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20-04-15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
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9 月 5 日下发的[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
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13 年 5 月 20 日下发
的[2013]13 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
商一致,决定于 2020 年 04 月 14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 基金除外)所持有的以下停
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以下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
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停牌股票明细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600812 华北制药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
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或
400-6788-533 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0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