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调整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的公告
2019-11-27
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A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调整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 年 11 月 27 日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服务,经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智慧基金”)协商一致,自 2019 年 11 月 28 日起,本公司旗下部 分基金在大智慧基金调整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 起点金额。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本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11 月 28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通过大智慧基 金代销的公募基金产品的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限额由人民币 100 元调 整为人民币 10 元。 大智慧基金在符合上述设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基金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办理最低限额,具体以大智慧基金公告为准,投资人需 遵循大智慧基金的相关设定。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大智慧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基金产品,则自该 基金产品开放定期定额投资当日起,将同时适用本公告业务规则。 如以上各业务最低限额与未来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不一致的,以最 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大智慧基金进行上述基金的申购、定投业务时,请 遵循大智慧基金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 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21-20219931 网址:www.gw.com.cn 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21-7788 网址:www.dbfund.com.cn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 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 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的产品。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