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新动力混合: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15-09-11
中融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9 月 11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中融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基金名称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融新动力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41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6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公告依据 及《中融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融
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5 年 9 月 11 日
赎回起始日 2015 年 9 月 11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5 年 9 月 11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5 年 9 月 11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5 年 9 月 11 日
中融新动力混 中融新动力混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合A 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413 00141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
是 是
购、赎回
注:投资者范围指符合法律法规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申购和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是指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
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
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
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
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申购以金额申请。销售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
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
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元
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
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
基金时,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两
类不同的类别。投资者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即
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
申购金额的大小划分为三档,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
用固定金额费率的申购除外),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投
资者申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单笔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1.50%
A 类基金份额
100 万元(含)-500 万元 1.00%
500 万元以上(含) 每笔 1000 元
C 类基金份额 0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
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
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对申购金
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
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以份额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
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分为五档,
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具
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Y<7日 1.50%
7日≤Y<30日 0.75%
30日≤Y<1年 0.50%
1年≤Y<2年 0.25%
Y≥2年 0
(注:Y:持有时间;1年=365日)
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分为两
档,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Y<30 日 0.50%
Y≥30 日 0
(注:Y:持有时间;1年=365日)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
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
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
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
75%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小于6个月的基
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50%归入基金财产;对于
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25%
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申购、赎
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
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
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
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
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
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
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换费用=转出费+补差费
(2)转出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
净值
(4) ①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时,补差费=转出净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
的申购费率)-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出基
金的申购费率)
②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
则补差费为 0。
(5)转入净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6)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
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7)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同时
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之间不可相互转换,但可与本公司已开通转换业
务的其他基金进行转换。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
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
先出”的原则。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
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
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2)办理时间
转换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日
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转换限额
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00 份,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
关业务时,需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交易确认
转入的基金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
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
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
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
费。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 T+2 日。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
定投”)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
(即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 元。各代
销机构的定投金额起点详见其有关规定。
在今后的业务开展过程中,各销售机构对最低定投金额
的规定发生变化的,适用各销售机构的最新规定。
6.2 定投费率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
计费方式相同。对于在销售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期或通过基金
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的定投业务申请,可适用优惠的申
购费率。
6.3 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
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6.4 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工
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
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 T+2 工作日。
7.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
心A座7层
法定代表人:王瑶
邮政编码:100005
电话:010-85003560
传真:010-85003387
联系人:张蓁蓁
网址:www.zrfunds.com.cn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网址:https://trade.zrfunds.com.cn
7.2 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
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56398
联系人:许梦园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 239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028-86135991
联系人:周志茹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50
联系人:宋明
(6)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389 号志远大厦 1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9 号华远企业号 D 座
3 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电话:010-88321717
联系人:唐昌田
(7)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 A 座 40 层
-43 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电话:010-59355941
联系人:李微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联系人:顾凌
(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
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联系人:吴忠超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联系人:芮敏祺
(11)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
47 层 01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办
公楼 47 层 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立功
电话:0755-23902400
联系人:赖君伟
(12)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 23 甲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 23 甲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电话:024 -23280810
联系人:王力华
(1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57
联系人:刘婧漪
(1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华融大厦 A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电话:010-58315221
联系人:李慧灵
(1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20 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021-38631117
联系人:石静武
(16)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
大厦 8 楼 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755-33227950
联系人:童彩平
(1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潘世友
(18)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
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韩爱彬
(19)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电话:010-67000988
联系人:张蕾
(20)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6183769
联系人:车倩倩
(2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
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联系人:张茹
(2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
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联系人:吴强
(23)北京坤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发开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87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8 号 B 座 501
法定代表人:李雪松
电话:010-85264528
联系人:马镜
(24)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1 层 110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6 号中期大厦
A座8层
法定代表人:姜新
电话:010-65807865
联系人:侯英建
(25)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座 1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509735
联系人:张裕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投
业务事项予以说明,上述业务的办理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为准。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
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包括该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 T+2 日后
(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
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
资者。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
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
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
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
权利。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
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
金管理人将于调整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zrfunds.com.cn)
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160-6000(免长途费)
或 010-85003210 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