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9-07-30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渤海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 2019 年 7 月 30 日起新增渤海银行代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的销售业务,投资者可在渤海银行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相关事项具体规则如下:
一、新增代销、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适用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1 630002 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630008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630009 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4 630109 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5 000390 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000541 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7 000654 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001449 华商双驱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630012 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A
10 630112 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B
11 002289 华商改革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转换业务
1、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渤海银行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
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
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和公司最新公告中规定
的费率执行。
3、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
出申请。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5)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
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7)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三、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1、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渤海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
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渤海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
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投资者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请遵循渤海银行的有关规定。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1
公司网址:www.cbhb.com.cn
2、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
公司网址:www.hsfund.com
五、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
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
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
资收益。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