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新动力混合:关于降低销售服务费的公告
2015-09-26
国联鑫起点混合C
中融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降低销售服务费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求,进一步维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中融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中融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 约定,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15 年 9 月 28 日起降低中融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降 低后的销售服务费率标准如下: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为年费率 0.30%。 在通常情况下,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 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 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次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 生重大变化的情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将根据上述调整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 相关法律文件,并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 后的中融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进行相应 修改。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zrfunds.com.cn) 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160-6000(免长途费) 或 010-85003210 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 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 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