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基金:关于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07-28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
售机构及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根据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签署
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自 2015 年 7 月 28 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 2015 年 7 月 28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同花顺办理中融
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动力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自 2015 年 7 月 28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同花顺办理中融
货币市场基金、中融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中融融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新机遇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
(以下简称“定投”)、转换等业务。
二、费率优惠
自 2015 年 7 月 28 日,投资人通过同花顺网上交易系统
办理上述基金申购或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按 4 折优惠,但
优惠后申购费率如果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
率低于 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各基金原费
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
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的
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
务公告。
2.投资者通过同花顺办理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
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元。
3.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
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
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2.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免长途话费),(010)
85003210
网址:www.zrfunds.com.cn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
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
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