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2018-09-11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5日下发的[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3年5月
20日下发的[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
知》及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
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
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
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我公司旗下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中证500量化增强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量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奥马电器(股票代码002668)自2018年6月15日起停牌。经我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8年9月10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上述基金持有的上述股票估值。
自上述股票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
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