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鑫星价值:关于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0-03-31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
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降低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
率并相应修订《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
《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方案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经调整后,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管理费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的年费率计提”
。
二、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1、《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章节 原合同 修改后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
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
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年费率计
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
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的年费
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
3、本公告构成对《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十五部分 基
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的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本公司网站
(www.db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三、重要提示
此次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客服热线 400-821-7788、021-26010928 咨询,网址:
www.db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
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