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基金: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广州证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11-01
信诚新锐混合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广州证 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州证券”) 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广州证券为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以通 过广州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参加广州 证券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 (1)信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209) (2)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51) (3)信诚新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001596,B 类:002177) (4)信诚至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003432,C 类:003433) (5)信诚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4716) (6)中信保诚至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005977,C 类:005978) (7)中信保诚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6209) (8)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1) (9)信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2) (10)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3) (11)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550004,B 类:550005) (12)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8) (13)信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9) (14)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 类:550010 ,B 类:550011) (15)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550015,C 类:550016) (16)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550018,B 类:550019) (17)信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08) (18)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09) (19)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0) (20)信诚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11) (21)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2) (22)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3) (23)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15) (24)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6) (25)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17) (26)信诚中证 800 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19) (27)信诚中证 800 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0) (28)信诚中证 800 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1) (29)信诚中证 TMT 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2) (30)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3) (31)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5524) (32)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25) (33)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28) (34)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531) (35)信诚至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004155,C 类:004156) 注:1、投资者通过广州证券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单笔最低金额为 200 元。 2、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瑞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深度价值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 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暂未开通转 换业务。 4、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介和本公司网 站发布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业务公告。 二、活动方案 1、投资者通过广州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及手机客户端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基金(场外前端模式), 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最低优惠至 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 则按原费率执行。各基金具体申购费率优惠详情以广州证券公布的费率信息为准。 2、上述基金的原费率请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三、转换业务 有关基金日常转换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敬请查询 2015 年 2 月 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本 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信息可参见届时相关公 告文件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066 进行咨询。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网站:www.gzs.com.cn 客服电话:95396 投资者也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iticprufunds.com.cn 查询。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 适应。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