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2018-07-05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9 月 5 日下发的[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
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13 年 5 月
20 日下发的[2013]13 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
知》及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
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
净值的影响在 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
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我公司旗下南方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
资基金、南方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南
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转型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绩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量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
益丰药房(股票代码 603939)自 2018 年 4 月 17 日起停牌。经我公司与托管行
协商一致,自 2018 年 7 月 4 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上述基金持有的上述股
票估值。
自上述股票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
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
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