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关于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5-08-20
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
关于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关于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8 月 20 日 第 1 页 共9 页 关于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14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7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5 年 8 月 25 日 赎回起始日 2015 年 8 月 25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5 年 8 月 25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5 年 8 月 25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5 年 8 月 25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即开放 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 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各销售机构开放日的具体办 理时间详见销售机构发布的公告。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 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 公告。 第 2 页 共9 页 关于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申购金额限制。 2、投资人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追加申购的 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投资人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 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万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 等特定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 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准。 3.2 申购费率 申购采用前端收费模式,费率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 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万元 1.5% 50万元≤M <200万元 1.0% 200万元≤M <500万元 0.6%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 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 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 3 页 共9 页 关于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时,可以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 的最低份额为 100 份基金份额,若某投资者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 100 份 或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少于 100 份,则全部基金份额 必须一并赎回;如因红利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 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 100 份的情况,不受此限 ,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应交纳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持有 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赎回费率 T < 7 日 1.5% 7 ≤ T < 30 日 0.75% 30 日≤ T < 1 年 0.5% 1 年≤ T < 2 年 0.25% T≥2年 0 对于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 有期不少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 75%计入基金财产; 对于持有期不少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 50%计入基金 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 6 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 25%计入基金财产。未 计入基金财产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 限的增加而递减。 注: 1 年指 365 天。3 个月指 90 天,6 个月指 180 天,以此类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 式,最新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第 4 页 共9 页 关于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日前 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 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 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转入金额: 1)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 出基金申购费率) 2)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入金额 (4)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1)假设某持有人持有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 10,000 份,持有 100 天,现欲转 换为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 A 类;假设转出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100 元,基金 申购费率为 1.5%,赎回费率为 0.5%;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 A 类转入基金T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 1.000 元,基金申购费率为 0。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10,000×1.100=11,000.00 元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1,000.00×(1-0.5%)= 10,945.00 元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入金额=11,000.00-10,945.00=55 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945.00/1.000=10,945 份 2)假设某持有人持有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 A 类份额 10,000 份,持有 20 天,现 第 5 页 共9 页 关于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欲转换为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转出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 元,基金 申购费率为 0,赎回费率为 0;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转入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 1.100 元,基金申购费率为 1.5%。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00 =10,000.00 元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 出基金申购费率)=10,000.00×1/(1+1.5%)=9852.22 元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入金额=10000.00-9852.22=147.78 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9852.21/1.100=8956.55 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 本基金的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和本公司旗下的信达澳银领先增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610001)、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代码 610002)、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收费方式不同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610003)和 B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610103))、信达澳银中 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10004)、信达澳银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代码:610005)、信达澳银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10006) 及信达澳银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10007),信达澳银信用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收费方式不同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610008)和 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610108)),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根据收费方式不同 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00681)、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00682)和 E 类基 金份额(基金代码 000683))、信达澳银转型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1105)。 注:中国建设银行不开放对信达澳银慧管家E类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 (2)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 务。 (3) 投资者需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 务。 第 6 页 共9 页 关于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正常申购费率,计费 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 (2) 申购金额 本基金每笔定投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可以根据 自己的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最低定期定额申购金额,投资人在 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需满足本公司上述最低定期定额申购 金额限制外,还需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直销机构柜台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直销机构柜 台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直销机构柜台业务办理指南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 询。 投资者还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scinda.com),通过本公司“e 达通”网上 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 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7. 2 代销机构 (1)本基金的场外代销机构合计 47 家,分别是: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渤海银行、 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信达证券、世纪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东兴证券、 华龙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信证券(浙江)、新时代证券、平安证券、 海通证券、华福证券、招商证券、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长江证券、中国银河证 券、兴业证券、浙商证券、湘财证券、太平洋证券、长城证券、国信证券、广州证券、 安信证券、齐鲁证券、联讯证券、恒泰证券、天相投顾、众禄基金、诺亚正行、天天 基金、好买基金、数米基金、和讯网、同花顺、联泰资产、展恒基金、长量基金、万 银财富、增财基金、中信期货。 第 7 页 共9 页 关于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可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合计 46 家,分别是: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渤海银行、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信达证券、世纪证券、中信建投证券、 东兴证券、华龙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信证券(浙江)、新时代证券、 平安证券、海通证券、华福证券、招商证券、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长江证券、 中国银河证券、兴业证券、浙商证券、湘财证券、太平洋证券、长城证券、国信证券、 广州证券、安信证券、齐鲁证券、联讯证券、恒泰证券、天相投顾、众禄基金、天天 基金、好买基金、数米基金、和讯网、同花顺、联泰资产、展恒基金、长量基金、万 银财富、增财基金、中信期货。 (3)可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合计 44 家,分别是: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渤海银行、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信达证券、世纪证券、中 信建投证券、华龙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信证券(浙江)、新时代证 券、平安证券、海通证券、华福证券、招商证券、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长江证 券、中国银河证券、兴业证券、浙商证券、湘财证券、太平洋证券、国信证券、广州 证券、齐鲁证券、联讯证券、恒泰证券、天相投顾、众禄基金、诺亚正行、天天基金、 好买基金、数米基金、和讯网、同花顺、联泰资产、展恒基金、长量基金、万银财富、 增财基金、中信期货。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公布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 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 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 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 第 8 页 共9 页 关于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 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 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 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 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 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 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 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长期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 场基金,属于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申) 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 1.00 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 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 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20 日 第 9 页 共9 页