥1000 万 每笔 1000 元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 项费用。 2、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年限(Y) 赎回费率 Y<7 天 1.5% 7 天≤Y<30 天 0.75% 30 天≤Y<6 个月 0.5% Y≥6 个月 0 赎回费用由赎回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A 类基金份 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 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 个月的投资人, 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上述未纳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 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年限(Y) 赎回费率 Y<7 天 1.5% 7 天≤Y<30 天 0.5% Y≥30 天 0 赎回费用由赎回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C 类基金份 额时收取。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 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 原公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 期。 2、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3、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4、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5、在“第八部分 基金投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6、在“第九部分 基金业绩”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7、在“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披露事项”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0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